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刚才因为印字的问题,对董这个字有些糊涂了,我的问话才刚出口,就觉得自己是在发蠢。
这里还能有哪个董侍郎,自然是董允,董休昭了。
“混账!朕与女眷在此沐浴,你们怎么能让他进来!”
黄皓见我发怒了,也只能露出一脸无奈,又急又怕地说道。
“陛下,他硬要闯过来,小奴实在拦不住啊!”
好家伙,这个董允也太不把我放在眼里了吧,可恶!
我正这么想着,就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喧闹声,确实有人来了。
只见来人果然是董允,他正推搡着阻挠他的几个宦官侍女,死命地朝湖岸边冲来。
孙尚香和王红儿见状,赶紧将身子藏在了水下,并急的大叫起来。
“大胆!竟敢擅闯禁地!还不快给吾拖出去!”
也不知道董允听到了这些呵斥没有,反正他似乎已经是不管不顾了,任凭周围人怎样阻拦,他却全无退却之意,直接冲到了湖边,跪倒在地。好在他的头死命低着,并不敢抬起看湖里一眼。
“大胆董允,未经宣召,为何擅自前来!”
我也立刻大声呵斥起他来,但董允却并无任何反应,只是自顾自地说道。
“罪臣董允,惊扰圣驾,甘愿受刑,然国家深陷危亡之际,臣有一言不得不吐!”
一听他这话,我就知道完了,大概也能猜到是什么套路了。
果然,董允先是痛骂黄皓误国,蛊惑我出宫游玩。又说我同王红儿和孙尚香在湖中共浴是犹如桀纣般的无道之举,会导致国家灭亡。最后便是经典的以死相逼,若是我继续这样荒淫下去,便要一头撞死在湖边。
这下搞得我真是难受至极,我穿越而来,本身是想做一个彻底的昏君的,可是毕竟从小就是个懦弱平庸的人,对于顺从教育耳濡目染,又是服务型人格,自然事到临头便没了主张,只得勉强答应董允立刻上岸,这就准备一道回行宫去。
董允本来还提出不如直接回成都,但这个东西就像讨价还价,最后他终究还是没办法得偿所愿,便只满足于我不再同王红儿孙尚香共浴即可。
于是我便打发董允,让他先行回避,随后又让下人们重新搭好幕帐,令王红儿和孙尚香上岸更衣。
唉,本来挺欢乐的事,愣是被这家伙给搅黄了,实在让我心里非常不舒服,可他是诸葛亮举荐的人,我也不好给他罢免了,只能忍气吞声,受下了这窝囊气。
孙尚香大概是被这董允的突然闯入搞得又羞又气,因此速速上岸将自己擦拭干净,换上衣服,便离开了湖边,到远处等候我等收拾完成后一同离开。
而王红儿作为正经的妃嫔,倒是对这事没什么太大反应,而且她本身的性格便是处变不惊,因此显的十分从容。
但见王红儿慢慢从湖水中走出,身着泳装的洁白身躯上垂挂着晶莹的水滴,在阳光的照射下反射着光芒,宛如神女出浴一般,实在是令走在后面的我大饱眼福,便仍旧留在湖中,连一步也迈不动了。
“啊。”
可就在王红儿缓步上岸之时,却突然发出了一声轻微的呻吟,随即蹲下身子,捂住了右脚。
我见状,这才赶紧从湖中走上了岸,急匆匆地冲了过去,想要知道她到底怎么了。
“红儿?怎么了?”
王红儿见我担心的样子,连忙露出了笑脸,淡然地说道。
“无甚大事,只是不当心踏着了一石子而已。”
“啊?严不严重啊?”
我仍旧不放心,连忙让王红儿坐到旁边的一块大石头上,将她的右脚捧了起来,仔细观看足底。
“哎呀!都出血了!还说不严重呢?!”
“一点小伤,无事的。”
“小伤也不行啊,这荒郊野外的,万一要是细菌感染……啊啊,那个什么……有病邪侵入,那可如何是好。”
我这么说着,脑子里也在思考着应急的办法,突然望见之前在湖边喝了几口的酒碗,便立刻有了主意,也不管王红儿如何想的,便朝周围的侍女喊了起来。
“来人!速倒一碗酒来!”
侍女们听到我的命令,也不知道我要干嘛,便立刻取来酒囊,将酒倒入碗中,匆忙递了过来。
我接过那碗酒,又抬头望了望王红儿。
“常言道酒能消毒,只是可能会有些许疼痛,还请红儿忍耐。”
王红儿见我执意要为她处理伤口,便也就不再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
而我呢,其实我哪里懂什么处理伤口啊,不过其实那个伤口也并不是很大,只是我对这个如花似玉的老婆比较疼爱罢了,多少也可能有点小题大做。
不管怎么说,我便直接将那碗酒浇在了王红儿的右脚底上,古代的酒酒精含量较低,也不知道能有多少消毒的作用,不过这是宫里带出来的清酒,酒里杂质较少,用来冲洗一遍伤口总还是可以的吧。
“啊!”
“怎么?疼吗?”
酒浇到王红儿脚上那一刻,立刻疼得她又发出了一声呻吟,我连忙心疼地向她询问,但她只是摇摇头,没有作答。
酒水冲掉了脚底的血污,露出一条不大的伤口,我连忙令人又取来干净的绢布,将伤口擦拭了一番,期间王红儿紧咬牙关,一声不吭。
话说王红儿这玉足还真是漂亮啊,古人以硕人为美,诗经卫风有云,“硕人其颀,衣锦褧衣。”王红儿作为闭月美人,自然也是身材高挑修长,我看按现在的尺码,不到一米七,也起码得有一米六七或六八左右,甚至于要高过好多男人,虽然比不了现代那些动不动就一米七朝上的名模,但也可以说是模特身材了。
而身高高的人,自然脚也要足够大才能支撑住身体,当时以脚小为美的风潮还没有完全兴起,像王红儿这样之前在山中苦修做活的人,自然是长着一副天足,虽然可能不符合日后一些文人士大夫的审美,但却非常对我的胃口。
之前王红儿曾经赐我一只道履,我也曾偷偷用尺子量了量,足有一尺左右,对应现在,差不多也应该是个38码的鞋吧。
不过脚长归脚长,但王红儿脚的两边却比较狭窄,因此从视觉上看,自然显得非常修长,高高的足弓和脚背弧度,又构成了一个漂亮的弧线,如此便产生了一种立体的美感。
除此之外,此时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照在我手中的玉足上,将脚的边缘照得透亮,与足肉厚实处形成了强烈的明暗对比,更别说那些粘在白皙皮肤表面,泛着晶莹光芒的水珠了,眼前的玉足就像是真的用美玉雕刻而成一般,难怪古人们要这么形容了。
当然,由于是苦人家出身,虽说如今做了贵人,享了几天福,但王红儿的脚底总体上来说还是颇为坚硬的,因此捏在手里软硬兼有,手感也是颇为复杂多变,不可一言而尽。
王红儿见我为自己擦了好久的脚,竟没有停止的意思,一时也有些不好意思,便连忙说道。
“陛下,足底乃是污秽之处,若是已洗净伤口,陛下还是不要久握为好。”
“非也非也,像红儿这样漂亮的美足,就算让朕枕着睡觉都可,何况是帮忙处理伤口呢。”
王红儿听我这么说,便羞涩地笑了起来,说道。
“陛下实在过于儿戏,怪不得太夫人总是责备陛下,区区小伤,依奴家看,陛下大可不必亲自处理了。”
“那可不行,红儿是朕的娇妻美嫔,自然要朕亲自好好处理,交予外人,又怎能放心。”
虽然这么说,但我也觉得自己私心有些太明显了,便连忙停下了擦拭工作,叫人又拿来了一些干净绢布,准备进行一番简单包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