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老哥看兰悠萝时的眼神,以及眼中偶尔闪过的一道精光中,春心判定,兰悠萝不是单恋,她这位老哥对兰悠萝也是动了心的,只是没有说出来而已。
可是,人家姑娘都表示的那么明显了,老哥为毛要这么淡定的装作若无其事?
这不能不让春心想到那些小说里头,腹黑男主设计小白女主爱上自己的桥段。
老哥……你不会是在玩这一套吧?
“心心?”见妹妹盯着自己看个不住,春寻奇怪的问,“在看什么?”
春心的嘴角翘起来,一副“我懂得”的表情凑近老哥耳边小声问道:“哥,你是不是故意的?故意哄着兰姐姐主动来追你?”
这丫头……春寻挑了挑眉,她如何会猜到自己是故意将镜令留下的?当初下山之时,他就将镜令留在了房内,以他对悠萝的了解,确信她在发现镜令后一定会亲自追来送还的。
此追非彼追,只是春心说得顺口,春寻又直接领会错误了。不过,倒也不差什么,反正大致方向还是不错的。
“如果是真的喜欢兰姐姐,那可就千万不要玩过头哦,不然不好收场的。”春心两手捏住老哥的脸颊向上一扯,“到时就算你是我哥哥,我也会铁面无私大义灭亲的。”
“一肚子鬼灵精!”春寻好笑的任由妹妹的小手在自己脸上肆虐而不加制止,因为这让他忍不住想到了春心还小的时候,那时他还没有离开家,也是这么抱着春心,而春心的小手则是在他的脸上揉来揉去。
哼哼哼,不否认就是默认,果然兰悠萝被老哥设计了。春心脑筋转的飞快。要是以老妈`的眼光来看的话,兰悠萝自然不是理想的儿媳人选,毕竟当初一声不响带走老哥,害他们母子分离的就是兰悠萝的父亲,更别说兰悠萝显然不是大家闺秀而是江湖女子了。
但要是论身份,确实兰悠萝是再适合老哥不过的女子,毕竟老哥已经不是普通小市民而是江湖人,不论是只知道绣花养鸟的娇气千金还是踏实能干的农家姑娘,跟老哥都不是一路人。就好比楚石头这件事吧,放在兰悠萝眼中或许只是“哦。受伤了,那就尽快养伤报仇”,可要是放在普通女子眼里。那一定是“啊啊啊,救命啊,快报官!”,或者“相公,这种人不可往来。千万要和他们断了关系”之类的。
更重要的是,兰悠萝不仅有着江湖儿女的豪情侠气,还有着普通女子的贤淑,骑的了马,洗的了衣,上的了厅堂。下得了厨房。他们家不是江湖世家,虽然有老哥这么一江湖人在,但爷爷。老妈,乃至于她都还是普通小市民,这样一个两者兼顾的媳妇似乎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而且,老哥喜欢兰悠萝。
“哥,你放心。我会帮你的。”春心大力的拍拍老哥的肩膀,没关系。老哥才十九岁,兰悠萝十七,他们还有的是时间,总能磨到老妈点头的。
“你少操心,玩自己的就行了。”不知道妹妹的小脑袋瓜里又在转什么年头,春寻只觉得好笑,这丫头才八岁,能帮他什么?只要有这份心就足够了。
玩自己的就行了……春心的积极性再次受到了打击,真郁闷,不就是年龄小了一点么,我看起来是八岁没错,可我里边多装了二十年呢。
算了,横竖不急于一时,要娶媳妇的是老哥又不是她,她还是先忙正事去吧。
什么是春心的正事?
那还用说么,再过几天她全家就要在这府城安家落户了,她还不知道到底是住在哪里,附近有什么人呢。要知道,一个省心的邻居能省你多少麻烦,一个不省心的邻居能给你添多少麻烦啊。
软磨硬泡外加撒娇耍赖,春心终于磨得兰悠萝同意带她出门了。
“咱们说好,在外面不许乱跑,不许离开我身边,想要什么就和我说,千万不许自己过去,遇到奇怪的人要离的远远的,哪里不舒服要尽快开口……”有春心离家出走的辉煌事迹在前,兰悠萝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力图将出意外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是是是,我都听你的,你说东我就不往西。”春心点头似鸡啄米,为免耽误时间,直接推着兰悠萝往门外走,“咱们边走边说,不要耽误时间嘛。”
除了打听新家的消息意外,更重要的是,自打穿到这个世界,她还没好好的见识过这个世界呢。当初在雁余城直接从人贩子的车上了花帅哥的马,她根本就没机会好好的逛一逛,回了晔县……晔县那小得只有一条街的小县城,亏得他好意思叫“县”。如今终于有机会自己出来了,不好好见识一番这里的风土人情,她还好意思说自己是穿来的么?
府城就是府城,比晔县大了许多啊,光街道就比晔县的那条小街宽了不是一点半点。他们这是利州,府城自然称利州府,从来来往往的百姓脸上身上就可以看出,这利州府还是比较富庶的。
富庶就好,富庶就好。春心暗暗点头,若是个穷困的府城,百姓们恐怕不舍得一有病就问医吃药呢,估计会像在晔县时街拐角的那户人家,小感冒靠喝热水姜茶硬挺,大伤风挑最便宜的药狠狠灌几天,要不是爷爷好心加细心,他家那老太太根部不用吃药,直接出殡都够了。
再看看路边的商户,绸缎庄票号银铺一家连一家,酒楼茶馆里也是人来人往好不热闹。
很显然,这里人有钱,而且还舍得花钱。
“笑什么呢?”兰悠萝奇怪的问道,打从一出门,小春就越笑越开心,可她也没见着什么好笑的事情啊。
“笑府城的人都很有钱啊。”春心眉头一挑,指着过往行人说道,“你看他们身上穿的手里拿的,都比晔县的百姓好呢,这说明他们舍得给自己花钱,自然生了病也就舍得买药。”她没说出口的是,正是因为穷,所以穷人一般干的活多,锻炼也多,身子比那些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人健壮一些,所以生病的几率也小一些,反过来说,越是富贵人家越是体弱多病,越是舍得花钱看病啊。
这话可不能让爷爷知道,否则铁定要罚她抄《行医三德》一百遍。
原来如此,兰悠萝点点头,说出了春心没说出来的话:“他们越是舍得买药,自然咱……你们就赚的越多。”她的脸蛋稍稍红了一下,刚刚一不留神就说出了“咱”字,师兄那呆子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她的心意,她怎么能先就把自己当春家人了呢?还好小春是个孩子不会在意太多,否则真是要羞死人了。
春心偷笑,看来兰悠萝是真的很想进他们家门啊。
春寻准备下的铺子在一条名叫吉庆街的街上,位置很不错,既不太冷僻,也不算很扎眼。
毕竟,除了春寻以外,家里其他三人都是普通人而已,而春寻也并不想让家人卷入到江湖是非中,就这么不显山不露水的过着普通人的生活便好。
“左边是米店,右边是酒楼,很好很好。”春心继续满意的点头,老哥眼光还不错,幸好不是在绸缎庄脂粉店之类的地方,生病等着吃药的人还有心思去逛街买衣服首饰么?有心思逛街买首饰的人有几个是急着看病吃药的?
看着煞有介事点头盘算的春心,兰悠萝忍不住想笑,明明只是个小孩子,可偏偏总爱做出一副大人模样,师兄的妹妹真是太好玩了。
“老娘开的是米店,不是青楼,想看姑娘去百花街看去,不买米不买面的站着那里显摆你高是不是?!”一声尖锐的叫骂从旁边米店里传出来,随后是一人细碎的解释声。
有热闹!春心的眼睛顿时放出了万丈光芒。
只见一个年过三旬的男人仓皇的从那间名为“王记”的米店里奔了出来,后面跟着一个举着秤杆的妇人。见那男人逃的远了,她才悻悻然停住脚步,一手掐腰,一手用秤杆指着那男人骂道:“告诉你,以后少往老娘这边来,以为老娘是卖笑的姐儿,你来就要给你赔笑脸?你谁啊你?给老娘滚!”
那男人站在街对面,脸涨得通红,想要说什么,但看看左右好奇的目光,忍不住一跺脚转身走了。
咿――好泼辣的女人,谁要是惹了这女人,恐怕下场不比惹到她老妈好到哪儿去。春心咧咧嘴,同时对那男人表示了由衷的鄙视,从头到尾连个声响都没有,就这么被人给打出来了,还是个爷们么?
不过,那男人为毛会被人从店里打出来?听那话里的意思,难不成他是调戏不成反被扁?啧啧,有胆子调戏人,怎么没胆子开口说话了呢。
春心瞟了一眼那个仍在气头上的妇人,恩,虽然年纪应该比她老妈还大点,但长得挺不错的,下巴尖尖,皮肤白白,嘴巴不大眼睛不小,有几分姿色。
“这……”兰悠萝皱眉了,这样的邻居似乎不太合适,如此泼辣的女人,若是将来冲撞了师兄的爷爷或者小春可怎么办?
“挺不错啊,可以看热闹呢。”春心直接说道,“不如去打听打听,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兰悠萝的脸顿时拉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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