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地大市场的熙攘人流里不乏身材姣好的蛮人女子,其中多数也都是身体康健,没有辐射瘤的标致人儿,此刻即便是快要入冬的夜晚,剽悍的她们一般也穿着皮毛猎衣,丝毫不臃肿,将曼妙的身段显露无疑。
辛廿四与恰好路过的同袍攀谈着,这个名叫苏勇利的军装中年与辛廿四是将近二十年的交情,与他一道叛离了复兴军,转投到灰野人这边。由于其原身份是中尉级别的副连,战术操练等一应熟稔,因此颇受羁绊者倚仗,为她训练处出一支以转投老兵为骨干,精选部族勇士为士兵的精锐。
“辛哥你这是赶着回家呢。”苏勇利朝着他手中提着的才喝了两口的麦酒挤了挤眼,不无调侃道:“管得严?平时不是看你只肯留小半瓶?现在听话才偷尝半口?要不我请你一杯?”
辛廿四苦着脸拍拍哥们肩头,他感到这里的野人女孩投来的眼神几乎要把他俩烧化了,若不是这里人人都识得他,说不定当场就有人好好请他这杯酒。
“行了吧,我路过买杯而已,待会儿就走,倒是你别流连忘返,误了明天的事。”
苏勇利闻言哈哈大笑,他接过摊主递来的燃酒,回答道:“又不是偷摸的,咱也没占人家便宜,你情我愿公公平平,总比用一张狗屁倒灶工业劵去包人家农场女工半个月一个月来的强。”
这说的是谷地部族待这些转投老兵很好,在羁绊者的强力管控下,谷地内禁止任何形式的私斗,一切凭工作贡献来计算分配。不过转投老兵普遍有一技之长,一旦编成复兴军式的班组,更是能轻易击败数倍的部族勇士,常常作为羁绊者的亲卫队,因此薪资颇高,而谷地较公平自由的气氛也天然受人喜欢,在确定羁绊者所说的复兴军劣迹是真后,大多数俘虏也就心甘情愿留了下来,反正基本都是未成家的青壮男子,况且回去了从烈士身份变成了叛徒身份,熟知地下城政策的人懂得这样反而对家中亲友不利,索性就留下来。
“别逍遥过了头,石头那边事做的差不多了,过不了太久咱们就要去会会老朋友了。”辛廿四拦住了摊主递来的下一杯酒,口气微有严肃道。
苏勇利面色未变,眼神却是凝了凝,他夺过被拦下的那杯酒,仰头一饮而尽,抹嘴道:“对上老朋友就不容易回来了,还是多喝两杯省的以后没得喝。”
辛廿四见状也不再多劝,他知道老友的脾性,见他与女摊主聊得火热起来,笑了句“别给你榨干了”,这才往因快要宵禁,返回人群拥堵起来的市场出口走去。
在太阳彻底消失前,辛廿四转过部族议事大厅边干净的石板路,三转两转到羁绊者直属“舲”部族的居住区内。已经到晚饭时分,家家户户的木砖结构房屋上都冒出了炊烟,闻着味是很熟悉的玉米饼。
到了借口,辛廿四露出笑容,他望见了家门口前坐着等他的人。
“快进去吃吧,说过我回来晚了你和儿子就先吃着,饭凉了再热费柴火。”
眼睑下有颗美人痣的野人女子比辛廿四还略高了一些,她伸手拿过了丈夫手里提着的酒瓶,发现基本没怎么动,扬眉一笑,洁白的牙齿在夜幕中添了抹亮色。
“族里还会少了你这点柴火钱?”
说罢,她打开房门,转头间,发髻后别着的红蝴蝶结虽然褪色地厉害,但依然给辛廿四的心扉撞得跳了一跳。
这是间称不上大也谈不上豪华的普通砖房,与所有的野人式建筑相似,进门便是一个火坑,上面一直架着一大铁壶水,而厨房也兼做了柴火屋。
辛廿四先见过有些困意的儿子,这是个还未出襁褓的幼儿,裹在兽皮躺在摇篮中,许是父亲归家的寒气还没消透,直接张嘴哭了出来,弄得他有点尴尬。
“娜塔莉,先喂儿子吃吧。”辛廿四喊道。
娜塔莉先给丈夫盛了碗炖菜,才给孩子喂起羊奶,她开始絮絮叨叨地说起白天的事情,不外乎今天是部族配给布匹的日子,她去领了属于一家三口的两段棉布,准备用这个做个新毛毯,之后再过一个月圆就是冬种节,那时候会额外给一批木炭,也意味着越冬正式开始。
“四啊,你什么时候走?”
娜塔莉的通用语说的并不流利,所以很多时候她不称呼辛廿四的全名,尤其是知道谐音后,怕念错了搞得丈夫不愉快,因此就索性唤单字。
“最多三四天,羁绊者在南边的活动要到顶了,是该去收尾了。”辛廿四瞅了眼偷偷把带回来的麦酒藏进暗处的妻子,他只呼噜噜地吃着炖菜。
“有机会带朵花回来,这个戴头上,我怕集会上丢了。”娜塔莉摘下后脑别着的红蝴蝶结,眼眸里深情如许,喃喃道:“染色也容易掉,还是放箱子里合适。”
辛廿四一口应了下来,他也不舍得这个蝴蝶结出意外没了。趁着妻子抹起桌面,辛廿四一阵恍惚间想起昔年二人相识的场面。
那会儿他才二十三岁,毛头小子一个,驻扎在北琴外的一个小兵站里。就像大多数内地守备军一样,终究得遇上兽潮,恰逢他在野外作业,根本逃不进兵站里的地库,只得闷头往北边跑,越过珲江时直接被水蛇缠昏过去,等到醒来时,就发现自己成了野人俘虏。那时觉得自己指定是完蛋了,结果一转头,才看到一个头上扎着红布的野人女战士在给自己裹伤口,她一段一段解下发髻上的红布,一段一段地裹在他腿上,仅仅发髻的红布很明显不够,于是她很心烦地敲了辛廿四脑袋一下,从皮包里摸出又一长段红布,给辛廿四的伤口包扎地非常到位。
后来他才知道红布的料子是用油蛛丝织成的,非要折换成钱,大概是他当时的半年军饷,而作为野人的价格,是一整头人狼,得用命去换。
倒也没有什么一见钟情的戏码,辛廿四第一次做野人俘虏时吃了很多苦头,被娜塔莉揍过很多次,也被她护过很多次,直到某一天他被换俘赎回去了,他才意识到野人实际上没那么非黑即白,只是碍于人人都懂的原因,没有人愿意为此说半句好话,装着野人不是野人,是匪军匪人罢了,这样抓回来了宰了,也不用多背什么心理负担,毕竟消磨掉人的意义,才能忽略人的特征。
之后的几年里,辛廿四继续做着一个前途稍微黯淡了些的复兴军小军官,慢慢升了上去,做过团部机要,也做过基层连排长,甚至因为作战得力,调去了特殊部队。一开始他以为是特战部队之类的,等到开始捕获野人,目睹他们送去一个个好比毒气室的营地,他才晓得自己干的是一件很不光彩的勾当,但身为军人,他选择执行命令,毕竟作为一颗钉子,他的存在意义就是拧紧。
只到那颗螺帽掉了。
在又一次猎捕行动里,他看到那个发髻后扎着红布的野人女战士,他本想放掉娜塔莉,但是他的长官直接举枪对准了她,不过没有开枪,而是如寻常般说道:
“小辛,注意了,我喊到三,你毙了她。”
“三。”
辛廿四想到了那些被打断脚脖子,送到营地里的野人俘虏。他从来没真正踏进过那座基地,那是因为他不想面对一些事情。
“二。”
已经丢掉武器,举手投降的女人,此刻按道理,她就是一个俘虏,一个别着红布、救过他命,没虐待过他的昔年故人。
“一。”
那块红布有一说一,很配她。
从那时起,辛廿四便知道自己不该再视若无睹,他选择回头一枪打死了长官,并往这个喜欢用人皮灯的人渣脸上吐了口痰。在逃亡的路上,他用那段红布,扎了个蝴蝶结交给娜塔莉,直到现在,这个每天他都会重新折一次的红布,已经褪色严重没法再染了。
回想其实只有短短的一瞬间,等到失神回来,他才发现妻子怀抱着孩子坐在他身边,没有看他,也没有多说什么,就是坐在他身边,蜡烛摇曳的光影给这个昔日彪悍非常的女战士脸庞外镀上层浅色的暖光。她在唱着不知名的歌谣哄睡着孩子,这既不是南边的通用语歌曲,也不是野人语歌曲,而是来自某个坏掉的八音盒,因此旋律是什么,辛廿四自己也记不清了。
但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明白歌曲的意义。
待到两日后,一切准备完毕,苏勇利、王石头这些旧日同袍重新戴上军服臂章,集结在谷地外时,辛廿四遥遥回头望了眼仅能看到哨塔轮廓的谷地,他知道妻儿就在哨塔上远远地望着他。
身后是妻儿,身边是袍泽,身前是昔日,不过就像他的名字,信念是什么?对他来说,信念是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然后为之付出代价。
天堂就在,他的背后。
有的人死了,但没有完全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