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究竟是为了什么,这是崇祯皇帝一直在想的事情,仅仅是为了给大明延续国祚吗?
不。
崇祯皇帝没有这般肤浅。
倘若只是为了延续国祚,那崇祯皇帝完全没有必要这般累,只需迎合某些群体,做好开海这件事情,就能确保大明再延续了数十载,甚至更久一些的国祚。
毕竟大明面临的种种情况,说到底就是生存资源分配不均衡,土地兼并日益加剧,导致自耕农规模锐减,继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
凭借先知先觉的优势,做出些适当的举措,缓和大明的内部矛盾,做一个昏君,依旧是能确保大明延续下来。
不过这并非崇祯皇帝想要的。
崇祯皇帝一直明确改革,就是想要构建一个相对公平的国情,确保大明治下的各个群体,皆能享受到相应的待遇。
所以崇祯皇帝的改革,就是打击特权。
只有将不公平的特权,都逐一的打击下来,并给他们套上相应的枷锁,那么围绕一个新生的大明,就能实现很多战略蓝图。
“暂缓江南诸省科举一事,陛下颁布中旨明发天下,本官觉得没有任何错,毕竟陛下所忧的那些情况,都是极为现实的事情,倘若因为各省举办府试、院试、乡试,导致不好的事情出现,那这个后果谁来承担?”
“的确是这样,外朝有司的那些反对者,完全是不考虑现在的情况,一味地强调礼法祖制,那到时要真出现问题的话,朝廷该怎样办?”
“本官倒是觉得此事很好,至少江南籍的读书人,真要进京参加国考的话,内务府的压力就能减轻很多。”
“这是没错的,内务府怎么了?就算其中有不少职官,是没有通过科举,但是这能否定他们过去立下的功劳吗?”
前去乾清宫的宽道上,以钱肃乐为首的内务府有司大臣,你一言,我一语,讨论着现下兴起的舆情。
自崇祯皇帝提出延缓江南科举,增设国考一事,过去才十余日,这算是捅了大窟窿,朝野间更是吵翻了天。
有支持的。
有反对的。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对于这样的情况,崇祯皇帝根本就没有理会,有人想争论此事,就叫他们争论吧,要是没有争论的话,那崇祯皇帝反而坐不住了。
“臣等拜见陛下。”
“免礼吧。”
看着被传召的内务府大臣,崇祯皇帝端起茶盏,呷了一口,“今日召诸卿过来,是有件事情要商榷。”
此次进宫的内务府诸臣,除了钱肃乐这几位总管大臣外,剩下的都是内务府诸有司的主官。
崇祯皇帝竖起维新变法的大旗,能有效的统筹各个领域,确保所做的诸多事情,能真正的落实下来,在其中起到作用之一的,就是这个内务府。
按照崇祯皇帝的构想,大明现有的外朝有司体系,根本就无法满足,大明今后的发展与需求。
所以用内务府充当伪装,把今后要增设的衙署,分批以内务府的名义增设起来,确保基本运转框架,就是必须要做的事情。
“受江南诸省叛乱的影响,今后国子监这边,要举办春秋两场国考,以安抚受到影响的江南籍学子。”
崇祯皇帝放下茶盏,环视殿内诸臣,“如此就面对一个问题,只要江南诸省叛乱一日不被镇压,那内务府就需要承载大批的人才。
这对于内务府而言,不可谓不是一个挑战。
毕竟吸纳的人才越多,那就会导致治下机构臃肿,所以明确中枢和地方的建制,就是非常有必要的事情。”
钱肃乐、黄道周他们听闻此言,流露出各异的神情,天子所讲的这些,的确是他们所没有想到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崇祯皇帝指着一摞案牍,继续说道:“这是针对这一情况,朕拟定的一些构想,内务府这边悉数带回去,尽快明确相应的章程。
特别是涉及国营诸厂的,要进行深层次的讨论。
如何叫国营的产业领域,健康稳健的发展壮大起来,这才是重中之重,毕竟维新变法的一项标准,就是产业领域的发展态势。”
现在内务府所辖国营诸厂,广泛分布在北方诸省,这批产业领域吸纳着众多群体,也支撑着大明的原始工业化基础。
崇祯皇帝不希望这批国营产业领域,出现任何的问题,毕竟想稳步推进维新变法,确保工业基础的占比,是极为重要的一项。
尽管说现在的大明,所筹建起来的原始工业化体系,相较于后世根本不值一提,可是处在这一时代下,还是位列翘楚的存在。
工业化的进程,掺不得任何假东西,就是需要一步一个脚印,唯有把眼前的路走好,那才能走的更长远。
“针对这些构想,朕要提出一个重点。”
看着神情各异的众人,崇祯皇帝站起身,缓步朝前走去,“那就是任期,这件事情必须要明确下来。
在一个任期内,需要通过廉政公署制定的考核,如果能达到相应的标准,那么才能有所晋升。
倘若没有能通过考核,就必须要让贤。
内务府向来是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这是确保公平的根本,朕不希望内务府的风气出现变化。
如果说只是为了做官,却不想着怎样做实事,那最好还是早些离开内务府,朕不需要这样的人。”
末位淘汰制,一直是崇祯皇帝想推行起来的,如果不给做官的套上紧箍,就算是懒政怠政的混日子,也能一直平安无事,那大明的根本问题,就不能得到相应解决。
只不过这项革新,暂时不能在外朝有司推行起来,毕竟一旦这样做,就触碰到太多人的利益,这必然会引起强烈的反弹。
可是在内务府就不一样了。
作为不被外朝有司承认的官员体系,崇祯皇帝在内务府掌握着绝对话语权,这也使得他想做些事情,完全没有必要考虑其他,只需在内务府有效落实下来就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