龟县令眼下最靠谱的策略是派人和白虎堂媾和谈判。但是,他面临着一个看似矛盾的抉择——如果使用雷霆手段,去的人带着兵器,虽然会给对方带来心理上的震慑,他的意图能够得逞,但是,即使严肃能够被安全的救出,也会导致其陷于危险之境地;如果去的人不带兵器,不啻于向对方示弱,但是能够保障严肃的安全。
就在龟县令举棋不定的时候,冒英奴自告奋勇地站了出来。
面对这个严肃的宿敌的请缨,龟县令不易令人察觉地苦笑了一声,心中叹道,难道天不留严肃?要让严肃面临这样一个绝地之境?
龟县令心里非常清楚,一旦冒领了命和白虎堂谈判,必定不将严肃的性命放在心上,甚至如果他在和白虎堂交兵的混乱之中趁机取严肃的性命,也让人指摘不了什么。这就正好遂了他的意。
冒英奴作出一副渴望替领导分忧的神色,丝毫看不出在这副嘴脸下面他迫切趁机除掉严肃的心机。这是一张久经官场的不露波澜的脸,仿佛他只是一副耿耿的衷心,能去更好,不让他去他也无所谓。
对付狡猾的老狐狸,还是要聪明的猎手。龟县令思虑片刻,突然心生一计,便吩咐让另一个衙役上来。
“你们的任务就是把严肃救出来,有权力便宜行事。但是,冒英奴必须听命于马胜庭的指挥。”
“嗻!遵命!”
“若是贼人作乱开枪,你们可以反击,但是应该尽量克制,不要率先开枪。朝廷的旨意是招安他们为我们效力。”
“嗻!”
马胜庭和冒英奴答道。
按照龟县令的吩咐,两人点了数十名衙役,放下手中处理的其他杂务,领取了刀叉弓箭以及数量有限的几杆铁铳,浩浩荡荡向白虎堂进发。
白虎堂里面的匪徒,分为几个大队,一个大队分为几个小队。匪徒毕竟是草莽暴戾之人,平时一言不合都会拔刀相向,所以白虎堂的大队长和小队长都对他们严加约束。这个管虎,也非一般之人。他读过私塾,稍通文墨,常以礼义廉耻训示手下,对一般的老百姓秋毫不犯,凡是下山作案,均不以夺人性命为手段。所以,整个白虎堂在他的辖制之下,倒呈现出纪律严明、秩序井然的面貌。
管虎之所以上山为匪,一方面是穷困潦倒使然,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对朝廷官员腐败不公的失望。他曾经短暂地在清朝军队里吃过军饷,但是,在一个阶层固化、受祖上蒙荫之辈可以公然合法地像坐火箭似地被提拔、官官相护的体制内,他向上走的美好梦想化为齑粉。他膂力过人、学习新的武器操作十分快,在同僚和同袍之中口碑和人缘也非常好。但是,他还是被官僚机制中的任人唯亲和腐败阻挡了上升的通道。
对官员腐败导致平民穷困潦倒痛恨还是不够的。要上升到对国器、体制的认识才可以。
因为,如果把百姓穷困归咎到官员腐败上面,那么,如果百姓生活提高了,但是腐败仍然横行,就可以了吗?
腐败不仅是导致分配不均的重要原因,而且其本身是一个严重损害了官员行为的“廉洁性”的行为。我们应该从“功用主义”的角度,上升到对腐败行为本质的认识,即,腐败行为本身是无耻的、侵犯社会“纯洁性”的行为。
从人的角度说,它伤害了人的感受;从宗教的角度说,它伤害了神的感受。
管虎的几个大队长中,就有和他一起从军队里面退出跟随他的。其中他最信任的一个心腹,叫做卢嘉正。这个人和他一样怀着报国报民的抱负而无法施展,对于朝廷的种种,有着无以言表的失望和唾弃。
伪善的上流人物,和无德暴戾的底层人物,哪一个更该死,那个更应该消失?谁也没有权力审判。
但是,上流人物和底层人物中,都有品德馨香、有操守之人。
结论是,认为精英统治更为适宜的人,以及认为朝代应当时不时推翻、更替的人,他们似乎都没有错,但是似乎都错了。
关键是要有一个一以贯之的赏善罚恶的体制。一个官员进退有据、人人有平等的资格和机会进入精英阶层的体制。
卢的枪法极准。如果在现代,他是一个妥妥的出色狙击手。这也是他能够担任大队长的另一个原因。
对于严肃如何被扣押,以及冒英奴如何盘剥他们白虎堂又在瑷珲城内经营哪些见不得人的污秽的营生,卢都很清楚。
他更清楚的是,严肃是如何救了瑷珲城数量众多的疟疾病人(这其中包括了他的亲属),如何为冤案平反,如何没有把他们一众土匪看作是社会渣滓、一群该死之人。
冒英奴是何等人?
他的命运已经注定。他以为是可以趁着这个机会,于混乱之中取严肃的性命。没想到,这一次是他命运的终点。
如果以他不死来换他痛改前非,他会吗?
也许会,但是不能。因为他一切的恶行,都是有惯性的。一辆飞速前行的车辆,没有动能足够相当的反作用力,是无法停止的。
马胜庭和冒英奴一行人来到白虎堂所在的山下。早已有探子报上白虎堂。他们抵达的时候,早已有一群土匪持械站立在通往山顶的窄路上等候。
马胜庭虽然被任命为这次行动的指挥,但是在言辞方面,还是冒英奴更胜一筹。
土匪按照管虎的吩咐,喊话让他们先把武器放下。
冒英奴距离他们还有几十步远,这是一个双方都认为比较安全的距离。
冒英奴假惺惺地让他们先把严肃交出来,然后他们再把武器放下。
“我们要确保严肃先生安然无恙,不然,我们不会放下武器。”
一个土匪马上走到山顶报告管虎。不一会儿,这个报信的回到山脚,回答道:
“我们大当家的说了,我们没有动严肃先生的一根毫毛。你们先把武器放下,我们再把严肃先生交给你们。”
冒英奴和马胜庭低声私语了一会儿。
“我们要见你们的大当家的。”
冒英奴露出一副狰狞的模样,他已经失去了耐性,按捺不住了:
“今天见不着严肃先生,我们就不撤兵。”
“你们大当家的再不露面,我们就开始往山上进攻了,我们会踏平白虎堂。”
报信的又跑到山上把他的话传给了管虎。
一会儿,管虎带着严肃从山上走下来。严肃也没有被任何绳索捆绑,二人神色轻松地站到离冒英奴几十步远的地方。
管虎不怒自威地说道:
“叫你们的龟县令来。把你们给我们的武器送过来。否则,你们说的都不作数。”
冒英奴喊道:
“我们的老爷是你说见就见的?你有没有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一帮匪徒还敢和我们的老爷讨价还价?”
管虎料到冒英奴会出言不逊,没有感到意外。
“跟你们的老爷说清楚,招安我们是痴心妄想!老子这么多杆枪,轻轻松松地就踏平你们瑷珲县衙!”
冒英奴见“时机”已到,严肃正在自己的火力范围内,而管虎说的狠话正好是自己动手的绝佳理由。
衙门里也不是没有铁铳的,虽然数量少,但是在几十步的距离,枪法好一点还是有致命的威胁的。
冒英奴大声朝后面的衙役喊了一声:“给我打!”
衙役的铁铳和弓箭立即朝对方射击,但是,由于这些衙役平时缺乏指导和有效的训练,准头十分地差,一时铁铳和弓箭都打偏了。
严肃和管虎立即朝身后的树林跑去躲开衙门的射击。
正在双方交换火力的当口,只听一声与其他的枪响都不同的怪异的枪声,“啪!”只见冒英奴大喊一声,扑倒在地。
子弹正中冒英奴的额头,地上马上就留出了汩汩的血水。身边的人探了探他的鼻息,已经断气了。
身后的衙役一看带头的衙役都死掉了,就留下几具尸体,抬着几个受伤的人,惊慌失措地撤出了白虎堂。
不要相信他们说的“忠于朝廷”,忠于某某人。谁也不是傻子。他们都惯常生活在一个假大空的教训和实在的生活之间两层皮的空间中。在保命和忠于朝廷之间,他们肯定会选择前者。
这极准的准头,不用说就知道是卢嘉正的杰作。
原来,管虎下山之前,早已布置好了卢嘉正躲在树林里面的一个隐蔽射击位置。一旦开火,就首先干掉冒英奴。
第二节 严肃和合同法的故事
冒英奴一死,想置严肃于死地的人不存在了,严肃很快就被“释放”了出来。
招安的谈判无论在白虎堂或者在县衙门举行,都不太妥当。为了显示双方都有谈判的诚意,双方约定龟县令和管虎在约莫距离衙门和白虎堂中间点的一个位置单刀赴会。不带随从,也不带武器。
双方对彼此都知根知底,这不能不归功于白虎堂和龟县令在民间信誉和人品的风声。换做是一个吃拿卡要、强占民田、做事不公的县令,或者换做是一个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白虎堂大当家的,就谈不上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存在任何信任。
有的时候,个人在历史进程中的作用似乎被低估了。在封建朝代的农民起义当中,虽然农民抛家舍业提着脑袋追随起事的人,但是若说谁精神上的压力更大、谁在运筹帷幄的时候更纠结,那肯定是起事的人莫属。所谓“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背后,是更强大的脑神经,承担一旦失败官府会对他们施加灭门甚至族灭的后果。“戚家军”、“岳家军”、“曹军”,之所以以自己的名字命名,是因为别人是看在你的威猛和盛誉的名义上才加入你的军队的。
而群众并没有切实、具体的筹划。他们像一盘散沙。笼络聚合天下人心的,才是主谋者的任务。即使把群众加在一起,称他们为“人民”,也仅仅指的是抽象的“人群”概念,主谋者的意志,才是他们的意志,主谋者的路线,才是他们的路线。从单个个人而言,没有任何人能够改变反映了抽象的“人民”这一概念的群体的意志。
让抽象的“人民”承受“创造历史的动力”这一盛赞,多少有些过于美誉。我们做一个数学题:领导者的意志等同于抽象的“人民”的意志;“人民”是创造历史的动力;那么领导者就等同于“创造历史的动力”。说来说去,就是强调某些顺应历史趋势的个人,才是改变历史的“功臣”。
龟县令和管虎因为身边没有别人,说话开诚布公,敞开地谈。尤其是他们心知肚明,冒英奴是危害一方的恶势力,现在他和他被铲除了,他们身边就不存在他们的眼线扰乱,白虎堂的招安就不会横生枝节。在加上龟县令亮出上级官府的谕令,管虎就不必前怕狼后怕虎,彻底没有了后顾之忧。双方的会晤非常顺利,各自答应回去之后吩咐手下办理好交接等细节。
俄罗斯军队对江东的骚扰一如以往。看见这缺吃少装备的一群俄罗斯年轻人,在他们的军官的驱使之下,到处翻箱倒柜找吃的和值钱的东西,严肃内心有一些恻隐之心。但是,他们和冒英奴还不一样。他们不是一个族类。也许他们杀了中国人,心里就不会有那么强烈的恻隐之心。而遥远在天边的俄罗斯法律,也不会将他们绳之以法,最多可能就是重重举起、轻轻放下,给他们一点点惩罚了事。
当然他们不会没头脑地不分青红皂白地把所有中国人视为敌人。一部分臣服了他们的“黄俄罗斯人”,他们会施以恩惠笼络之,一部分他们恩威并重,对于那些敢于反抗他们的人,他们会施加最残忍的手段。
严肃回到大车店,又接到了一波合同法的案件。
其中一个案件是这样,经营一家服装面料店的老板,于这年端午节前后向他的几个接受他供货的裁缝店老板许诺说,如果他们之中的任何一家店,在端午节前一天,把欠他的货款提前支付,他将给予他们货款打折的优惠。
几家裁缝店老板只有一家老徐,在端午节前几天从他的朋友处借了钱,准备在端午节前一天交给面料店的老板。
结果在端午节前一天,老徐接到了大量的顾客订单,而他如果把借来的钱给面料店老板送过去的话,他手里的余钱无法承担采购面料的费用。但是,他在端午节前两天已经把钱交到一个仆人手中,准备到时候给面料店送过去。
这样,由于老徐疏忽,忘了交代仆人不再把钱送给面料店毛板,导致第二天仆人把钱送到了面料店。
老徐亲自到了面料店,把钱给要了回来。
现在提起诉讼的人是面料店老板老宋,其要求老徐把钱返回给他,并且要求他赔偿损失。
清末,国库空虚,政府也开办了一些博彩业,甚至老百姓可以以科举结果作为赌注。“吕宋票”就是源于菲律宾的彩票,随着菲律宾被西班牙占领,西班牙殖民者把“吕宋票”带到了中国。
清政府把发行彩票看作是“筹款”行为,而非赌博行为,亲自下场发行了政府彩票。
各类民办企业以及外资公司纷纷开始效仿清政府,一时间形成了各种博彩满天飞的景象。各个阶层蠢蠢欲动,十分踊跃地投资购彩,导致在全国各处,可以目睹在街道上的行人、在店铺茶铺的人都在谈论博彩和博彩结果的景象。
老宋是一个标准的博彩迷。他购买的是政府发行的一种彩票。而就在前不久,一个测字算命的算命师告诉他,端午节前后他将迎来一次大转运,如果他购买彩票,运气将非常好,挣来的钱可以够他再置买一间两间店铺的。
老宋是一个很迷信的人。他听信了算命师傅的话,就对这几家欠他货款的裁缝店许下了上述承诺。
事实比较怪异,算命师傅还真说中了,他本来想用裁缝店还的钱押的数字押对了。
所以,在这个民事诉讼中,他还提出了令人匪夷所思的诉讼请求:要求他赔偿假如他收到了款项他本可以投资彩票能够挣到的钱。大概有银元200元左右。
严肃接手这个案件之后,真是感到老宋的脑洞“奇妙”无比。
如果是照着正常的经营项目的话,因为老徐的款项没有到位,导致他工期延长、停工停产或者遭受其他损失,这种损失是可以看做是可得利益的“间接损失”。但是这种近乎于无厘头的损失,应该算是正当的“间接损失”吗?
还有,老宋和老徐之间的合同成立了吗?
虽然中国的法律接纳了“要约”、“承诺”(合同法中规定)、“对价”(民法典中规定),但是,纵观中国法律发展历史,尽管此时比彼时“马锡五审判法”的粗糙审判方式已经先进了很多,有长足的进步,某些法律的发条仍然是围绕着“概念”、“原则”打转转。嫁接国外法律(“法律移植”)的时候,被嫁接的法律和我国法律仍然是两层皮,被嫁接的法律的养分没有充分地被我国法律吸收。至少,在很多细枝末节上,是无端遭到忽略的。
要判断老宋和老徐之间的合同是否已经成立,就要判断要约和承诺的流程是否完全满足。
我国的合同法把offe
a
d accepta
ce称为“要约和承诺”。但是,事实上,合同是一个相互交换“p
omise”(承诺)的过程。除了当场达成合同的情境以外,我们需要考察这两个“p
omise”是否是有效交换的,是否存在co
side
atio
(对价)。
首先发出承诺的是老宋。他答应如果他的要求得到满足,他将给与裁缝店老板一个折扣优惠。
但是,老徐没有做出相对应的“accepta
ce”。
这就涉及到,在没有通过言语做出“p
omise”的情况下,履行行为也可以构成“p
omise”的情况。而且,这是一个“det
ime
tally
elia
ce”的行为。换句话说,之所以做出这个履行行为,是因为他相信和依赖对方的许诺,从而做出了让他利益受损的行为——借款。
但是,如果要构成“accepta
ce”,他必须已经开始履行。在这个案件中,他只是借了钱,但是还没有真正的意图开始让自己的仆人把钱送到老宋那里。虽然,他的仆人已经送了钱,但是,这是一个accepta
ce传达过程中的“错误”,而如果老宋后来被告知是老徐搞错了,那么老宋知道了这是一个“错误”,所以这个accepta
ce就是无效的,法律应该保护老徐的权利。所以,履行行为还没有真正开始,因此,他没有作出“accepta
ce”。所以,合同也没有达成。
既然是没有达成的合同,那么老宋就无权追究老徐的“违约责任”(违反合同约定的责任)。
那么老宋追究的间接损失应当怎么看待呢?
合同双方交换的是“p
omise”,之所以作出“p
omise”是因为对某种利益存在某种期待。也可以简单地讲双方交换的是一种利益期待。
但是,法律只保护“正常的期待”。
这种凭借“运气”具有“射幸”之意味的期待,不是正常人的期待。
倚靠算命师傅的“预言”,也无法作为判定他即将获利存在合理性的基础。
严肃又在拒绝对方赔偿请求的基础上,对对方提出了“反索赔”——由于老宋为了履行他的义务而从朋友处借款,导致他蒙受了一定的损失,所以这种损失是“信赖损害”(det
ime
tal
elia
ce)(中文译文无法准确传达这个词的意思),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严肃把案件的答辩词写完,又看了另一起案件。
这个案件也是涉及裁缝店的。裁缝店老板老张接到了一个大订单,要求缝制五十套准备参加结婚典礼的中式礼服。为了这个订单,老张加班加点,而且花钱新雇了几个徒弟,帮忙缝制好了这五十套礼服。但是,到了最后,顾客却声称婚礼因为某种意外原因被取消了,所以他不会付款。
照着现代的合同法理论,这是一个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况——合同目的落空。
原因是——虽然顾客仍然可以接受这五十套礼服,但是,合同存在的目的——参加婚礼——已经不复存在了。
这种情况属于“履行不能(impossibility)”吗?
不同,这与在纪念端午节的花车游行所在的街道两边的旅店订房间而最后花车游行因故取消的情况不一样。
当然,政府取消花车游行与双方父母决定取消婚礼,哪个更属于“(履行不可能)impossibility”的因素,实在难以分辨,一个是属于政府行为,另一个属于个人行为。
但是,有一点是确定的,合同目的是落空了。即,继续履行对当事方已经没有“意义”了。礼服可以照价付款,但是收了这些礼服,有什么用呢?
顾客就抓住这一点不放,对自己的不付款行为进行万般抵赖。
而衙门的意思也站了他们的立场。
裁缝店表示不服。
严肃仔细搜索了自己头脑中的那点合同法知识,突然发现,“合同目的落空”理论项下也并非豁免了所有的继续履行行为。
因为,根据该理论,如果合同目的确实落空,但不是“不可履行”的(比如支付款项的行为),而且,接受卖方的货物对买方而言仍然是“具有价值”的,那么,合同就应该继续履行,不必解除或终止。
虽然这些礼服暂时对顾客没有用,但是,这些礼服仍然是可以在平时穿的(并非设计成非节庆日穿不可的奢华样式或者是穿不出去的土样式),并且,如果双方父母恢复了他们的婚约,或者以后有其他人举办婚礼,这些礼服仍然是可以穿的。
另外,按照“要约-承诺”的理论,裁缝店已经作出了“依赖”(
elia
ce)的行为,即,依赖对方为这五十套礼服付款,而加班加点并且另外雇佣了几个徒弟,这种行为仍然是属于信赖损害(det
ime
tal
elia
ce)。他们付出的努力,应当得到补偿/赔偿。
严肃不愿意将这些不诚信、赖账的人进行诋毁。而且,这种生意上的恩恩怨怨,是很常见的。
我们在DNA里面就存在着一个先天的缺陷,虽然这看起来与我们的直觉相反——对善的冷漠、不追求,对恶的不敏感。
我们天生对恶没有强烈的负疚感,对行善天生的迟钝。
如果我们被放到恶人的位置、场合、时机,我们是很有可能跟他们有一样的行为。
把一个已经不能转的微波炉,卖给了一个收废品的人,这在绝大多数的人眼里是一个“小恶”,对一个我们恨恶的人,心里面把他/她杀了千百次,这对很多人来说根本算不上“恶”。
我们的心中常常有着这样的、隐隐的恶的冲动,而且还对作恶有着某种得意忘形的快感。
但是,这个收废品的人回去之后,有可能遭到他的妻子的嘲笑,让他们之间的感情裂缝更恶化,或者在回来和你理论的路上遭到电动车的撞击而必须去医院,花了几百或几千,你就知道,微不足道的“恶”的后果可能如何。
我们大多数时候预见不到恶的结果,或者只预见到恶的抽象结果而预见不到恶的具体结果,而我们的内心对这种恶没有足够的警惕、足够的敏感。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需要道德律,需要他人对我们进行道德的训诫、法律的约束。
而如果法律不存在了,那么道德律只会对“君子”有用,对坏人无用。
所以,严肃一致秉持着法律超越一切,也应该超越一切的理念。
对于这个顾客,他认为,就应该惩罚他的恶意。
在合同法中,只要是存在恶意(比如欺诈),就应该加大惩罚的力度,要求其赔偿间接损失(至少是部分间接损失)、惩罚性的损害赔偿金。
严肃接了这两个案件之后,突然某一天又遇到了谢廖夫。二人进行了一番长谈。
第三节“宰白鹅”案件的审理;严肃和谢廖沙的畅谈
在严肃处理妥当两个合同法案件之后,龟县令有意让他署理瑷珲司法事务,但是按朝廷规矩,虽然典史是“不入流”的官吏,但是需要经过吏部铨选,由皇帝签批才能任命。所以龟县令只可暂时让他以代理典史之名,行典史责任之实。为了避免他在江东和瑷珲城之间疲于奔波,在瑷珲城里给他物色了一间干净朴素的住处,房租由县衙支付。由此,严肃蜕变为“公家的人”。他不再是孤勇者,他有一群有相投的志趣、甚至可以听他调遣驱使的一个集体。一个音符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在其他音符的映衬和烘托之下,这个音符变得适得其所、优美动听、富有节律。
在瑷珲郊区发生了一起持枪杀人案。衙门的审问结果是,一个男子因为自己家里的田被一个富商侵占,遂在该富商在瑷珲县内的卡伦山游猎的时候躲在一个山洞里面欲以一杆连珠火铳行凶,但是因为他射击准头差了一些,连发的几枪均未命中,而是击中了他身旁采蘑菇的一个乡民。乡民无辜遭难,伤重不治而死。证据确凿,且该男子供认不讳。
严肃在接手这个案件的时候,也没有贸然就对案件审问结果提出质疑。属下尽职了,就不要给脸色打板子。也许严肃属于那种和颜悦色的领导类型。但是,严肃有严肃的原则。因贪赃而扭曲司法裁判或者不恪尽职守、对自己的分内之事虚与委蛇,都是严肃绝对不可容忍的。
但是当严肃第一次在台前看到这个“嫌疑犯”时,不禁吃了一惊。这个“嫌疑犯”居然是一个十二三岁模样安静、身体孱弱、眼神怯懦躲闪的小男孩,也没有那种杀人泄愤的凶手那种坚决的、得偿所愿的神情。
严肃心里知道手下人没有完全说实话。这很可能是一个冤案。
在清朝,流行有钱有势的人在犯事之后花钱找无业流民或者贫困家庭的孩子代替他们受刑甚至是受死的行为。这种寻找替罪羊的行为称为“宰白鹅”。这种司法流弊,据说惊动了道光皇帝,但是他身为皇帝,却无法彻底消除。据说道光皇帝因为宰白鹅乱象几乎被气死了,而慈禧太后因为河南镇平县的一起宰白鹅案件雷霆震怒,让替罪羊无罪释放,镇平县令被革职并发配边疆,却让凶手逍遥法外。
为了戳穿这个把戏,严肃决定到小男孩家中和案件现场进行案件勘察。
小男孩家的房子是下端用石头垒砌上端用土坯砌成的土房。这种房子的特点是一到下大雨的时候,雨水就能将房子的皮侵蚀、剥去一大片。时值夏日,虽然家中有一种寒意,但是这种寒意不是冬暖夏凉的寒意,而是一种潮湿、阴冷的寒意。小男孩的母亲听到有客人来,就从照顾他瘫痪丈夫的床边来到门外迎接。就听里面的房间里面一个中年男子一阵接一阵地咳嗽、吐痰的声音。严肃快步踏入门内,看中年男人躺卧的床。这张床极端陈旧,漆皮几乎全部抹去露出一块一块的斑驳之色。这也许是小男孩爷爷或者爷爷的爷爷曾经躺卧过的床。
在他们卧室旁边,是几块木制的挡板,把卧室和一个猪圈隔开。猪很瘦,看得出主人没有精力打理,猪圈的地上是水、泥和猪粪便混合的一摊液体。在客厅正堂贴着“天地君亲师”的一行字,下面贴着财神。
女人是驼背,看得出经年的劳累让她再也直不起腰来。她慌忙从厨房用吃饭的碗装了一碗开水,从客厅里不知道什么地方淅淅索索地掏出一小把茶叶,放在碗里,给严肃端了过来。女人的手指甲都是泥。
严肃没有嫌弃,接过这碗茶。就跟这个女人说起她孩子的案子。
这个女人守口如瓶,对“宰白鹅”的事情以及谁给了他们银两的事情不吐一字。
严肃就把案件的利害跟她挑明——如果她不把实情说出来,那么她的孩子很可能要被判死刑。
可是,这个女人眼神中透出坚定,好像涉及到的不是她的孩子的命运,而是别人家的孩子的命运。
严肃手下的几个人,因为收到了案犯的银子,又见这个女人能够守口如瓶,都露出得意的微笑。
严肃必须拿出一点有说服力的东西出来,好让他们无法自圆其说,从而对案件进行突破。
他回到瑷珲衙门,以利害晓谕这个小男孩,但是始终无法突破他的防线。
但是,严肃在和他说话的时候,发现他听别人说话时反应迟钝,就问他耳朵是不是很好。小男孩说自己耳朵正常,就是视力不太好。近视眼的人不戴眼镜的时候,听力也不是很好。大概因为正常人听人说话是需要看别人口型的。
严肃看苦劝无果,就让衙役把他带回监牢。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孩子对用自己性命换取三两银两的行为这么坚定,对自己的劝说这么无动于衷。就尾随着他来到监牢。
严肃看着他回到自己的卧铺。卧铺是砖石切成的台阶,床铺上垫着草席,几个人在狭小的空间挤着睡觉、躺卧。
严肃发现小男孩把每个人床铺下面摆放的鞋子都摆放整齐,每双鞋的鞋尖都对着大门的方向,看着鞋子都摆放整齐,小男孩才放心地上床铺躺卧。
这是典型的强迫症症状。严肃就招呼一个看守监牢的衙役过来,询问小男孩有没有其他的行为异常。衙役就告诉他,这个小男孩每天都要站到牢室门口,抓住大门的柱子叫喊感到难受,让衙役放他出去。
依据现代的医学理论,强迫症是精神疾病的一种,而人一旦患有精神疾病,就不是单单一种或两种症状。患有强迫症的,很有可能也有抑郁症、焦虑症或者幽闭空间恐惧症。
严肃相信与其说精神疾病是一种“心理”上的疾病,不如说它是一种“生理”上的疾病。因为神经内分泌功能异常,导致让人高兴的激素分泌减少,从而引起患者无法表现出正常的情绪。这和其他肢体、器官的生理上的疾病,并无二致。而抗抑郁药可以激发激素的分泌,让人至少可以有愉悦心情的“假象”。所以,治疗抑郁症的唯一方法,就是不要害怕去看医生(看精神科医生其实比看感冒的流程还简单),还有就是要吃药!吃药!吃药!
严肃可以断定小男孩还患有幽闭空间恐惧症。他不太可能躲在一个狭窄的山洞里面开枪的。
为了确认他的判断,严肃又来到案发地点的山洞。
这个山洞的狭窄程度堪比“一线天”。首先,洞口和穿过山洞的通道的宽度大致是一样的。正常人爬进去,真会担心会走不出来。如果躲在洞口的位置,绝对不可能有一个舒服的姿势。
这样的洞口对于患有幽闭空间恐惧症的人来说,几乎是不可能踏足的。
综合上述证据,严肃断定,即使小男孩行刺,也不会找这个一个洞口行刺。即使他要行刺,因为他患有近视眼,也会找一个更为接近受害者的树丛或其他地点。另外,从小男孩的手掌和手指来看,也没有常见的玩火铳的人受伤的那种典型的火药伤,甚至没有任何的老茧。他家也并不是打猎之人,说他用火铳伤人更是无稽之谈。
严肃没有犹豫,把手下几个疑似收了行凶之人的钱财的衙役招呼过来,把他断定的几个案情疑点一一给他们说明,并要求他们供出真相。
严肃的处理方法,可以说是直截了当的。没有任何弯弯绕。
有很多人对有心机权谋的人心生尊敬,对活得通透、处事不苟、不徇私情的人,却心生鄙视。严肃就是第二种人。他不在乎别人对他的看法。
他不需要在这种决策上寻求“民主”。当然,他绝不相信民主是多数的暴政,但是,他相信对“民主”抱有保留态度是明智之举。
在儒家(孔子强烈反对殉葬制度)出现之前,民主就是“殉葬是合理的”;在清朝覆灭之前,民主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是合理的”。如果多数人甚至大多数人是愚昧的、是需要被教化的对象,那么民主实行的结果,确实可能导致可怕的后果。
这几个拿人好处的衙役,在严肃的一番“政策”攻势和证据的压力之下,终于承认了这个案件是“宰白鹅”之实。
严肃没收了他们收取的贿赂,并且对他们进行了一番训斥。把小男孩无罪开释,把行凶者收监待审。
案件的真实情况是这样——行凶者姓曹,是一个富商,受害者是他的商业对手,因为让他在经商方面吃了很多亏,他才躲避在山洞里面,欲对他行凶,但是因为准头差,击中了另外一个人。
如果要定罪,这个凶手应当定什么罪?
问题的关键在于他的行为事实上可以分割为两个行为:一个是杀人未遂,一个是过失致人死亡。
按照中国法律和司法实践,这属于“想象竞合犯”。应该择(两种法定刑中的)一重罪论处。
按照其他国家的法律,这属于“数罪并合”。但是,如果一个是杀人,一个是侵犯财产,两种不同类型的犯罪行为,就不能进行“合并”。而本案这个行为的两个结果都是攻击他人的行为所致,所以属于“数罪并合”。
在法律理论上,国内存在各种学说,比如“实质一罪说”、“实质数罪说”以及“折衷说”。
之所以要研究这个问题,是因为它是一个行为,引发的数罪,应当与一个行为一种罪,以及数个行为数个罪不同,所以在量刑上也应当有所不同。
一个行为引发的数罪,当然比一个行为一个罪要严重,所以要“择一重罪处罚”。
当然了,按照某些国家的刑法,这其实是一个简单的“故意(i
te
t)转移”。即当事人的犯罪意图,从原来的受害者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这是因为,这些国家的刑法,追究的是“犯意”(i
te
t,犯罪故意),而不是“行为”本身或者“犯罪构成要件”。
不管怎么说,从刑罚的结果上来看,这些理论导致的处罚结果大致是相当的。按照“择一重罪处罚”,与“数罪并合”(joi
de
of offe
ses),处罚都比一罪要严重。
在严肃在瑷珲城里落脚之后,他也常常回到大车店歇歇脚,和以前一起的老板和伙计们闲聊,渡过半日闲的时光。马老板已经找到替换他账房职位的人,但是为了让严肃能够时不时回来有地方歇脚,还是保留了原来给他的一个单间。
谢廖沙又一次带人来到江东。他特意来到了大车店。这一次谢廖沙和严肃进行了一番长谈。
严肃从厨房取了点卤牛肉、花生米,还有一点东北的老白干,悉数摆在严肃单间的一个小桌上。
谢廖沙不是典型的嗜酒如命的俄罗斯人,但是也能喝点白酒。他们喝酒都不需要多少的下酒菜,吃菜反而会冲淡了酒的醇香。所以,照东北话讲,他喝酒就是“干拉(lá)”。
严肃从大堂里拉了两把椅子,二人落座后,严肃首先用英语提出问题:
“为什么相信进化论的人有很多?你觉得进化论合理吗?”
谢廖沙答道:
“上帝造的万事万物都是恰好这样的。
如果一切都是大自然通过一次又一次的“试错”而‘进化’出正确的生物出来,那么那些作为试错的代价被淘汰出局的生物,我们怎么没有看到它们大量的化石?
如果进化论正确,我们可以在地下发掘长着十八条腿、眼睛长在屁股上、没有牙齿、尾巴长在下巴上的牛的化石,没有眼睛也不会像蝙蝠一样通过超声波探路的苍蝇的化石,不长眼睛和耳朵悲惨和短暂生活在世界上的人类的化石。
您看,一切都是恰好这样的。
假如进化论是真实的,那么大自然具有超自然的能力。把眼睛生长在嘴巴上面,动物吃东西就可以看得清楚,牛和马的蹄子是朝前生长的,跑起来就不会像海豹一样趔趔趄趄。牙齿分为切牙和磨牙,才能满足切断食物和咀嚼食物的功能。
如果出现偏差,我们不可能设想大自然会说,‘不行,慢着,牙齿和排泄器官之间似乎还需要消化器官才能保证营养被吸收,你们这批进化的动物不行,要淘汰掉。再进化一亿年吧,好让消化器官能长出来。’
大自然也不可能说,‘且慢,人类和动物没有眼睛和耳朵,要在黑暗里面互相乱碰乱撞了,也无法互相进行沟通,所以,你们这一批淘汰掉,等我想办法给人类和动物造出眼睛和耳朵来。’
您看,人类学家有没有在地底下发掘到任何没有眼睛、没有耳朵、没有消化器官的那一拨人类化石?
一切都是恰好这样的。
我非常喜欢罗马书1章20节说的,‘自从造天地以来,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我们对万物的完美程度习以为常,但是,当我们仔细鉴赏这个宇宙和生物界,就知道它们美妙得令人惊叹!”
严肃见他说得非常好,连连点头表示赞许。
他又提出一个问题:
“既然上帝是真实的,那么他为什么不向人类显现出来,让我们看到他,就相信他呢?”
谢廖沙似乎已经精准地预见到他会问这一个问题,露出有一些“得意”的神色。
“首先,上帝不会背离他自己创造的世界的律。
如果他要改变这个世界运行的律,比如万有引律,比如光合作用,那么一定需在特别的理由和动机。其次,上帝不是从来没有向人类显示过。
Meiste
Eckha
dt(埃克哈特)说过,‘上帝好像一个人,在隐匿时,清一清喉咙,遂泄露了他的行踪。’
上帝大张旗鼓地引导过以色列人过红海,从天上降下来食物给他们吃,在荒漠击打磐石出水给他们喝,和以色列人中的亚伯拉罕、摩西都说过话,好像是他们的朋友一样。
但是结果是什么?以色列人还是背叛了上帝。他们埋怨摩西、埋怨上帝,并且自己用金子造了一头牛犊,说它是神。”
谢廖沙脸上浮现出对以色列这群悖逆之辈的不忠诚的惋惜和愤怒。
他接着说:
“上帝借着他手所造的种类繁盛的万事万物已经显明了他自己——他是全能的、丰富的、富有慈爱的,他希望人类在他的乐园里快乐地生活。
如果我们求他显示和施行神迹,就是要求上帝第二次地向我们显示他自己。我们没有强求上帝这样做的资格。
也许您还不知道,上帝似乎是一个自隐和内敛的神。
上帝让以色列人在埃及受苦430年,带他们出埃及之后又让他们在旷野漂流40年。您看,他不是一个做事切哩咔嚓干脆的神。
虽然我们有人说,当你向上帝祷告的一刹那,上帝已经开始工作。但是,令我们疑惑的是——为什么上帝做事迟缓?
答案可能是——上帝是全能、自有永有的神,时间对他没有意义,时间也不能限制他。
太阳光来到地球需要8分钟。如果您从8分钟之后阳光已经抵达地球的角度看8分钟之前阳光刚刚出发的问题,您就明白为什么说上帝是不受时间限制的。
同样,这430年和40年,对上帝而言,连‘一瞬’都算不上。
这样看,他还是最终答应了我们的祈求。
上帝有的是耐心,而我们需要的是信心。
这就像一个人,父母已经赋予孩子成家立业、出门闯荡的自由,他们就不会动辄干涉他的选择,限定他的道路。
同样,一个高调进入人类历史的上帝,并不会让所有人喜欢,就像背叛的以色列人一样;也不会改变所有人。
如果上帝现在在你我面前显现,也许你的烟瘾照旧,我喝酒的习惯也照旧。对于大部分人而言,他们见到神只是恐惧,但是他们依然会我行我素。
这就像一个有修养的绅士,他有很高的地位,有很强的气场,但是他可能只是静悄悄地站在你身边,而不会对你造成任何压迫感。”
严肃连连点头:
“您说的非常有道理。
那么神为什么不消灭世界上的苦难呢?他不是爱他的子民吗?”
谢廖沙答道:
“这是因为人的罪(si
),si
原意是‘不顺从’。受造的服从造他的,难道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您会问,上帝因为人类的一次si
,就定了所有人的罪。这合理吗?
上帝有权这么做。这并不能证明上帝是残忍的、粗暴的。
因为,如果您看到上帝把自己亲生的儿子差遣到世界上,让他被一波假装忠实于上帝的以色列人文士、长老和群众、罗马士兵嘲弄、吐唾沫和钉在十字架上,您就看出,向一个急切拯救自己犯错的儿女一样,上帝是何等的迫切地为自己的儿女着想,又是何等地不惜一切代价!
没有牺牲的爱,就没有说服力。
有著名的作家说,‘苦难,是这个世界唯一值得探讨的问题。’
没错,但是,您也可以得出相反的结论,‘救赎,是这个世界唯一值得探讨的问题。’
《约伯记》中的约伯,本来是一个虔诚人。牛羊千万,子女成群。但是,在遭难之后,牛羊都死去,家人也一个个死去,他还用瓦片刮身上的毒疮。
但是,为什么他在最后能够高声赞美神,说,
‘我所说的,是我不明白的,
这些事太奇妙,是我不知道的。
我从前风闻有你,
现在亲眼看见你。’
是因为他恢复了牛羊的财产,又恢复了自己的家室吗?
不是,是他知道自己在上帝面前连虫豸都不是,而那位上帝有权力做他一切愿意做的。我们只能承认我们“不明白”、“不知道”。上帝对于万事万物,有他自己的超然智慧。
他对待苦难,也是如此。
保罗说,我们这至暂至轻的苦难,为要我们成就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
当我们相信这个世界有一个超自然的存在之后,我们当然会探问他是一个“好的”神吗?
我们可以肯定,这位上帝是慈爱的上帝。就像爱护关心我们的父母。
就因为这样,他会像父母一样时而为我们感到失望,时而为我们感到鼓舞,时而为我们感到骄傲。
以色列人的历史,就是这样。以色列人遭难的时候,就是他们悖逆上帝的时候;什么时候他们悔改,上帝就后悔给他们的惩罚过重,让他们再次复兴起来。
现在的以色列人,已经不像《旧约》里的以色列人了,他们已经不再会背叛上帝。他们吸取了教训。
所以,上帝并非高坐在天上,对我们的苦难只做一个旁观者。他会介入。但是,这种介入,是“内敛”的,不是雷霆万钧的。
最重要的,他差遣了基督为我们承受了“不顺从”带来的苦难。
不是说上帝不能亲身体验我们的苦痛,他能。但是,基督以人的肉身形式来到世间,似乎更能体验作为人类的苦痛、悲哀、伤痛和绝望。
中年失业、身患疾病、失去自己的亲人、背负债务,不管如何,他都能体会到我们的感受。
以前高高在上的、威严的上帝,那时成为了一个软弱的、肉体和精神容易受到伤害的“人”。
上帝改变了他的策略。也可以说,这是上帝在造人时就已经预料到他必须采取的策略。因为他是全知全能的。
没有牺牲的爱,是没有说服力的。
现在因为基督在十字架上死,我们就成为了自由人。
如果说人类希望上帝显现是为了确认上帝的存在,那么上帝借着他的儿子为世人显现,是为了吸引世人爱他。
但是,上帝做一切的事情,都没有强迫——就像我刚才说的。他希望感召人、吸引人来爱他。他不希望通过威胁、恐吓、让人恐惧、强迫的手段,让人来顺从他。
所以,上帝是爱。
这个爱在基督身上的彰显达到了人类历史的最高峰。”
严肃从谢廖沙学到了很多。也向他作了自己如何从感性上认识上帝到理智上决定信仰上帝的见证。二人进行了很好的沟通。
但是,当严肃话锋一转,提到俄罗斯军队对江东的骚扰和威胁的时候,谢廖沙突然噤声不言,站起身来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第四节 “是的,却还不如听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
谢廖沙突然的、诡谲的静默好像一台轰隆隆的纺织机突然停车,好一会儿,他回望带着渴望答案的眼神看向他的严肃,深深地叹息:
“如果要了解俄罗斯,你就要了解俄罗斯这个民族的秉性和品格以及它矛盾的文化。
俄罗斯的东正教,是外来的、强加给俄罗斯人民的。原来的多神教,信仰山、雷、火、畜、太阳、森林甚至魔鬼的多神教,却在俄罗斯人的骨子里面扎了根。无论东正教多么强势和正统,俄罗斯人都保留着对自然的敬畏——或者说迷信,甚至敬畏魔鬼和它的一切妖魔鬼怪。
这种混乱的信仰,可以在俄罗斯人对权力和统治者的敬畏上寻找到它的痕迹。对于善的神,他们可以敬畏,对于恶的魔鬼,他们会施以贿赂,以免得罪它们。
俄罗斯人还对基督教信仰存在着令人匪夷所思的迷信。这与他们多多少少把对多神教的习惯和仪式移植和掺杂到基督教信仰中有关系。教会为了甘心做统治者的鹰犬、工具,也为了笼络人民,创造了对圣徒、干尸和圣像的崇拜。并且自认为是继罗马教廷之外的正统。
我们知道神是一个灵,拜他的要用心灵和诚实拜他。我们也知道主在世上的时候,在医治病人之外,最重要的活动就是传道。他要我们知道为了成为一个合格的基督徒,我们的道德标准是什么,我们应该怎么做。相较于医治病人而言,他似乎更为看重医治人们的灵魂的忧伤和疾病,并且给他们一个全新的生活方式和道德准则。
一个把他的父亲看作是阿拉丁神灯一样有求必应、父亲不答应他的物质需求他就不开心的孩子,不会让父亲高兴和欣赏。神也一样,他最看重的是我们如何听他的话,照着去行。
很多普通的人,他们可能设想的基督徒生活是这样——今生过着荣华富贵的生活,来生有更大的荣华富贵等着他;或者今生过着困苦的生活,来生有荣华富贵来补偿他。他们不关心神是什么样的神,也不关心神跟我们说些过什么、对我们有什么样的要求。俄罗斯人的寓言故事中很多有一个“伊万”这个角色,而他的主要特点就是懒惰、狡猾、捣乱、希望不劳而获获得财富。这大概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俄罗斯人的性格特点。
但是,认识神是我们最大的福分,也是我们最应该做的。
东正教的迷信,迎合了人心,却让神遭受耻辱。”
谢廖沙喝了一口严肃泡的很酽的茶,休息了一会,又开始说:
“东正教就像是一个政府认证的宣传机构。他们做的一切,就是让民众相信他们的把戏,让民众走进教堂给他们捐款。
为了这个,他们强调应该通过美轮美奂的圣像、雕刻、能击中灵魂让人暂时感动的诗歌和慷慨激昂、大声的讲道,来抓住人的灵魂,让他们醍醐灌顶,晕晕乎成为他们灵魂上的奴隶。
但是,人均米开朗基罗、人均贝多芬又能怎么样?这也不应该取代神他自己的地位。
他们这样做,好像是人遮住眼睛的翳子和白内障,把神自己的伟大、慈爱和能力遮蔽了,换作他们自己引以为骄傲的一堆石头、一串音符和一堆话语。
吸引我们归向神的只有神他自己。
我不是说我们不应该通过各种方式敬拜神,但是,神更愿意我们做的事情就是爱世界上的人、医治疾病、怜悯穷人、消除社会上的不公。
而俄罗斯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经历了世界上最黑暗的专制、最严重的饥馑、最残酷的压迫、最不公平的社会等级。
于我个人而言,我本来应该在升职上要快于其他的军官。但是因为其他军官家人托了跟将军的关系甚至是在沙皇近臣处的关系,却比我升职要快。
俄罗斯的人身依附,部分可以归结于他们不明白在上帝面前人人的灵魂平等。又因为他们根本没有经历过西方的启蒙思想的洗礼。
他们信仰权力、信仰鬼神、敬畏一切比他们力量更大的东西。他们把人当做神,为了巴结有权力的人无所不用其极,极为卑微、可耻。却把神吩咐我们做的事情忘记到九霄云外。契科夫的小说里面一个小公务员因为坐在后排打喷嚏口水溅到前排的一个将军身上,而惴惴不安,最后被吓死。这说明在专制的俄罗斯社会,神不会让人死,而人却可能让人死。
提到你们的新教,它不是为了创造一个新的基督教,而是恢复基督教的原样。假如我是马丁路德或者加尔文,我会首先到最黑暗的俄罗斯去。”
谢廖沙不顾严肃因为听到他惊世骇俗的言论而惊愕的表情,又接着说道:
“我是一个俄罗斯人,一个俄罗斯军官,对于你们同胞现在遭受的苦难,我也是手足无措。但是,我真心希望你们能够逃离这样的悲剧。”
严肃非常理解谢廖沙的处境。谢廖沙已经和他坦承相告。但是最重要的问题仍然无法解决。
如果严肃通过一定的途径能够得到一些比较先进的枪炮,他们就可以在战场上和俄罗斯军队一较高低。
谢廖沙似乎窥探到了严肃的心思。但是他不可能有什么作为。
这时,谢廖沙一个举动让严肃感到很奇怪。谢廖沙居然问他喝完了酒需不需要外出方便。如果他自己要出去方便问便所在哪里还可以理解,但是为什么他要问严肃要不要方便呢?
出于对谢廖沙的信任——他似乎要干点什么事出来,但是肯定不会对严肃不利——所以他便出门,来到便所。
等他回来,谢廖沙仍然坐在椅子上,手里指着严肃枕头边放置洗漱用品的地方,让后把食指放在嘴唇上轻轻“嘘”了一声。那里放着一个洗脸盆的木架子,在木架子旁边,放着剃须刀、肥皂、木梳。
严肃从谢廖沙露出神秘神色的脸上看出他并没有不露好意,出于对他的信任,他立即判断似乎谢廖沙秘密地在告诉他什么。
严肃和谢廖沙继续闲聊,聊到俄罗斯境内的局势、即将发生的革命,直到外面一个俄罗斯士兵提醒谢廖沙该离开江东了。谢廖沙庄重地和严肃握手告别,他的眼神中带着一丝伤感,因为下一次见到严肃,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站在持枪握戈对立的两只军队里面。
严肃回到瑷珲城就收到了一个民事案件的状子(起诉状)和被告的状子(答辩状)。
案件涉及一个常年在外的游医,正值酷暑难耐的夏天,在一个地主民房的施工现场,有一个人中暑倒地。游医正好在现场,就利用身边携带的中医工具,并且在工地现场一个放学的学生的协助下,让中暑者躺平,通过针灸和按摩特定穴位,把中暑者救了回来。但是,由于中暑者是由于心脑血管疾病导致的,加上游医大汗淋漓,见中暑者被救了回来,就暂时找阴凉地方避暑,结果导致中暑者因为心脑血管疾病再次晕倒。等到游医再次回来询问情况,在处于昏迷状态的中暑者带到他在瑷珲城的诊所,花了不少的医药费。
现在原告即游医和那个帮忙的学生提起诉讼,要求中暑者支付医疗费若干。
此案并非前文所述的侵权,也非合同,而是一个“准合同”(按照国内民法理论)或者“不当得利”。按照我国现行民法典,“不当得利”的定义是“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当然,这里严肃又要从比较法的角度来看问题。以普遍施行的国外法的视角来评鉴国内法,并且进行采纳或扬弃,能够不失偏颇甚至能得到更好的判决结果。
不是个人攻击——国内前二十几年左右,某学术界知名大咖曾发出关于发掘法律“本土资源”的号召。听到这话,我如果是“本土资源”,估计会吓了一跳,羞赧地说,“我们连法治1.0版都算不上。你们就是把我们敲骨吸髓,也发掘不到什么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我们这些古旧的法律,配得上穷苦、不公、专制和不平等的社会。”
不是说国外的法律一定比我们的先进。但是,用专制社会和农业社会的法律适用于市民社会和工业社会,肯定是不适宜的。工业消费品和近代体育运动、飞机轮船等运输工具带来的侵权行为威胁、现代医疗活动带来的侵权隐患,我们会遇到,但是它们肯定比我们早遇到,也早就通过成熟的判例法和成文法(成文法有很多也是在判例法的基础上做的总结)解决了。
如果说我们不能抵挡进入现代工业社会的趋势,那么我们也不能抵挡工业社会中发生的票据、合同、侵权的法律问题的趋势。我们曾经有几百年的欠账,而且别人还在这个网络时代、人工智能时代不断地、一骑绝尘地向前发展。你想到的他们早都想到了,你没有想到的他们也想到了。
就从这个定义来看,“损失”的存在根本是不必要的要件。
从“不当得利”的名称来看,就能看出这个法律概念的初衷是为了将“得利”(而不是损失)追回。于是就有了西方的“归还”(不当得利)之诉,也产生了国内法和大陆法上的准债权(即,得利者是债务人,其应返还的不当得利就是债务)。所以,损失是否存在,根本不是提起“归还”之诉的基本要件。这不同于合同之诉中的“损害赔偿”(damages)。
另外,举例而言——如果一个侵犯了另一家公司的公司的版权或专利的公司,有更强的营销队伍/植入该专利的应用程序产品让用户更有好感,因此实现了较之于被侵犯知识产权的公司本可以取得的盈利更高的盈利,那么,这高出原本能实现的盈利的部分,按照“不当得利”理论,是不是也应该返还呢?但是,注意这是“盈利”,而不是被侵权公司的“损失”。简言之,如果让他们自己在某个市场搞销售,或者把专利植入他们自己的产品,还不一定能有什么效果呢。
还是同一个例子,在举证责任方面,计算“损失”和计算“盈利”的难度方面存在天壤之别。如果计算“损失”,需要考虑销售额的减少、市场份额的流失、商誉受损等等。这很难办。但是,如果计算“盈利”,则很方便。直接计算被告实现了多少的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就行了。
所以,就这个定义而言,完全没有必要把一方得利一方“受损”看作是一个要件。
再者,在法律条款中非要列出一个抽象的“定义”,就会像一个网洞很大的渔网,让很多“例外”情况成漏网之鱼。大概有些人认为与其从细节之处入手战战兢兢地详细考证、像排雷一样排除各种例外情况,不如简单地笼而统之。
“没有法律的依据”也可以进一步商榷。
举例而言,如果A请B给他粉刷一间房子,而B却因为错误粉刷了C的房子。这里确实没有法律的依据,只有事实上的“错误”。但是如果C本没有装修打算,又拿不出钱返还给A,那么法律还强迫C这样做吗?因此,这里就不算“不当得利”。民法典第985条第(1)款规定的“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也不符合这种情况。
回到本案案情,中暑者因为昏迷,无法对游医表示的进行医治的意图(要约)表示“同意”(承诺),所以这里没有合同关系。
另外,这里也不属于好心路人医生在施行救治之后未能成功或者导致伤害的侵权行为的情况。(我国民法典第184条也有类似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所以,不存在侵权关系。
那就只能是“不当得利”。中暑者对医治的行为应该支付报酬。
但是,这里一个是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而以游医为职业的医生,一个是没有获得报酬的期待的学生,两者应区别对待。前者应当获得报酬,后者则无。
当然,这里游医中途暂停了治疗,这是违背“自愿紧急救助”行为的宗旨的。按照某些国外法的规定,他至少应该等待比他技术更熟练的医生来进行处置。比如在这里,处置中暑者的心血管疾病。
因此,由于他的部分过失,应当从他的报酬中扣除与他的过失对应的部分。
严肃在起诉状上阐释了他的立场。并且通过简单的庭审和调解,让中暑者承担了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