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阅读网 > 大唐好圣孙!最新章节 > 第二百四十章 背背背起了行囊(求月票)

    关于李思摩的请求,还要等到过几日的朝会,才能进行商议。

    最近由于在长安城召开运动会,所以朝中索性就放了个假,对于这种不是很急切的事情,朝廷也并不急于做出批复。

    李思摩也挺急,但急也没用。

    今天李象来到体育场的时候,包厢中多出了一位英气的突厥女子。

    见到李象之后,李景仁上前,给李象介绍道:“兄长,这位就是云姑娘。”

    “见过太孙殿下。”阿史那云也落落大方地行礼。

    很突厥的礼节,与中原女子常用的万福礼不同。

    “你好。”李象颔首致意,笑着说道:“总听景仁谈起你,今日可算是见到,孤倒也明白,为何景仁会对你魂牵梦萦,茶饭不思了。”

    这玩笑倒也不算过分,毕竟俩人手牵着手,明显已经定情了。

    突厥女子自然是落落大方,若是寻常人家的女孩儿,现在早就羞得满脸通红;而阿史那云听了非但不害羞,反而还脉脉含情地看向李景仁。

    李象不禁有些咋舌,好家伙,之前不还是在那e摸吗,怎么现在就突然间好上了?

    众人都笑,韦待价坐在边上一脸歆羡。

    “待价,你在看甚么?”李象调笑着问道:“难不成你在舅兄的脸上,还能看到老婆不成?”

    听到李象的话,韦待价一脸羞燥。

    他和李雪仪的事儿,

    看他那副样子,众人笑的更欢了。

    “坐吧坐吧,今天是老薛决赛的日子。”李象招呼着众人坐下。

    李景仁拉着阿史那云坐下,李象看向阿史那云,对她说道:“昨日怀化郡王的上疏,圣人已经看过了,至于结果如何,还要等到提交到朝会讨论。”

    “那……殿下会支持吗?”阿史那云问道。

    “嗯,突厥内附的事情,原则上孤是不会反对的。”李象给了一个模糊又肯定的回答。

    原则上不反对,你看,如果你能倒戈卸甲以礼来降……不是,如果你能放弃突厥国号彻底内附,那这件事我还是完全支持的。

    得到这个回答,阿史那云也不好再说什么。

    虽说草原上的人性子直,但不代表他们情商低。

    众人纷纷坐定,准备观看骑射的决赛。

    其实骑射也并不是草原人的专利,汉人当中也不乏精于骑射之人,其中的佼佼者,莫过于当今的天可汗陛下。

    李象当然也是见识过阿翁骑射的,当初甚至没看清他的动作,阴弘智就被射落在马下。

    突厥当中,参与骑射的是阿史那云的堂侄儿阿史那伏念。

    论起辈分,李思摩应该是颉利可汗的从叔;而阿史那伏念则是颉利可汗的侄儿,算起来是阿史那云的侄儿没问题。

    说起这小子,李象倒是知道,后来在单于大都护府搞事情,被裴行俭允诺投降不杀后率部投降。

    然后到了长安就被李治这个不讲武德的小子给砍了。

    伱说他脑后有点反骨,李象在乎不在乎,那肯定是不在乎。

    就这几瓣烂蒜,连幺叔这手子都能收拾的主儿,能成什么气候?

    思绪转动之间,阿史那伏念五箭全中,分别为十、八、十、七、十环。

    看他那样子十分满意,手里举着弓矢,绕着场地站在马上冲着周围人群挥舞手臂。

    “射术不错啊,这小伙子。”李象象征性地鼓鼓掌。

    “确实不错。”众人都对其予以高度评价。

    一百步距离的骑射,能做到箭箭上靶已经十分不容易了,更何况是像阿史那社尔这样还能射中三次十环,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看来这一次的冠军,非伏念莫属了。”阿史那云坐在李景仁的身旁感慨。

    听到阿史那云这句话,众人都用奇怪的眼神看向她,包括李景仁。

    “怎么,我说错什么了吗?”阿史那云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儿:“伏念在族中已经是很优秀的勇士了,年轻一代能在射术上和他较量的人,几乎没有。”

    “没事。”李象摆摆手,笑着说道:“我们继续往下看就是了。”

    然而在后面出场的,回纥首领之子李婆闰,还有其他各族各道的选手,都没有比阿史那伏念更好的成绩了。

    看到如此,阿史那云的面色更加得意。

    “我就说伏念会是这次比赛的优胜者吧,你们还不信。”阿史那云颇有些自豪地说道。

    阿史那伏念毕竟是她的侄儿,拿了一个好成绩,她也是与有荣焉。

    “半场开香槟不可取啊……”李象低声感慨着。

    程处弼敏锐地察觉到了李象的那句话,好奇地问道:“香槟?什么是香槟?”

    “没什么。”李象瞥了一眼程处弼,心想我还能给你讲解一遍什么是君士坦……伊斯坦布尔奇迹?

    现在这个阿史那云,颇有安切洛蒂之相啊!

    程处弼还待追问,便听到一旁尉迟循毓的喊声。

    “来了来了!”

    众人抬头去看,顺着运动员入场的方向,果然看到了一身白袍银甲,十分烧包的薛仁贵。

    “这个老薛,是真的烧包啊……”李钦陵狠狠地啐了一口。

    听到李钦陵这么说,众人纷纷附和,对烧包的薛仁贵进行口诛笔伐。

    你说这老薛,帅也就帅了,偏生还这么烧包,不讨伐你讨伐谁。

    要不是李钦陵这个冤家打头,其他人还真不好意思先开口。

    但有人打头阵,性质可就不一样了。

    “你们瞧?老薛身后跟着的是什么?”程处弼眼尖,指着薛仁贵身后拎着乐器的人们问道。

    “看样子,应该是登州水师的军乐队吧?”李钦陵在军中待过,自然是知道登州水师军乐队的。

    这一队军乐手,还是之前李象给老薛配的。

    在李象看来,像薛仁贵这种开挂一样的男人,理应自带Bgm。

    听到李钦陵的话,众人纷纷将目光转向李象。

    “嗯,的确是登州水师的军乐队。”李象笑着说道:“你们不觉得,像老薛这样的人,出场应该自带音乐吗?”

    确实,你看人家一代大侠乔峰,到哪儿都扛着音响。

    他乔峰扛得,我们老薛扛不得?

    “下面出场的运动员,是来自河东道的230001号选手薛仁贵!”爱凑热闹的马周客串着主持人,高声喊道。

    伴随着话音落下,军乐团也开始吹奏。

    在运动会这种嘈杂的场合,当然要靠穿透力强的乐器,所以李象选择了唢呐。

    曲儿一响,李象就觉得Dna动了。

    背背背起了行囊!

    我F11呢?

    薛仁贵也在吹奏开始时,催动马匹向箭靶方向前进。

    “来了!”程处弼下意识地站起身,脚趾头都抠紧了。

    虽说阿史那云是李景仁的媳妇儿,但终归是突厥人,他可是真不想看到阿史那云因为突厥夺得金牌而耀武扬威的样子。

    靶场当中,薛仁贵以一种不可思议的角度,几乎是侧挂在马上,在极短的时间之内,连续发出了五箭,颇有当年两秒十七发的卢老爷风范。

    唐朝老兵薛仁贵是吧。

    “我的天哪,我看到了什么?”台上同样在解说的契苾何力捂着额头,不可思议地喊道:“薛仁贵竟然在短短几息的时间之内,连续射出五箭!这种速度,就算是草原上的射雕手,也难以做到!他究竟是什么样的怪物!”

    不多时,下面检视的小厮便报上来薛仁贵的成绩。

    马周高声道:“来自河东道的230001号选手薛仁贵,成绩为十环!十环!十环!十环!十环!”

    听到马周高声报出的成绩,体育场内先是一静。

    随后便爆发出了惊天动地的欢呼声。

    “薛将军!好样的!”众人纷纷鼓噪呐喊道。

    薛仁贵十分低调地冲着台上叉手致意,一派高手风范。

    阿史那伏念像是败犬一样站在不远处,看向薛仁贵的眼神,满是哀怨。

    “老薛果然牛批啊。”包厢内的众少年笑嘻嘻地说道,眼神儿还时不时地瞟着略显尴尬的阿史那云。

    阿史那云现在是真的有点坐立不安,刚才吹阿史那伏念吹得那么吊,结果被薛仁贵的成绩吊起来打……

    “好,好吧,我承认薛将军也很厉害。”阿史那云兀自在嘴硬,“只是我们突厥的勇士也不差!”

    李景仁神色有些不自然,他也不知道现在是应该附和兄弟们好,还是安慰安慰阿史那云比较好。

    “比赛嘛,有输有赢很正常。”李象笑着定下基调:“友谊第一,比赛第二,莫要让比赛坏了情谊才是。”

    这话不止是说给阿史那云听的,其中更是有深层次的含义。

    “是是,友谊最重要嘛。”程处弼也反应了过来,连忙改口。

    众人一阵嘻嘻哈哈,便把这段尴尬给错了开去。

    阿史那云感激地冲着李象一礼,李象摆摆手,也没当回事儿。

    他早就过了那种争一时之短长的年纪了,最主要的是他现在是胜利的一方,自然要表现出胜利者的大度。

    看完薛仁贵的比赛之后,李象也没在体育场多待,而是回到了京兆府当中。

    试制的罐头已经有了成果,其实工艺本身也不难,陶罐装好食物以后用虫蜡密封隔水加热,这能难到哪里去?

    在他的建议之下,午餐肉也被研制了出来。

    实际上午餐肉本身的工艺并不难,甚至可以说没有丝毫的难度。

    这东西有油有盐有肉,在这个年代可是富含营养的好东西。

    风味儿嘛……

    李象怀着朝圣一般的心情,让福宝打开一个陶罐,取出午餐肉煎了一下作为午饭。

    除了午餐肉,还有裹着鸡蛋液的炸馒头片儿,一下就让李象感觉仿佛回到了小时候一样。

    “殿下,您怎么了?”李卫关切地问道。

    “无事。”李象擦擦眼角的泪花,对李卫说道:“狗儿,你准备一下,回宫里的时候,带上十罐午餐肉。”

    “是,殿下。”李卫闻言,转身离去。

    在京兆府一直待到傍晚,李象才回到宫中。

    第一件事,就是拿着午餐肉去找李世民。

    老李还没吃饭,看到李象到来,便笑着问道:“是象儿啊,这是来蹭饭了?”

    “给阿翁送点好吃的。”李象笑着说道,随后让福宝把那十个陶罐子带进来。

    看到那些陶罐,李世民好奇地问道:“这是什么?难不成是什么咸菜?”

    李象摇头道:“并不是,阿翁您尝尝就知道了。”

    说罢,李象便让福宝和王德一起,拿一罐午餐肉去典膳局料理一番。

    “这是什么新鲜的东西?”李世民十分感兴趣,他走到边上,拿起一只陶罐,在上面抠抠:“还有蜡?嚯……”

    “早餐肉。”李象笑嘻嘻地说道:“是用淀粉和肉,加一些油盐制作而成的,可以用猪肉,也可以用鸡肉来做,价格倒是不贵,像这样一罐,成本也就是三十多文。”

    老李把陶罐拿在手中,稍稍掂量一下分量:“那这样说,的确不贵。”

    不多时,福宝便带着人,端着午餐肉和炸馒头片走进了立政殿。

    “尝尝吧阿翁,总归是要试试这东西的味道。”李象如是说道。

    李世民坐在案几前,拿起筷子夹起一片午餐肉,放在鼻子前面嗅嗅。

    讲道理的话,午餐肉若是直接闻,味道还真是一般;但若是在锅中稍微那么一煎,散发出来的香味儿则是报复社会的级别。

    太特么香了,比正常的肉要香很多。

    “嚯,油香油香的,真不错啊。”他赞了一句,把午餐肉放入口中。

    “嗯,味道也不赖,当真是上品。”老李对午餐肉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实际上他中午没怎么吃饭,现在觉得午餐肉好吃,八成是饿的。

    “若只是如此,孙儿也不会拿着这午餐肉来宫中给阿翁献宝。”李象笑嘻嘻地说道:“阿翁猜猜,这东西最大的优点是什么?”

    “是什么?”老李抚须笑着问道。

    “您猜猜这罐子,可以保存多久?”李象指着那陶罐问道。

    听到李象这么说,李世民的神情一下就严肃了起来。

    能够保存多久?

    这……莫非这东西,能够保存月余不坏?

    若果真如此,那可真是好东西啊……

    (后面还有,今天起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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