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道,一座极具山水韵味的私人府邸。吴佩弦坐在水榭里,眺望水光山色,静心饮茶。在他身旁,坐着个姿容极美的年轻女子,她眉心点缀凤尾,仪态雍容,远超俗世之人。
天下人皆不知,吴佩弦看似正气凛然,却和吴君志一样好色馋色。与其说吴君志败坏家风,不如说是吴佩弦生了个与自己十分相似的好儿子。这对父子,都在外私藏豢养尤物,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一丘之貉”。
而当爹的,肯定比儿子更有本事。吴君志所痴迷的,不过是春仙楼的花魁女子。而他吴佩弦身边的女人,可是美人评实打实的第十二名,可谓是天香国色。
其实吴佩弦并不反感自己儿子的恶劣行径,但他最瞧不起的自己儿子去风月之地找姑娘。那种女人,一点朱唇万人尝,碰上手都嫌脏?还能要?
那日返乡召开吴家会议,他说了一番震撼在场所有人的话,看似是对吴君志的恨铁不成钢,实则是对他的一种保护。吴佩弦当然不会正气凌然到大义灭亲的地步,自己就一个儿子,吴家不传给他,难道还能传给徐德忠的儿子,传给一个外姓人?他虽在江南,不常返乡,但他心知肚明,吴家表面和和气气,风平浪静,但背地里早就暗流涌动。所有人都在觊觎吴家财富,谁都想试着伸手去摸一摸。而最适合当作傀儡棋子的,便是自己这个整天沉沦于声色犬马的儿子。所以上次返乡的那番话,一意在警告,二意在保护吴君志。
自青钱走水路回到江南,这数日来,吴佩弦的心情都极其糟糕,内心经常窝着一股火。这也就苦了身旁的美人,即便处处如履薄冰,但仍是经常遭到他的怒骂。
吴佩弦之所以变成这样,不是因为吴家外人蠢蠢欲动,也不是因为自己那个不争气的儿子要替那风月女子赎身。
是因为一场棋,三番五次的出错。
而且复盘之后,竟找不到任何失败的原因。
就好像有一颗棋子是局外人悄悄放到棋盘上的,瞬间将棋局形势扭转。
他与数位国手一起布设围笼,几次刺杀瑰流,竟全都失手而归。
第一次在青钱城,想引天道仙人诛杀他,可谁想竟然半空出现个九境的前朝老人。
第二次杏花镇,无论是双枪谢射还是于家昕,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取他性命。狡兔死走狗烹,至于于家昕杀谢射,也是早早预谋好的而已。可结果却是被一个丫鬟破了局,就连蛰伏在杏花镇伺机而动的杀手全都葬身雪夜。
而第三次青钱城客栈外,是意料之外得来的棋子,是得知酒痴在青钱城之后临时设局。他瑰流真以为翻看古志就能挖出几坛子剑南烧春?天下哪会有这么好的运气?这几坛可是吴府珍藏多年之物,本打算在明年的举国大典中赠予皇帝陛下,只不过变成为了杀他而抛下的诱饵了。
可谁能想到,行走江湖罕逢敌手的酒痴,竟会败给一个天天沉沦美色的太子殿下?吴佩弦算是看清了,这太子败絮其外,实则金玉其内,藏拙本领极高,城府极深,竟瞒过了全天下人的眼睛。
他接过身边美人递过的烫茶,面无表情将其淋在她手上,随即冷笑不止。
你瑰流不是喜欢躲在山上吗?
有能耐你就一辈子也别下山。
否则下山之日,就是你的死期!
这次,谁都护不了你!哪怕是你娘,也不行!
女子的手被烫的鲜红,却始终不敢抽手。伴君如伴虎,但这个阴戾男人比老虎还要可怕。她害怕他,她也恨他,是他逼得自己家破人亡。
吴佩弦忽然想到什么,暴怒至极,猛地一拍,女子双手顿时鲜血淋漓。
他又陡然眯起眼睛,如果确定能将他杀死,哪怕死个儿子,似乎...也可以接受?
儿子可以再生,但他瑰流死了就是死了。人死不能再生!
反正身边有这个娘们,生几个都是随便生。
想到这,吴佩弦方才发现她的双手被自己紧紧攥住,鲜血淋漓已经打湿她的衣裙。
他抚摸她的脸蛋,怜惜温柔出声:“疼不疼?”
女子紧咬着唇,渗出血丝,分明神色痛苦,却摇了摇头。
吴佩弦勃然大怒,狠狠踹在她柔软腹部。美人当场弓身如虾,瘫软在地,唇角渗出鲜血。
他阴戾起身,缓缓走到她面前,一只脚用力踩住她的手,用力碾地,冷笑道:“这次疼不疼?”
女子强忍噬骨啮心的痛苦,红唇咬出血,仍拼命摇了摇头。
吴佩弦只感到无趣,随即松开脚,面无表情道:“美人评马上又要选评。这几日你给我好生养着,整天吃好喝好睡好。若是你这次跌出天下前二十,我会让你亲眼目睹血溅国子监的场景。”
她咬唇不语,泪流满面。
这个男人为了掣肘她,屠杀她家满门唯独留她弟弟性命。而且在他的安排下,她弟弟如今在靖王朝最高学府国子监读书,并且深受各大家赏识。昔年写成《治国十二策》,轰动朝廷,甚至连皇帝陛下看完都赞不绝口,当即微服而往。当朝宰相庄天机更有一句谶语,大致意思是说说此后二十年的朝廷,唯他一人而已。
可谁又能想到,这个被寄予厚望的国子监书生,同样遭到吴佩弦的掣肘。他必须听命于吴佩弦,否则姐姐就会有生命之危。
想到二十年以后,朝廷百官之首会是自己的傀儡,边境战线四十万大军会是自己的麾下,再加之他瑰流身死而亡,天下势必大乱。这座天下还能再姓瑰吗?
他吴佩弦不这么认为。
这天下,势必会有一天,是吴姓的天下!
想到这里,他情绪不再那么阴戾。看向双手血淋淋的女子,也忍不住心生怜惜之意。
“乖,我抱你去找医师。”
吴佩弦将她抱起,蓦然又感到一阵烦躁,于是将她撂下,冷冷道:“自己去找医师,手别留疤痕伤势。历次入选美人评,你应该比我懂规矩。”
他穿廊而过,来到一处汗牛充栋的典雅书房,案台上摆有一盘棋,黑白棋子零零星星散落。
一颗白子清脆入盘。
是时候让姚眺和谢观照去一趟霜花城了。
......
梵柯山,临溪而建的草庐。
王姒之捧猫坐在门口。男人昨夜疲惫至极,又睡了许久,这会方才起床。
山上的生活有趣也无趣,无非是看看蓝天,数数白云,听听泉水。
草庐里的男人又咕嘟咕嘟灌了一壶茶水,然后含糊不清喊着她的名字。
她正在看粉嫩晚霞,听见他的呼喊,便有些不情不愿进了草庐。
“干嘛?”她没好气道。
坐在床上的男人笑了笑,“和上次一样,伺候我梳洗。”
她红唇撇撇,“我又不是你的丫鬟,你干嘛找我,去找你的那些莺莺燕燕啊。”
瑰流愣了愣,这妮子怎么这么大火气?难不成吃错药了?
“你没事吧?”他狐疑看向她。
王姒之瞥了他一眼,“自己做什么了,自己心里清楚。”
瑰流彻底傻眼了,自己不就是睡个觉吗?难不成还能梦游调戏哪个良家妇女了?
见他一脸无辜和茫然,她面无表情从包袱里拿出几本描绘香艳床事的禁书,随意翻开一页,竟是念出声来。
“清风揉碎江心月,邀妾提灯来照林。四处萧萧无人语,唯闻胯下...”
她将书放下,啧啧出声:“还真是好书,难怪男人都喜欢看。”
瑰流哑口无言,只能尴尬笑笑。
那日在霜花城,他故意将她留在酒楼一段时间,就是偷偷去买书了。但他怎么也想不到,她竟然会清点包裹,并且一样一样翻看,把藏匿极好的几本书全都找了出来。
王姒之瞥了他一眼,微笑道:“你就看你的书去吧,然后做梦满脑子都是香艳床事。太子殿下眼光挑剔,是小女子不配。”
分明身旁就有一个秀色可餐的大美人,就愣是一下不碰,然后每天夜里悄悄读禁书,以平复馋色之欲。
这种痴傻男人,简直无药可救。
她越想越气,捧着雪球儿赌气般离开草庐,整个人气质与先前截然不同,冰冷且妖艳。走出一段距离后,她舔舔红唇,悄悄回望草庐,恨不得现在就将那男人吃掉。
她又蓦然感到委屈,红唇撇撇,失落蹲在了地上。
草庐里,瑰流翻看禁书,想不到竟是愈发入神,竟忘了哄她的事。
看到精彩之处,他又重新一字一字仔细吟读,认真揣测画面,重新看过一遍,这才心满意足翻到下一页。
情绪极其不好的王姒之,打算这一晚都不回来了,睡在哪里都好,反正就是不想见到那个惹人烦的男人。
年轻和尚正在井边挑水,忽然看到不远处站着个女子。
怀中白猫那一双灵光溢动的琉璃红眸,妖冶瘆人,使他感到后背发凉。
他内心存疑,记忆中的太子妃应该是娴静似水的,可眼前这个女人,气质妖艳诡异的了不得。
出于好奇,他又悄悄瞥了她一眼
哪成想竟被她发觉,她歪头微笑,“再看一眼,我就把你吃掉哦。”
看似很好笑,但绝对让人笑不出来。
年轻和尚神色慌乱,顾不得还有一只桶没有装水,连忙挑水离开。
他心想,果然山下女人都是最可怕的。两幅面孔,一幅迷惑人心,一副毒蝎心肠。
夕阳残照,梵柯山被镀上一层金光。
她双手背后,悠闲而走,心情也好了许多。
她忽然微微一笑,想着家中那个男人既然不哄自己,那就罚他,让他下不去床。
不过嘛,在梵柯山肯定不行。
至少在霜花城,一定要让他卧床一个月才行。
草庐里,瑰流捧卷而读,全神贯注。
他轻声呢喃:“罗裙半卸,绣履双挑。眼迷离而纤手牢勾,腰闪烁而灵犀紧凑。觉芳兴之甚浓,识春怀之正炽。是以玉容无主,任教蹈碎花香弱体难禁...”
他同样心想,那妮子既然委屈生气,那可得好好补偿她。
下榻霜花城,定要让她知道,
什么叫做求生不得!
求死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