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匈奴骑兵皆已经倒在了神弩面前,而赵括一挥手,护卫在两侧的黑骑士便踏着无可阻挡的气势,直接冲进了云中大营。
猛然间,一支竹箭落在了黑甲骑士的胸口,黑骑士抬起头,看向射箭之人。
原来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孩童。
“噌”的一声亮起新月剑,去势不减便将孩童的头颅直接带起。
“我的孩子!”
一名梳着脏辫的匈奴女人冲了出来,举起一把弯刀就要上前拼命,然而黑骑士以同样的待遇,让他们母子一同去见了他们的长生天。
黑骑士一往无前,只是回头看了一眼,便继续向前。
可刚一回头,就发现眼前闪过一道黑影,紧接着出现一名十岁的男童,他手起刀落,弯刀正好抹在了黑骑士面甲下的脖子。
“嘭!”
黑骑士重重倒地,只剩下重装战马还在向前奔跑。
十岁男童刚一上马,顿时就感到浑身充满了力量,调转马头便冲向成群结队的黑骑士。
可即使他一腔孤勇,却也难敌众多黑骑士的连番进攻,只是几个回合下来,手中的弯刀便被挑飞了出去。
赵括看了一眼身边的李牧和李信。
二子见状,顿时就明白了家主的意思。
“拿下那名孩童!”
“喏!”
李牧和李信此时早已看的血往上涌,正想去会会这个年龄和自己一般大小的匈奴人。
拍马上前只一个回合,二人左右夹击,便将之丢在了赵括的面前。
“你叫什么名字?”
赵括冷漠地看着他,语气里带着刺骨的寒意。
“说,家主问你呢!”
赵牧一脚踹在他的肩膀上。
随即一名跟在身边的匈奴小孩道:“他是大单于头曼的长子,挛鞮冒顿!”
赵括一扭头,李信便直接一剑干掉了那名多嘴的孩童。
“你就是冒顿?”
此时大营内已经尸横遍野,无数老幼皆死在了黑骑士的剑下。
“要杀便杀,何必多言!”
冒顿虽然被两人按着,但也丝毫没有减弱那份傲气。
“呵……”
想杀死他很容易,只需要赵括一个眼神,他就会人头落地。
但赵括偏偏知道这个叫冒顿的孩子。
他便是鸣镝弑父的冒顿。
可能头曼到死都不会想到,这个令他感到无比骄傲的儿子,将来会一刀砍下他的头颅,顺利继承大单于的王位,继而创造出了比他父亲更加辉煌的战绩,一举荡平了西戎之地。
最关键的是,鸣镝弑父中的鸣镝,便是演变到后来的袖箭。
这种袖箭杀人于无形,操作也十分简便。
抬手间就能射出一道利箭让人防不胜防。
还有一点,此人心肠毒辣绝对不输与他父亲,为了弑父可谓是费尽心机,并为此做了充足的准备。
他先是让身边跟随自己的勇士都配备袖箭,然后经常有意无意地指一些小动物,比如牛啊羊啊,如果谁反应慢了,没有杀死小动物,他就会直接让人杀了他。
久而久之,身边的勇士养成习惯,只要他指哪就射哪,根本不会考虑太多。
结果就在不经意的瞬间,冒顿指向了自己的亲生父亲大单于,勇猛无比的头曼就这样死在了乱箭之下,含恨九泉。
不过赵括可不想养一头白眼狼,但赵括看中的是冒顿的那股狠劲。
“咱们谈个条件如何?我可以不杀你,但你现在已经不属于这里了,带上你的同伴,去往更远的北方吧,只有那里你才可能活下来。”
冒顿幼小的心狠狠一颤,不可思议地望着眼前的赵括。
他也许不知道赵括在这个时候为何选择放他一马,但他知道,想要活下来,就必须按照他的话去做。
“滚呐,没听见吗?”两人狠狠将他推倒在地上。
冒顿再次看向赵括,确认了一下他的眼神。
只见赵括背转过身去,不再看他。
原来他所说的是真的!
遥远的北方到底有怎样的凶险,他不知道,但很确定的是,如果现在不走,他当场就得死!
于是冒顿一声不吭地爬起身,踉跄地朝后跑去,跑出十几步回过头,看到赵括仍然没有杀他的意思,于是大喊一声:“我还会回来的!”
说完,便奋力朝前跑去,再也没有回头多看一眼。
冒顿并没有同伴,而是唯一幸免于难的匈奴人血脉。
赵括之所以放走他,完全是不想再让大军继续深入北方苦寒之地。起码,现在还不具备那个条件。
杀光了云中大营中的所有匈奴人,赵军一举收获了数不尽的牛羊和战马。
荀况站在赵括身边,目光望着前方的茫茫草原,问道:“你就真不怕那小子将来找你来报仇?”
赵括淡淡一笑:“呵!找我报仇?我希望能等到那一天。”
说完便是一声长叹。
荀况点点头,不置可否地跟着轻笑。
是啊,一名十岁男童,纵使他具备了前来报仇的实力,起码要等到十年以后。
十年!
兴许会是个十分漫长的过程,孤身一人能活下来已是不易,又有什么可担心的?
“安国君了却了这个心愿,是不是该回身去完成统一中原的大业了?”
荀况十分玩味地望着赵括。
这一路跟随赵括而来,所见所闻让荀况确定了只有赵括才具备横扫天下的实力,至于公孙衍或者田单之流,他们最终是会被历史的车轮所淹没的。
荀况时刻都没有忘记师尊交给他的任务,要么合纵要么连横,总之是要尽快平息这天下战乱,也好救民与水火。
很显然,赵括是他最容易完成使命的捷径,也是天下独一无二的天命之人。
赵括却苦笑着摇摇头:“先生说笑了,为了打赢这场战争,我赵国已经倾尽了所有国力,接下来想要轻易动兵,估计还需要一些时日养精蓄锐才行。”
“哈……”荀况笑笑,朗声道:“你安国君的能耐岂止如此,骗得了别人,可逃不过我的眼睛,光是纸钱就已足够赵国迅速重回巅峰,六国耳,对安国君来说,何足挂齿?”
赵括饶有兴趣地看向荀况,问道:“是吗?先生也是这样认为的吗?”
荀况洒然一笑:“那是当然。”
“呵呵……”
赵括不置可否,他心中的远大理想,又怎么可以轻易让外人知晓,就算知晓,恐怕也无人能够理解。
区区一个中原的确不算什么。
可赵括却很清楚,除了中原之地,更有天下九州皆要臣服与他一人的统治之下。
所以当那个徒有虚名的赵王又有何用,赵括更需要的是当那个安邦定国,镇九州龙脉的始皇帝,如此可遇而不可求的难得机遇,赵括又怎肯轻易放过。
“传令,班师,回朝!”
威严的大赵铁骑凯旋,所过之处,万民敬仰。
此一战,彻底奠定了赵国的霸主地位,一举将河套地区纳入赵国的势力范围,所得土地分给下面的将士,引来众多天下士人的侧目。
而秦国在蒙骜的率领下,借着赵国之势夺了阴山之地,两个超级帝国并肩而行,屹立在了华夏中原的西方和北方,使得各方蛮族纷纷来朝称臣,为这两个帝国巨头,奉献出最丰盛的贡品。
然而赵括一回到邯郸,便一头扎进了将作府,将在此战之中所吸取到的经验,进行优化升级。
有荀况这位大家为赵括招揽贤者名士,赵括如今最不担心的便是人才问题,而是更关注军工品的发展。
在此战中暴露出的诸多问题,都让赵括深切体会到了落后就要挨打这句至理名言。
于是不惜花费重金,广招天下鲁门将作,为攻克技术难题出钱出力。
首先便是连弩的设计,如果还是借助弹射力的话,射程会受到极大阻碍,再加上需要在前方安置笨重的弹头,更是大大增加了阻力,这是最令人头痛的问题。
依靠火药的爆发力,来推进弹头的穿透杀伤力,这个办法赵括不是没想过,可是目前光是弹壳的撞针装置,他都克服不了,总不能再倒退回去,学着中世纪的西方,去发明火枪吧?
赵括的野心并不大,但最起码的毛色98K半自动步枪总是可以研究研究吧?
要不然每次上战场,都得背着沉重原始的铁弹头箭矢,其杀伤力真的很有限,就好比头曼最后的突围就很明显,若不是靠着人多势众,到底能不能彻底做到零伤亡,都是一个未知数。
春暖花开,万物复苏,又到了动物们……啊呸……
这一天,赵括刚刚吃了一鼎羊肉,站在阁楼的阳台上,面对这绵绵春雨,而自愁眉不展。
现在嬴华、嬴子鸢、叶儿三人的肚子越来越大,眼看着再有三个月就得临盆。
目前赵括的当务之急,便是给自己即将出生的三个孩子,取几个响亮的名字,但是想了一圈都没能想到几个觉得满意的。
赵匡胤?赵公明?赵灵儿?
这些都感觉很俗的好吧。
此时嬴华挺着肚子来到赵括身边。
估计是怀孕的原因,嬴华已经一改往日娇蛮的性格,变得温顺可人,一上来便微笑着劝道:
“夫君,听说最近在邯郸城中,兴起了一家酒肆,乃是赵王专门从宜阳搬过来的一家最大的酒肆,若是夫君烦闷,可去小酌一杯,其中名流汇聚,说不定可让夫君得到一些启发。”
赵括奇怪地看了她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