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肖申克的救赎”,是编剧弗兰克·达拉邦特的第一部电影长片的导演作品。
这个人很有意思,他一开始是为“猛鬼街”这样的低成本恐怖片,和有恐怖元素的电视剧写剧本进入好莱坞的。
弗兰克·达拉邦特是匈牙利裔,生在髪国的难民营里,之后随着父母移居阿美利加。五岁的时候,他们家里搬到了洛杉矶。年轻的时候,在看过乔治卢卡斯的处女作品“五百年后(THX 1138)”以后,立志要参与电影行业。
这和很多导演投身好莱坞的故事就有了重大的区别,比如卡梅隆也是看了星球大战才跳入好莱坞的,那部卢卡斯的科幻电影THX 1138,其实票房很糟糕,看过的人就不多。看过了还能有想法投身好莱坞的,估计就他一个了。
因为是移民家庭,所以他也找不到什么很好的社会关系来进入这个电影行业,所以他就从好莱坞著名的格劳曼埃及剧院小吃摊员工,和引座员的岗位上,开始在电影圈的第一份工作工作,并且很感激能够免费观看众多电影。
有了稳定的收入,而且有很多时间可以用来摸鱼写自己的剧本。弗兰克·达拉邦特从此就走上了那些没有背景的孩子,进入好莱坞最常见的道路,从一个编剧开始。
当然,当编剧也是很难的。弗兰克·达拉邦特有和罗纳德一样的好运气,在编剧的职业生涯早期,就碰到了贵人,也就是著名惊悚家斯蒂芬·金的扶持。
斯蒂芬·金在自己当导演拍了一部电影以后,就知道自己不是这块料,但是他又非常喜爱电影这种形式来改编自己的。所以他在八十年代早期不为人知的情况下,启动了一个他自己的“一美元宝贝计划”。
具体来说,斯蒂芬·金会向那些还在大学里面学习电影,或者已经毕业刚刚工作的年轻人提供一个机会,让他们选定一篇他自己的短篇,然后改编成剧本。
在读过那些剧本以后,如果他感到满意,他就会以一美元的价格把这个的电影改编权转让给这位年轻人,扶植他们。如果他们获得了成功,他就有更可靠的人选来改编他自己更重量级的中篇。
弗兰克·达拉邦特在改编“房间里的女人”的时候只有 20岁,但是他被斯蒂芬·金选中,成了“一美元宝贝”,这部短篇最后在1985年得到了投资,直接被拍成了一部短片。最后和其他五位一美元宝贝的短片一起,剪辑在一起,成为面向录像带市场的B级片。观众买到了录像带,等于一部顶五部,可以看五个斯蒂芬·金改编的故事。
虽然斯蒂芬·金对这个“房间里的女人”的成片并不是特别的满意,但是这已经是他的“一美元宝贝”计划里面,拍的最好的一部短片了。
所以他也很欣赏达拉邦特,在电影录像带上市以后,和他达成了一个口头上的君子协定。给达拉邦特一个机会可以改编自己的任意一部短片,并且担当导演把它拍成院线长片。
达拉邦特又奋斗了几年。在一九八七年,他终于因为给“猛鬼街3”做编剧赚到了编剧工会的席位,和一些报酬。达拉邦特马上回去找斯蒂芬·金,要求以5000美元买下他的一部短篇。“丽塔·海华斯和肖申克的救赎”的改编权。
这个丽塔·海华斯和肖申克的救赎”的故事,就是被改编成电影的原版。是斯蒂芬·金为了练手,创新想出来一种不是传统的惊悚片的故事模式的习作。在他的大量的作品里并不是很显眼的。
不知道为什么达拉邦特看上了这部,反正斯蒂芬·金也认了君子协议。不过他没有兑现达拉邦特给他的支票,反而把它裱了起来,之后送回给了达拉邦特,还附上了一个纸条,上面写着,“万一你需要救急使用……”
被斯蒂芬·金欣赏的达拉邦特,却找不到愿意投资这部电影的人。直到五年以后,他在业界有了更多的成功案例之后,才被城堡石影业的一位女性制片人莉兹·格洛茨看中,并且把剧本带到了城堡石。
但是好莱坞历来有个传说,监狱电影不卖座。再加上达拉邦特以前没有导演过长片,所以城堡石倾向于放弃。
莉兹·格洛茨则爱上了这个剧本,她威胁如果城堡石不投资,她就辞职。
这个激烈的背书行为,让城堡石的创始人之一,罗伯特·莱纳有了兴趣,在看了剧本以后,他也很喜欢。莱纳要给达拉邦特两百五十万的报酬,买下这部剧本的版权。
罗伯特·莱纳八六年就拍过斯蒂芬·金改编的电影“伴我同行”,所以很喜欢金的故事,这本来是一个皆大欢喜的事情,达拉邦特是个贫民窟的移民家庭的孩子,可以拿这笔钱改善自己的生活。
城堡石也知道达拉邦特想当导演,承诺给他任何其他的电影剧本投资拍摄。
但是经过了深入的思考以后,达拉邦特拒绝了莱纳的提议,表示还是要自己来导演这部电影。
好在罗伯特·莱纳的这个人心胸还是有的,见此反而对达拉邦特刮目相看,最后决定由城堡石影业投资两千五百万,罗伯特·莱纳担任导师,达拉邦特作为编剧和导演拿75万美元的报酬,和票房的分红。
达拉邦特得到了机会,马上激动万分,想要汤姆·克鲁斯扮演安迪,哈里森·福特扮演瑞德。
当然,这在好莱坞不是城堡石这样的中型公司可以承担的。汤姆·克鲁斯,或者哈里森·福特,任何一个人的薪水就快要高过全片的预算了。
最后,他选了现在的主角蒂姆·罗宾斯,和摩根·弗里曼。并且在六周时间里大改了剧本,让那个年轻的角色汤米·威廉姆斯,从出卖了安迪,改成了为了安迪而被典狱长杀死,来增强故事的宗教意味。
电影历经了很多磨难,本来出演汤米的布拉德·皮特,因为成功在末路狂花里获得好评,就退出了项目,好在蒂姆·罗宾斯帮了很多忙,最后这部成片,获得了内部试映的很多好评。
罗纳德也跑去看了有限上映的场次,不过令他非常吃惊的是,电影院里根本就没有什么人。好像这部电影就没人知道他要上映似的。
电影拍摄完成了以后,城堡石也被特纳传媒收购,这部电影的发行权,在并购的时候,卖给了哥伦比亚。
这三家机构,可都是业内的老玩家了,不至于连一个电影的营销怎么做都想不明白吧?
罗纳德拿到票,也不急于进去。他拉了拉自己的连衫帽,压低了墨镜,这种偷偷来看电影,对他来说是一种久违了的感觉。
罗伯特·莱纳算是够朋友,特地给罗纳德打电话,告诉他这部电影可能是罗纳德的阿甘正传的最大对手。
好奇加上希望对竞争对手有所了解,罗纳德才跑来看一场。
但是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影院里的大海报上,根本就没有斯蒂芬·金改编的字样。
海报是一个莫名其妙的高个子男人,在雨中摊开双手,好像要拥抱大雨的样子。
背光在主角的周围,打上了一圈耶稣一样的轮廓光,后背的黑暗,和前方大雨中的光线,在主角的身上交融。
海报的上面是两行好像圣经里面的箴言一样的句子,“恐惧能让你变成牢房里的犯人,但希望能让你重获自由。”
罗纳德啧了一声,这样的营销方案,要是在白日梦的话,肯定当事人已经被他开除了。
蒂姆·罗宾斯在壮志凌云里演了一个后座武器员以后,就一直没有太多的卖座大片,最近和苏珊·萨兰登合作的一部棒球电影,也没有很大的反响,倒是和苏珊·萨兰登看对了眼,两人和电影里的角色分手不一样,生活中很快住到了一起。
摩根·弗里曼自从“为戴茜小姐开车”以后,也有了名号,但是他也不是那种能够拿到银行抵押的大明星。
两人就算正面在海报上出现,也不会有太多的观众,能够想起来他们的名字。最多就是嗯嗯两句,然后说他们好像在某部电影里出演过什么角色。
更何况,这个海报,连蒂姆·罗宾斯也只给了一个后脑勺。不是圈内人,恐怕都看不出来这是哪个演员。
所以,观众跑来电影院,在决定看哪部的时候,找不到要去看这部“肖申克的救赎”的理由。
倒是那边还未上映的“低俗”,女主角乌玛·瑟曼在床上趴着,两腿在身后交叉。低胸衣服上面,是她性感的容颜,和手里的一支香烟。
好几个观众都在那里指指点点,想要知道今天为什么“低俗”没有上映。
哈维·韦恩斯坦不愧是一个常年在欧洲卖电影拷贝的商人,一看演员表就知道应该把谁突出放在海报上。
海报的另一边,是主演的名字,约翰·屈伏塔,塞谬尔·杰克逊,哈维·卡特尔……
要不是还没有上映,估计那几个观众就当场买票进去了。
再加上“低俗(Pulp Fiction)”这个名字又好记,是阿美利加书店里专门有一个角落卖的,那种以猎奇,艳情等等为卖点的,比较低俗一点的。
谁还没在中学大学的时候看过几本呢?所以记忆起这个电影的名字根本就不费劲。
倒是“肖申克的救赎”这个片名,属于非常难懂,难记的。
“肖申克Shawshank”,是一个斯蒂芬·金虚构的名字,在中是缅因州的一个州立监狱
而“救赎(Redemption)”则是一个宗教用语,表示一个人在上帝面前,精神上得到了救赎。
“给我两张,哎,那什么……”果然,一个观众去票房买票的时候,就没记住。
“到底买什么啊?”售票员不耐烦了。
“就是那个,那谁主演的?叫,叫……”
观众想了半天,就是没有一个抓手,这电影从这倒霉的片名,到主演的名字,就没有一个能马上想起来的。
“是哪个?”
“我也忘了,就是一个改编的……”
“?低俗?还没上映呢。”
“不是,不是,我是说是改编的电影。哎呀,就是那个,那个海报上,是男主角的侧后方的背影的电影。哎呀,我就是想不起来名字了。”
“海报上有男主角的侧后背影,改编,拿好,两张阿甘正传……”
“哎,不是……不是,算了,这部也很好看,我就看阿甘正传好了。”
“噗哧……”罗纳德在后面笑出了声。
“你看什么……”
“肖申克的救赎……”
“你不看点其他的?”
“不看,我就看这部,肖申克的救赎……”
“好吧,给你……”
售票员很气馁,撕了两张给罗纳德。他本来就没打算提醒刚才那个顾客。
肖申克的救赎这部电影,今天就没卖出去一张票,如果一个观众也没有的话,那就可以关掉,换成其他的电影场次了。
比如刚刚上映,尚格云顿主演的“时空特警”,还有上映十几周,还在票房榜前三的“阿甘正传”,拷贝充足,上座率很高。谁知道就被这个傻蛋买了两张票,算你好运,今天包场了。
“安迪!”
“瑞德!”
影片的最后,瑞德出狱,跑去了安迪越狱之前和他说过的墨西哥海的事情,两位监狱里的好朋友在自由的海滩上拥抱在了一起。
罗纳德又压低了帽子出来,和保镖丹两个人走了出来。
“你觉得好看吗?”罗纳德问身边的丹。
“还不错,不过只有最后的结局让人动容。我之前的时候,差点看睡着了。太闷了点。要不是你和我说,最后电影是安迪越狱的话,我估计都没有心思等着电影演到他怎么越狱的,我就先走了。”
“是啊……”
罗纳德不停的点头,要是把电影的名字改成“越狱”呢?不但有了悬念吸引观众进场,而且观众观看的时候,就会被这个悬念吸引,一定要看最后安迪怎么越狱的。
而且,阿美利加这么多电影观众,到底有多少人能够正确的拼出“救赎(Redemption)”这个单词,理解它的意思,就很成问题。
要是改成“越狱(Prison Break)”,不是简单明了的多了吗?
而且,这部电影的项目里,最有知名度的,不是原著作者斯蒂芬·金吗?为什么不把他的命名用最大的字体写在最显眼的地方?
“本电影由斯蒂芬·金的改编”,这句话估计就得值好几百万的票房吧?
罗纳德猜测要么是因为有主创人员执着于电影圣经宗教的理念“救赎就在其中(圣经)”,不肯使用越狱这样哗众取宠的名字。又不肯斯蒂芬·金的名字压过了自己……
“管他呢……”,罗纳德心情很好。这部电影的素质是不错的,两位主演蒂姆·罗宾斯,和摩根·弗里曼,也是评委会喜欢的那种表演类型。不靠外型出色,纯靠演技来吸引观众(至少评委自己是这么想的)。
要是真的大卖座,自己倒多了一个强有力的竞争者。
他们愿意自己烂在票房榜三十开外,那就如他们所愿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