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艘小船行在汉江之上,还是早晨,晚唐诗人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之《委曲》里说登彼太行,翠绕羊肠。杳霭流玉,悠悠花香,正是此景。

    若薇随父亲站在船头,欣赏着沿途的风景,又转头见蘅哥儿正在吃包子,而娘则笑着替他擦嘴,娘常年织布,如今出来一趟,虽然舟车劳顿,可她竟然很惬意,若薇也是心里一酸。

    冯氏见女儿一袭青色的攀襟衫子配着白绫裙都这样好看,忍不住对她招手,见她过来后才道:“等会儿太阳就要出来了,可别晒黑了。”

    “知道了。”若薇倒是不在意这些。

    冯氏又道:“原本我把添妆准备好了,想托人带去给你大姐姐作新婚贺礼,现下陪你爹过来,怕是送不成了。”

    送不成才好呢。

    虽说这辈子娘亲有了弟弟,不用依靠其他几房,娘可以放肆的不和她们往来,不必像前世还要维持和大房的关系,亲自去参加婚事。但是在若薇心中还是离远点比较好,否则防不胜防。

    到底是不是白惠娘害的,抑或者是背后有谁,都是不知道的。

    坐了两天一夜的船,到了省城的时候,若薇终于松了一口气。长阳郡已经算是颇为富裕的府城了,没想到省城更是热闹非凡,甫一下船,就看到行人如织,人头攒动。

    周边也有不少脚夫蹲在地上,用眼神正急切的望着他们。

    冯氏左边紧紧拉着女儿,右边牵着儿子的小手,一是怕女儿已经初露峥嵘,这样的好容貌被别人看了去,又怕儿子被拍花子的弄走。

    好在杜宏琛虽然是个读书人,但是极其擅长庶务,他先找人打听到贡院在何处,又雇了两辆马车到贡院附近的客栈。

    这还是若薇重生以来头一次住客栈,这是一间地字号房,不是很好,只作暂时歇脚之处。

    杜宏琛去端了饭菜进来,让他们吃完饭,又沐浴完之后,嘱咐冯氏和若薇早些休息,他明日一早就去找中人赁房子。

    原本只是杜宏琛一个人,他住客栈就行,也没什么讲究,现下一家人都在,就不能这般了。

    冯氏见杜宏琛办事妥帖万分,心里也忍不住一暖:“你去吧,早些看好房子,咱们也早点儿搬过去。”

    杜宏琛快步离去,还替她们把门关好,若薇看着完全瘦下来的娘亲,好奇的问道:“娘,当初爹爹和您是一见钟情么?你们是怎么被说和在一起的?”

    她对爹娘其实很感兴趣,在前世她听到最多的就是娘生的肥胖,为人刻薄,和所有亲戚都能闹翻,她也在前世问过爹,娘到底如何?爹却是一言不发,常常就不知道在想什么。

    冯氏知晓女儿早慧,读书几载,并不作寻常闺秀看待,就忍不住回忆道:“你爹当初和我结亲,纯粹是被我的名字迷惑了。其实我那时就是个胖姑娘,可是你外祖母和你舅舅的确生的不凡,他最先看到的是你外祖母,又看到你舅舅,还听我娘喊我映雪,约莫觉得是个美佳人,就同意了这桩亲事。我当时都挺惊讶的,因为我那时候比他大三岁,已经是个老姑娘了,隔着门缝看了你爹一眼,真的非常非常英俊,谈吐不凡,出口成章,本来我也很挑剔的,可是当时一冲动就同意了。”

    “哇。”若薇听的津津有味。

    又听冯氏也陷入甜蜜的回忆中:“你爹爹在新婚之日见过我的面,虽然有些失望,可是我们说过几句话之后,他似乎就很喜欢我了。尤其是在我们经历过许多事情后,他待我愈发的好,好到我自己有时候都不敢相信。”

    说到这里,冯氏看着若薇道:“薇姐儿,我总觉得你爹能考上,这样你呀就是举人小姐了。”

    若薇很肯定的点头:“我也觉得爹爹能考上。可是您说爹之前有没有和别人结仇过呢?”

    冯氏摇头:“不会,你爹以前就是埋首读书,你也看到他了的,平日除了读书,偶尔参加一些清水文会,我们家又穷,你爹交际都很少。不过,有时候也未必是有仇才会下死手,我怀疑可能是有某些士子嫉妒你爹,故意下死手也说不准。但现在人海茫茫,也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抓到人。”

    唉,实在是想不通,若薇只能先走一步看一步了。

    在客栈住了一日,杜宏琛以最快的速度赁了一间小院,一个月三两银子,押一付一,统共就赁了两个月。

    房舍很是精巧,草木郁郁葱葱,院子里还有一株阔叶树,夏天在底下乘凉最好了。

    她们赁的屋子是本地一位举子的屋子,若非是因为杜宏琛也是读书人,这个价钱在这里还赁不到这么精巧的屋子。

    若薇和爹娘都是既来之则安之的性子,没几天就混熟了。一早上,若薇跟着娘一起出去吃早饭,娘好不容易不必织布了,简直如鱼入大海,每日畅快的很。

    “掌柜的,这里的扇子都是三十九文一把吗?”冯氏看着卖扇子的店铺,前面一排的标签都写的三十九文的团扇很精致好看,她就很想买。

    掌柜的点头:“是啊,这些都是好货,全部便宜卖。里面的就贵点,这位夫人,若是喜欢团扇,我里边还有双面绣的。”

    冯氏看不上那些便宜扇子,但是太贵的她又觉得不值得,正好这三十九文一把的丝质团扇她很喜欢,这些不是那种传统的福禄寿或者清淡的山水画,而是葡萄、佛手柑这些图案的,清新可爱。

    若薇当然也跟着选,只是她和娘一人挑一把,难免挑花了眼。她一直觉得重生回来之后,她和娘的关系与其说是母女,不如说是手帕交,因为娘真的是性子特别纯真那种,知世故而不世故。

    她选的是一柄荔枝,上面写的诸事顺利,谐音很好,娘则选的是一柄葡萄的,因为她爱吃葡萄。

    “薇姐儿,我们再去买点儿葡萄吧,买回去放井水里湃一下,肯定很好吃。”冯氏吸了吸鼻子。

    可想而知如果不是因为少年时家境不好,出嫁后,丈夫一直要用到钱,可能冯氏应该就是这样,无忧无虑,贪新鲜又好玩儿。

    若薇和娘在一起也觉得很开心,只是看看日头,提醒冯氏:“娘,这个时候咱们买些饭家去,爹爹和蘅哥儿等着呢。”

    “也好。”冯氏这才依依不舍的离开。

    她们俩在一家脚店,买了两碗丁香馄饨,又买了四个环饼,用食盒装好才回家。

    蘅哥儿听到动静就跑到若薇这儿,小小人儿抱着若薇的腿:“姐姐……”

    “走,我们一起吃馄饨去,娘还买了环饼。”若薇牵着弟弟的手进去,三岁大的蘅哥儿总奶声奶气又懂事,想起前世这个孩子都差点没了,大抵也能理解娘来省城也不愿意和姨母联系了。

    只可惜,冯氏没主动和林家姨妈联系,但林姨妈却是主动上门的,是杜宏琛去贡院时和林表兄见到面了,很快林姨妈就坐着轿子上门了。

    这是若薇重生以来第一次见到林姨母,其实前世她也不怎么记得她的长相,这次再见,只觉得她身形苗条,三十多岁的人了,居然皮肤白皙相貌秀丽,看起来比娘要生的柔媚细致很多,只是她一身酱色衣裙,看起来清凌凌的。

    冯氏皮笑肉不笑的喊了一声:“姐姐。”

    林姨妈声音也很冷:“我听说你们过来了,不去家里住,反而在外头赁个屋子,若是娘知道了,又要怪我了。”

    “你这是说哪里话,亲戚们若是亲近也不会在意这个,薇姐儿,替你姨妈斟茶来。”冯氏请林姨妈坐下。

    若薇一遍用倒水泡茶,一边看林姨妈的穿着,她身上穿的颜色虽然深,却是潞绸,说明手里还是有钱,冯家也不算亏待她,为了她的嫁妆甚至把家里都掏空了,压箱底银钱都有一百两。可是冯外公欠钱十几两,她却置若罔闻,冷淡至极。

    她端茶过去时,正听林姨妈看着冯氏的目光似乎充满怜悯,但很快稍纵即逝,快的都让若薇以为自己看错了。

    “姨妈,喝水。”若薇笑着放茶盏。

    林姨妈并不喝茶,只是望着冯氏道:“没想到你还真的瘦下来了,也是难得,也好,免得人家说你俊秀郎君,反配粗丑之妇。以前你成日嚷嚷要瘦,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能躺着绝对不坐着。你看上的人,人家看不上你,你自个儿还说一辈子不成婚呢,看,现在不就挺好的吗?瞧你当初还自欺欺人说自己要立女户呢!”

    有当着人家女儿的面肆无忌惮揭人家亲娘老底的吗?

    若薇不等冯氏开口,就已经道:“姨妈人人都说我娘有后福呢。我们隔壁几位娘子没有不羡慕我娘的,说她自个儿聪明会挣钱,相公体贴入微,儿女双全。”

    冯氏在一旁听了心里暖暖的,她虽然不怕林姨妈,也自小比她聪明机灵,可相貌身形却不如她,所以姐妹俩原本在闺中时,冯氏占上风,几乎人人都喜她伶俐,可是婚事上,林姨妈却顺利百倍运气也更好,冯氏却是在被压着多年,甚至杜宏琛还被林姐夫藐视过。

    现在,冯氏见女儿替她说了,只淡淡的道:“薇姐儿,你姨母可是举人娘子,不可胡说。”

    若薇笑道:“是,女儿知道,只是姨母说起《寒窑赋》,女儿倒是想起另外几句更为贴切。所谓初贫君子,天然骨骼生成;乍富小人,不脱贫寒肌体。”

    举人娘子有什么了不起,还是个死了举人丈夫的娘子,日后她爹考中进士,她娘可就是进士夫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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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千金最新章节144 袁氏的番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