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余山,山脚下。
风在舞,雪在飘。
距离大商和北蛮的会谈还有三天时间。
而离此不远处,就是莽莽沙场,那许多尸体至今还未收尽,可人们却总是不厌其烦地去收尸。
纵死,马革裹尸,亦当还乡。
这么做,是为了军心和军魂。
军队是有灵魂的,你若不尊重这灵魂,那就练不出一支有信仰的强兵。
死亡,是很庄重的事。
此时,无论大商,还是北蛮都派了不少志愿来此的人去往战场收尸。
大家都清楚,战争,至少是今年的战争快结束了,而也许很快就有鬼潮天灾降临,趁着这功夫,能收多少尸体便收多少尸体吧。
北蛮
萧红蓼腰间晃着红色小药囊,手牵两头双头巨狼,神色落寞地行走在风雪沙场之上。
她的父亲是北蛮一个小部落统领,因北方鬼潮,而南下。
今年夏天,作了不少孽。
萧红蓼痛恨这样的父亲,可是她却又知道父亲有这么做的理由,只有懂得展露爪牙的凶残部落才不会被其他部落吞并。
所以她很矛盾,所以,此时,她近乎以赎罪的态度将一具具尸体放入裹尸袋,然后再载上狼骑。
她是个健壮又活泼的少女,也是部落里为数不多的懂得草药学的“巫”。
她利用自己的身份,悄悄救了不少大商百姓,将那些人庇护着,再找机会悄悄放走。
她对谁都很好,也很友善。
包括,那一个去年部族南下时遇到的小向导————小丁。
小丁叫丁思谷,是个很机灵很亲近她的孩子。
所以,此时她来到战场收尸,小丁也跟着她。
小丁没什么力气,可也佝着背,咬着牙在努力搬着。
萧红蓼走过去,帮了他一把。
小丁喘着粗气。
“你跟着我就好。”萧红蓼掸了掸他身上的雪。
“红蓼姐”丁思谷看着这少女,擦了擦汗,道,“我没事。”
“还没事,都流汗了,体虚。”萧红蓼笑着,伸手又随意掸去小个子头顶的苍白落雪,然后道,“让你歇着就歇着。”
“好吧,红蓼姐。”
丁思谷不再反驳。
他进入蛮族后,其实过的并不顺。
蛮族以强者为尊,他在大商百姓眼里算是个普通的正常的少年,可在蛮族,完全就是手无缚鸡之力。
他的用处只有一个:向导。
而在攻陷大商县城后,他这个作用被削弱了许多,因为有比他更精通蛮语、且更强大的向导出现了。
就在他跌入低谷,眼前一片茫茫,看不到未来,不知道能不能活下去,甚至开始怀疑一切是不是自己报应的时候,萧红蓼好像一道光照入了他灰暗的世界。
这位部族的巫拉着他的手,走出了阴暗的角落。
丁思谷以为自己被欣赏了,以为这位巫察觉了他的过人之处。
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过不过人,但.他总是固执且毫无根据地坚信着。
因为,他想当人上人。
可很快,他发现自己错了。
萧红蓼不仅把他拉到了光明里,还拉了许多人,许多小动物,她会用温柔又豪爽的语气和那些落难者说话,还会给受伤的野兽包扎伤口,其中便包括双头巨狼这种魔兽。
邪恶的少年,第一次知道了这世上居然真的有光和善良。
若这善良是他敌人的,他会放肆利用,放声嘲笑。
可这善良却是他恩人的。
这种恩和以往不同,让他在真正的绝望中感受到了希望。
他心情复杂。
随后,少年默默发誓:如果有朝一日,他有了力量,他一定会拼尽全力去守护这少女的善良。或许,在那时候,他也会表达自己的爱意。
可这“爱意”绝不该由一个小人物表达。
他要出人头地!
他要当大人物!
他要不再被人随意摆弄命运!
狼骑漫步,在雪地的沙场上载驮起越来越多的尸体。
那些尸体有的死状恐怖,有的已经腐烂,有的半边成了骨架.
萧红蓼却一一将他们小心的放入裹尸袋,口中用蛮语默哼着不知名的安魂曲。
狼骑,少女,少年,走了很远很远,走到天色已暗,这才回头。
次日继续
会谈前的最后一日.依然继续。
傍晚,小雪初晴。
瑰红色的晚照冷芒照的白雪生辉,反耀人眼。
丁思谷忽然走到萧红蓼身侧,瑟缩着道:“红蓼姐,明天就是咱们北蛮和大商的和谈了,伱能不能带我去见一下.金鸦王。”
金鸦王,是北蛮四大金帐王之一,也是萧红蓼部落所附庸的金帐。
“巫”在蛮子里地位特殊,萧红蓼虽然只是个名不经张的年轻巫,但身份在这儿,还是有希望.至少会有人愿意帮她去向金鸦王通传一声。
至于萧红蓼所属部落的头领,也就是当初带走丁思谷的蛮子,却是凶猛有余,脑子不足。
“为什么?”
萧红蓼愣了下,却又笑嘻嘻地看向着少年,露出鼓励的目光。
她总爱如此地去扶持弱小,去鼓励他们。
丁思谷道:“我我有办法能让蛮族获得更大好处。”
他虽在底层,可一路观察,心底藏了一条狠辣无比的毒计,这毒计能让他被刮目相看,能让他从一个籍籍无名宛如奴隶般的小人物上位。
至少,他会获得一个机会。
“更大好处?哟,小丁很厉害嘛。说说看,什么好处?”萧红蓼眼角带笑,笑看着自己这位如跟屁虫的小兄弟。
“粮食啊。”丁思谷顿时来了精神,道,“没有粮食,今年蛮族怎么活?把魔兽牛羊都吃个干净吗?那来年怎么办?
大商地广物博,他们有存粮。我只是想帮着蛮族从他们那边多要点过来而已。这是为了所有蛮族人好。”
萧红蓼道:“那你先和我说。”
丁思谷二话不说,直接抓起根树枝在雪地上边画边说了起来:“止战,固然是双方所愿,但若是要挑出一个更想止战的,明显是大商。
他们知道不停战的后果,且这里是他们的家。
而我们只要施加小小的威胁,提出一份能让双方都满意的要求,就可以轻易获得粮食。”
紧接着,他开始眉飞色舞的说起来。
厚积而薄发,三寸不烂之舌,说的各地情况,各处所想头头是道。
他边说,边用树枝在地上划着,假设着各种军队进攻的情况,顺带还吐槽着蛮族这边打仗打的太老实,如果换成他会如何如何。
他说着的时候,整个人好似在发光。
萧红蓼有些意动,因为她知道蛮族确是很缺粮,可却又犹豫道:“可是,通过威胁的方法来获得粮食,会不会不太好。”
丁思谷道:“不是,这不是威胁。
而是我们蛮族占据的优势。
两族相争,优势怎能不加利用呢?”
萧红蓼道:“可可如果大商不答应,那不是两败俱伤吗?这会破坏了和谈的。”
丁思谷道:“两败俱伤?不,大商有的是会精算的人。如果这时候不和谈,我蛮族就可能破罐子破摔,携卷鬼潮,一同南下,疯狂侵占大商河山。
他们不敢的。
大商的老爷们只是失去了一点钱,大商的和谈官们只是需要一点儿可以向皇上汇报的功劳,能够避免更大的灾祸就是泼天的功绩!
可我们北蛮却能因此活很多人!
我们族长,能征善战,可这种事,他看不明白所以,恳请红蓼姐,能带我去见金鸦王。哪怕只是让人通传一声,也好。”
他渴求无比地看向萧红蓼。
这是他这一年来,通过各种观察,各种推演,各种设想,再结合此时的时机,最终得到的一个计划。
当然,他告诉萧红蓼的只是这计划的前半部分。
后半部分,他不敢说。
他若说了,萧红蓼肯定不会帮他。
但即便之后被萧红蓼责怪,他也一定要抓住这个机会。
萧红蓼想了好半天,看着可怜兮兮、期盼无比的少年眼神,终于应了声:“好。”
巫的到来,终是让金鸦王前的侍卫往里去通传了一声。
但人去后,却是许久未回。
丁思谷站在冰天雪地里,鼻尖有些发红,他呵着手,紧张无比地看着火盆和雪光交织的营帐。
他站在一生最重要的关口。
他一定会成功。
萧红蓼和他一起搓着手,站在外面等待。
许久,又许久
丁思谷几乎要绝望了。
他不是个有耐心的人,他的时间和机会都很少。
萧红蓼似是看出了他的心情,轻轻拍了拍他的肩,鼓励道:“小丁,别紧张,我陪着你呢。”
丁思谷紧抿嘴唇,紧张地点点头。
时间极度煎熬,便是一息也如在火上烤着。
而不知过了多久,远处终于穿来匆匆脚步声,那蛮兵挥挥手道:“随我来。”
两人欣喜地随着蛮兵走入帐中,然后来到了一处中央的宏伟金边营帐。
帐帘掀开,内里端坐着个阴厉、双眼深陷的鹰钩鼻男人。
男人目光里藏着审视和冷冷的杀气,他也不抬头看向两人,只是随意瞥了一眼萧红蓼,道:“谷狼氏族的小巫,这个时候你来寻我做什么?有什么紧急之事,不能让你父亲来么?”
萧红蓼行了一礼,道:“尊敬的金鸦王,是我的兄弟有话要说,他能让我们蛮族在明日的谈判中获得许多大商的粮食。”
金鸦王扫向丁思谷,举起一个鹿角酒杯,冷冷道:“你最好在我喝完这杯酒前,说一点儿有用的东西出来。”
丁思谷压住心底恐慌,不再犹豫,匆忙上前,开始快速分析局势,他本就是村坊无赖,而无赖自有一套无赖的生存法则,以此.他分析着大商皇朝的心理,开始讲如何威胁逼迫大商妥协。
他匆匆指着舆图,在其上勾勒出一条路线,道:“若是大商不答应,只要顺着这条路,我们蛮族就可以狠狠插入大商内陆,由不得他们不答应。
纵然失败,亦可用今年深冬,鬼潮爆发,届时我北蛮连带鬼潮,一同南下,以此威胁,那必然成功。
届时,就在他们惊慌失措时,我们可以趁机向大商表示臣服,保证来年开春不会再战。只要能给我们在此安居的土地,帮助我们种植粮田,我们就愿意不再引发战争。”
“臣服?!”
萧红蓼几乎要跳起来。
金鸦王则是回头来,用看疯子一样的眼神看着丁思谷,阴冷的眼神里满是嘲讽。
丁思谷急忙道:“大商先被我们吓了一通,又见到我们愿意臣服,必然欣喜若狂,而这就是我们提条件的时候。
我们可以趁机换取更多的粮食,甚至是酬报,资源
大商为了和平,官员为了功绩,将军为了局势,所有人都会答应我们的要求。”
金鸦王的眼睛慢慢亮了起来,他放定酒杯,正色看向这刚开始被他彻底无视的少年。
而那瘦弱的少年,前一刻还好似绵羊般驯服乖巧,可下一刻陡然嘴角一翘,露出了阴冷且图穷匕见的笑意。
他接着说:“而这,会刺激到六镇。
六镇拼死拼活,抵御我们,可却没有得到资源,也无法得到粮食,他们只能靠自己有限的存粮熬过冬天,还不知要死多少人。
一个强盗,因为不抢了,主人家给他好吃好喝。
一条忠犬,拼死帮着主人抵御,结果.却要饿肚子。
呵,呵呵呵,哈哈哈哈哈.”
丁思谷眼神猛然疯狂起来,他周身闪烁着邪恶的光芒,“尊敬的金鸦王,以您的智慧,您知道结局会如何吗?”
不待回答,丁思谷大声道:“会反!
六镇会反!!
六镇乃是大商边疆的长城。
等到明年,这长城不仅会倒,还会倒戈相向。
天下乱世,由此开启!
浑水摸鱼,才是我蛮族雄吞河山之机!
两族相争,从来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兵不厌诈,从来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金帐之中,少年侃侃而谈,他说话越发快速,口齿清楚地开始讲解细节和各种可能。
他随蛮兵辗转,又至各县,甚至还在屠城斜谷县时去书堂幸运地抢到了一本兵书。
他走过了漫长战场,亲眼目睹了一次又一次战争,再加上听到族中讨论,萧红蓼教他许多知识,随口聊的许多事,以及他的心。
这些便构成了此时这毒计。
他讲的越多,金鸦王的眼睛越亮。
而另一边,萧红蓼则用惊恐的目光看向这熟悉又陌生的小丁。
面对着萧红蓼愤怒、复杂、恐惧的目光。
丁思谷不敢看她,只是飞快地继续说着。
终于,
萧红蓼愤怒地吼道:“小丁,你在做什么?!”
说着,少女就尖叫一声,想冲上去,阻止丁思谷。
可金鸦王拍了拍手。
帐后很快走出几名蛮兵。
金鸦王一个示意。
蛮兵飞快扑上,把萧红蓼抓住。
丁思谷顿时露出惊慌之色,匆忙停下道:“恳请大王,别伤她.”
金鸦王笑着点点头,然后道:“请谷狼氏族的小姑娘下去休息。”
蛮兵顿时开始执行。
萧红蓼愤怒喊着:“你骗我!丁思谷,你骗我!”
丁思谷轻声道:“红蓼姐,我我只是.”
“呸!”
萧红蓼被拉着经过少年时,一口口水吐出,唾其面庞。
丁思谷如遭雷击。
“卑鄙无耻,丁思谷,我看错你了,你骗我!丁!思!谷!”
声音渐悄。
丁思谷抬手摸了摸脸颊的口水,喉结滚动,双目发红。
他是个缺乏安全感,又被疏于管教的人,萧红蓼对他而言,有些像母亲,有些像老师,又有些像是梦中奢求的妻子.他要做大人物,要守护她的善良,要守护她的一切,让身边之人再也不会如狗一般被拉壮丁直接拉走,然后莫名其妙、毫无价值地死在远方。
他错了吗?
他.错了吗?
他.
他没有错!
错的是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给他公平了吗?
这个世界让他活了吗?
这个世界把他按在蝼蚁的位置,要他顺从命运,也像蝼蚁一样死去,他偏不!
泪眼很快变得通红,血红,如阴云密布。
帐中,金鸦王笑着道:“丁思谷,小丁,对吧?今后别回谷狼氏族了,跟着我。我不会亏待你的。”
丁思谷跪下,连连叩头道:“多谢大王。”
金鸦王忽道:“你喜欢那谷狼氏族的小巫?”
丁思谷心跳猛然加快起来。
金鸦王哈哈笑道:“做我的人,为我立下大功,本王和大蛮王一起为你提亲。她就是你的妻子!”“小宋,明天,大商和北蛮要和谈了。
我最担心的是,和谈会出乱子。”
把自己裹成了一个大胖球的珠山夫人嘟着肥脸,眼藏凝重,“我前两天就知道前线消息了,可纵然知道,也什么都做不了。
明日,若是鬼仆趁机捣乱,在和谈之中刻意引导矛盾,挑起军乱,引起大战.那后果不堪设想。
我有预感,今年鬼潮还是要来的,且比上一次还要猛烈。
无论大商和北蛮有多少仇恨,这次和谈必须成功。
否则若是北蛮彻底发癫,不管不顾,于鬼潮期,携魔兽继续四方攻城。
那就是真正的浩劫了。”
宋成沉默着点点头,忽地,他问出一句他疑惑已久的问题:“前辈是怎么知道前线消息的?”
珠山夫人静静看着他。
若是两人才搭档的时候,她必然是丝毫不会搭理这瞎子,甚至觉得其僭越了。
可这半年下来,她的心态已经有了些改变。
因为童嘉。
对于一个心灵怪异、精神扭曲的人而言,一个活泼直爽的、又亲近你、且和你有着亲近关系的少女,完全就是无价之宝。
那之前就没有“童嘉”出现过吗?
真没有。
首先是没几个人有机会能接近珠山夫人,能接近的大多是门人。门人会敬畏珠山夫人,会表面上亲近其实却害怕珠山夫人,可话里行间,动作细节,却充斥着疏远。
其次,珠山夫人也不想去接触旁人。她似乎有着一些难以言说的过往。
童嘉突然出现在她的世界里,没过几天,就已经让她开始感到温暖。
大半年下来,珠山夫人基本彻底视童嘉为女儿,孙女儿,以及唯一弟子了。
所以,对于童嘉这位常常提起的相公,珠山夫人也是颇有几分“爱屋及乌”之感。
再加上两人搭档,齐杀鬼仆,从未出过纰漏。
且宋成能通过“能观察好感度”的天赋,始终让珠山夫人对他的好感持平,上升,而非下降。
如此种种元素
珠山夫人也莫名地有了几分把宋成当“女婿,孙女婿”的古怪亲情感。
当然,
珠山夫人的精神有问题。
一向冰冷的精神世界,在接触到了阳光后,便开始自动地构建一个“家”。
一个虚无缥缈,也许只是她幻想出来的“家”。
这家人在添加了童娘子后,又把宋成给拉了进来。
而正因为这种关系,所以,她才直接道:“诡器。
我是通过诡器,知道的。
诡器可于月华浓郁之迹吸收阴气,继而起到作用。
可使用者,也易被诡器侵袭。
武者用不了。
至于普通人这种不详的东西,最好少用。”
说着,她从怀里摸出了一块“骷髅双鱼佩”。
那鱼儿其余一切正常,只是头如骷髅,整个儿散发着阴冷的气息。
珠山夫人道:“这种双鱼佩,平日里看着普通,但只要于午夜吸收足够月华,其头就会化作骷髅。成了骷髅,就代表双鱼佩可以使用了。
使用者,双方各持一珮,然后便是相隔百里千里,亦能看到对方所在区域的景象,并且对话。
老毒物,大馆主出发时,我赠了两块给他们。
他们虽然用不了,但若到一处,安稳下来,总会寻普通人来开启,然后与我交换信息。”
宋成愣了下。
这不就是开视频么?
阴气的作用还真是多种多样。
忽地,他想到了什么,有些犹豫道:“前辈能够给我一块儿骷髅双鱼珮?”
珠山夫人奇道:“你要了做什么?”
宋成道:“不瞒前辈,如意商会其实还有不少散落在外的小分会,其中不乏我和童娘子,还有安大小姐的亲友。
战乱围城,我们都很担心。
所以,如果能有骷髅双鱼佩这种诡器,我们想去看看那些小分会,再给他们送一块过去,如此即便遇到鬼潮,也能远程交流,心中稍安。
之前,我们是出不去。
可现在不是快要和谈了嘛,周边厮杀也缓下来了。”
珠山夫人沉吟了半晌,终于还是掏出一块递了出去,道:“武者用不了,普通人定要慎用。”
宋成心底生出几分感激。
“多谢前辈。”
他接过玉佩。
玉佩入手冰凉,触于肌肤,好似冰火相触。
不是火灭,就是冰融。
珠山夫人又递来一块儿加了许多如毛发般绒丝的古木盒子道:“放这里面吧。”
宋成把玉佩放入,隔着古木盒子,那种冰火相触感这才消失。
他扫了一眼盒子。
珠山夫人道:“里面的绒丝是鬼仆毛发做的。”
简单交流完,珠山夫人又匆匆离去。
她需要等待大馆主,老毒物那边的回应。
她必须再度提醒他们,让他们也务必提醒那些参与和谈的别府强者,一定要小心鬼仆在和谈之机作乱。
这其实挺难,因为大商和北蛮本就有仇,且没那么信任。
想要平息极难,想引爆却简单。
金鸦王营地。
某一处驻扎偏僻之地的不显眼营帐中
森冷的气息正弥漫着,这里没有火盆。
而在营帐里的四名蛮人壮汉却毫无冷感,也毫无去生火的打算,他们正凑在一起,低声的商量着什么。
这时,营帐布帘被掀开。
四名蛮人壮汉侧头一看,却见是金鸦王走了进来,于是又纷纷回过头,继续谈了起来。
他们谈论的是明天如何制造混乱,将和谈引爆成大战。
他们的真实身份自然也不是真正的蛮子,而是鬼仆。
可金鸦王却视而不见地倾听着它们交谈。
许久,金鸦王打断道:“明日不必如此。”
蛮人鬼仆愣了下,凶厉道:“你后悔与我们结盟了?未来是恶鬼的天下,你应该知道才对。”
金鸦王道:“只是有更好的计划了。”
蛮人鬼仆道:“说说看。”
金鸦王便把“丁思谷提出的战略布局”慢慢说了一遍,蛮人鬼仆闻言,一个个都呆住了。
作为鬼仆,它们的力量停止了成长,脑子也变得迟钝。
故而这种层次的谋略,已经足以震撼它们。
它们慢慢消化,金鸦王慢慢讲解。
金鸦王本身并不是鬼仆,只是他在察觉到自族中的鬼仆后,心底产生了一些“别的想法”————人间之地,纵然掌握权势,也不保险,因为时刻可能被鬼潮彻底吞没。所以,去支持一位“鬼君王”上位,这才是两头押宝,怎么都不亏。
所以,他选择了和鬼仆合作,并且暗中在营地里给鬼仆提供了落脚之处,同时悄悄配合它们的计划,给它们提供方便。
原本,和谈之时就是鬼仆拼尽全力“引爆乱局”之时,可现在.随着金鸦王的描述,鬼仆们开始意识到:这主意好啊,狠多了。
首先,明日引爆乱局,失败的可能还是挺大的。
其次,就算不失败,也未必会带来那些强者的死亡。
再次,这种乱局后,大商和北蛮很可能会彻底意识到鬼仆的存在,之后因此联手也说不准。
可如今金鸦王提出的点子,简直就是说到鬼仆们心眼里去了。
这种拨弄人心,搅动乱世的手段,比它们这些手段强了不知多少倍。
“好,那明日便不出手,按照你说的来。”一名鬼仆道。
另一名鬼仆又道:“金鸦王,这主意不是你想的吧?你还没有这么聪明。”
金鸦王嘿嘿笑道:“是我新收的一个手下。”
鬼仆们彼此对视一眼,道:“让我们看看。”
金鸦王一愣,道:“可不能杀他。他不仅脑子好,而且还小,我是打算多方搜集兵书这些再培养他的。他若成了鬼仆,那就浪费了。”
鬼仆道:“不杀,不杀,就看看之后,养着他,让他给咱们出主意。”
又一个鬼仆道:“不过,得控制住他。”
金鸦王道:“他很喜欢一个女人,那个女人足以控制住他。”
鬼仆们对视一眼,忽地狞笑起来,鬼影霍霍在营帐的厚布墙上抖动。
邪恶的声音响起。
“那就让那个女人,变成我们的人。”
次日。
晴。
会谈开始。
而汉平府外,数匹快马却是出了城,为首之人正是安府的王大先生。
王大先生怀揣着一方阴冷的玉,往东边而去。
汉平府虽在大战,但战火却没有如何地波及到东边,而且似乎是知道运河的作用,北蛮也没有刻意去破坏。
毕竟,运河若通了,他北蛮也能顺河而下劫掠粮食。
好事。
所以在这种地理安全、且不加针对的环境下,汉平府战了大半年,而运河却也挖了大半年,两边如绝缘了一般,各干各的。
数日后。
一则好消息传来。
和谈出人意料的顺利,且北蛮愿意臣服!
虽然付出了一些粮食,资源,但北蛮对天起誓,他们不会再作乱。
而王大先生也领着人终于抵达了运河河畔,在以钱开路后,迅速见到了两名作为监工的安家人————王天船,高林。
在粗粗了解情况后,王大先生也将府城安家的情况和两人说了。
王天船,高林都是激动不已。
安家做大,他们也水涨船高。
可他们也颇为郁闷,因为两人本以为大小姐和姑爷是有什么安排的,结果都大半年了,却什么都没有。
他们需要立下功劳才行啊。
王大先生随后将一个古木盒子递给两人,说清了其中用处和使用方法,之后叮嘱道:“大小姐和姑爷再三叮嘱,此事极为重要。若真到某一刻,就算是豁了命也得干。”
高林面露喜色,重重点头。
王大先生又拍了拍王天船肩膀,道:“天船,这一次许是安家一飞冲天的时候。我们随安家几代,绝不能在这大事上出错。”
王天船郑重道:“儿子知道。”
王天船又掏出金银给两人,算是用作打点。
在这种地方,金银比银票好用,而金银也是真正开路的利器,能让之前做不到的事,去不到的地方变得可以做到,可以达到。
又过数日。
大蛮王帐前,篝火熊熊,不少蛮人正围这篝火舞蹈,庆祝。
为何?
因为一车又一车的粮食从远而来,这年冬天,谁都饿不着了。
此情此景,蛮王也忍不住哈哈大笑。
在与金鸦王交头接耳后,他直接传唤了谷狼氏族的族长,然后道:“萧存,你生了个好女儿。而本王却有个好手下。
你瞧,这满车的粮食,就都是这个好手下为我们蛮族争取来的。”
名叫萧存的大汉有些摸不着头脑。
直到金鸦王招招手,他才看到了丁思谷。
再一想,这不是他之前南下时拉入族中的小孩儿吗?
大蛮王道:“萧存,这是丁先生。”
谷狼氏族族长愕然,却还是喊道:“丁先生。”
大蛮王紧接着道:“我和金鸦王一起帮他向你提亲,把红蓼嫁给他吧。”
双方位阶差了不少,萧存虽是心存疑惑,却还是连声道是,可紧接着又紧张道:“但红蓼失踪了.”
金鸦王笑道:“只是当初她带丁先生来献策,我怕计策泄露,所以请小侄女在我帐中歇了段时间,倒是让萧存你担心了。”
谷狼氏族族长笑道:“那是红蓼的福分。”
大蛮王看定远处道:“如今鬼潮不知何时会起,或许有些地方已经又生征兆了,婚期早些定下,让丁先生心落定了,也能好好为我蛮族做事。”
数日后。
吉日。
丁思谷用颤抖的手掀开红盖头,看着内里娇艳的人儿,心存自卑地道了声:“红蓼姐,对不起,我我.
不不不,你放心,我不会碰你的。
你在我这里,什么都是自由的。
我的手段虽然卑鄙,可我会帮你实现你的愿望,我会弥补你,我会做给你看的。
对不起.”
萧红蓼是他的光。
他已经失去了一切,父母,兄弟。
他无恶不作,因为他从未体会到真正的善。
可,萧红蓼给了他一切。
他格外珍惜。
丁思谷颤抖着放下红盖头,正要后退,盖头下的娇艳娘子却猛然伸手抓住了他的手,然后拉着那手缓缓下移,掠过雪颈,至于雪峰
“相公,说什么呢。
今夜你我大婚,我的愿望自然是做你的妻子啊。”
美人恩重,正等垂怜。
丁思谷何其聪明,他猛然侧头,看着那笑意盎然的美娇娘,陡然瞳孔紧缩,下一刹.宛如七魂六魄丢了一半,唇角嚅动,周身颤抖,双目圆瞪着,两行眼泪忽从双颊滑落。
哭着哭着,他两片嘴唇颤抖着上翘,挤出夸张的笑。
“好!”
“好!”
“太好了!”
他笑的夸张,眼泪也流的夸张。
好似,幸福到了极点。
人间若有地狱,大抵.便在此处吧。
……
附:小丁下一章退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