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大人,小人已经全部招供了,求您遵守承诺,赏小人一个痛快吧!」
审问结束之后,孙国柱再次哀求起来,不敢求取活命,只求死个痛快,不再受酷刑的折磨。
秦锋是个言而有信的人,当既点了点头,而后闪电般打出一拳,将孙国柱的喉结打碎,后者抽搐了几下,随即气绝身亡了。
「和其余刺客的尸体一起拉出城去,挖个深坑埋了吧!」
「遵命!」
亲兵们答应一声,将孙国柱的尸体拖走了。
熊二则凑过来,很是不解的问道:「大人,何不留个活口做证人,向朝廷状告姜家兄弟呢?」
「告不赢的,也没必要费那个事!」
秦锋早就想过了,姜家兄弟皆是女干狡之人,得知行刺失败之后,肯定会将有关证据全部消除掉的。
自己向朝廷告状的话,没有直接证据,仅凭一名刺客的口供,是绝对告不赢的,还可能落个诬告之罪!
既然告不赢,就没必要费那个力气,直接用自己的办法解决问题就是了。
什么办法?
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刺杀的手段将姜家兄弟干掉!
问题是,姜家兄弟都是总兵官,身边有大量的亲卫,戒备十分森严,想要刺杀这两个人可不是一件容易事!
另外吗,姜家乃是名门望族,子弟为官者众多。
杀掉姜镶、姜瑄的话,那些姜家子弟很可能怀疑到自己头上,进而展开疯狂的报复!
自己倒是不怕,可要是伤了自己身边的人,那就相当不好了!
如何才能不让姜家报复呢?
只有一个办法:把姜家的人全部杀掉,那样就不会有人报复自己了!
可是姜家人太多了,又分布在西北各地,若是一个一个的刺杀,未免太费时间和精力了,最好将姜家的人集中起来,一下全都干掉,那就省事多了。
新的问题出现了,如何才能将姜家人聚在一起、进而全部杀掉,且不会牵连到自己身上呢?
得好好想想!
秦锋用力拍了拍小肚子,让里面的坏水全部沸腾起来,而后涌出了一个相当不错的计划。
有了计划之后,秦锋起身离开厢房,回到了自己的书房中,先找出一根白布条缠在右手上,而后才开始写信。
为何这样做呢?
因为用白布条缠住右手,就能改变执笔的姿势和力度,进而改变自己的笔迹。
如此一来,就算这封信以后丢失了,落入了朝廷的手中,想要查找幕后黑手,也查不到自己身上,这招聪明吧,嘿嘿!
很快的,书信写好了,加盖特别标识之后,用火漆密封了起来,而后交到了熊二手中。
「立刻安排可靠之人,将这封信送到白玉虺手中,让他按照信中的内容行事,不得耽误!」
「卑职明白!」
……
欲成大事者,必须拥有一支暗黑力量,负责做一些不能见光的事情!
而在几年之前,秦锋就开始组建属于自己的暗黑力量——血滴子,并将这件事交给了与姜家有血海深仇的白玉虺负责。
几年时间下来,血滴子已经初具规模了,而且在西北很多地方都建立了秘密据点。
现在让与姜家有仇的白玉虺做这件事情,相信他一定会尽心尽力,做的干净漂亮!
安排好一切之后,秦锋这才长出一口气,回后宅休息去了。
……………
刺杀事情结束之后,将军府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
直到二十天之后,
一名信使的到来,将宁静给完全打破了!
「启禀将军大人,朝廷派来一队锦衣卫,马上就要到白城子了!」
「哦,来了多少人,带队的是谁?」
「来了两百多名锦衣卫,带队的是秉笔太监—东厂提督—王承恩、王公公!」
崇祯帝—朱由检收到奏折之后,肯定会派一位心腹人来接收传国玉玺,只是没想到,来的竟然是王承恩,这位可不能怠慢了。
于是秦锋换上一身新官服,而后带上项玄武、马勇、马武、耗子等人和一大队亲兵,出城迎接!
一顿饭的时间之后,秦锋见到了风尘仆仆、疲惫不堪的王承恩!
原来为了赶时间,这一路之上,王承恩没有坐车、没有坐轿,而是和锦衣卫们一起骑马赶路、日夜兼程!
京师、白城子相距两千二百余里,中间还要穿越山脉、渡过大河,这一路狂奔过来,就是个壮汉都未必吃的消,何况是一位老太监呢,可把王承恩累坏了,人都消瘦了好十几斤!
看清情况之后,秦锋带着部下们翻身下马,抱拳行礼:「榆林镇副总兵—秦锋携部下人等,恭迎王公公,公公一路上辛苦了,请到城内馆驿中休息,房间早就为您准备好了!」
「休息的事不急,秦将军,那件东西在那里?」
「就在末将的府中!」
「好,咱们先交割东西,而后再说休息的事!」
「既然如此,公公请进城吧!」
……
简单的交谈之后,王承恩和锦衣卫们一起进了白城子,后者自有人安排用饭、休息,前者则被秦锋带到了将军府的书房中。
进入书房之后之后,秦锋立刻从暗格中取出了那枚传国玉玺!
看到玉玺之后,王承恩顿时喜笑颜开:「传国玉玺,真是传国玉玺……太好了,真是太好了……秦将军,你可是为皇上立了一件大大的功劳啊!」
崇祯帝—朱由检自从继位以来,日夜操劳、勤俭节约,一心要革除积弊,中兴大明王朝,做一位可与汉光武帝比肩的中兴之君!
然而七年过去了,在崇祯帝的治理下,大明王朝非但没有中兴,反而是江河日下,一天不如一天,甚至显露出了亡国之像!
面对这样的情况,崇祯帝—朱由检是心急如焚,寝食难安,都快憔悴的不成样子了,刚二十多岁的人,就生出了白头发。
王承恩做为最忠心的奴才,那真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又没什么好办法,只能是干着急。
现在好了,有了这枚传国玉玺,就能证明大明王朝国运未绝,就能凝聚人心、挽回颓势,进而减轻皇帝身上的负担了,王承恩自然是高兴了。
高兴完之后,王承恩取出一个事先准备好的小兜囊,将传国玉玺放在里面,而后撩开衣服,贴身系在了腰间,并连打几个死结!
同时打定主意,在见到皇帝之前,玉玺决不离身,睡觉都要紧紧抱着!
「现在时值正午,公公若不嫌弃,请在末将这里用顿便饭如何?」
「如此的话,杂家就讨扰了!」
「呵呵,公公这边请!」
……
按理来说,招待王承恩这样的天子近臣、内宫巨头,应该在大堂中落座,用最名贵的器皿、吃最美味珍馐:山中走兽云中燕,陆地牛羊海底鲜,猴头燕窝鲨鱼翅,熊掌干贝鹿尾尖……通通都端上来。
秦锋却没那样做,而是将王承恩领到了后宅中,先清洗了一下身上的尘土,而后在一张普通的四方桌边落座,接着端上来一壶太白酒和八道家常小菜。
太白酒是小酒铺中买来的,一两银子一大坛的平常货色
,菜不是出自什么名厨之手,而是晋玉娘在小厨房中烹饪的,用的也是普通食材。
面对这样的招待,王承恩是否勃然大怒,认为自己被轻视了呢?
事实是,王承恩非但没有生气,还十分的高兴!
原因很简单,以前在京师的时候,经常有文武官员请王承恩吃饭,每次都是大摆宴席,吃的是山珍海味、喝的是美酒佳酿,那场面隆重的不得了。
不过嘛,王承恩是个明白人,知道那些请客吃饭的官员们,表面上对自己恭恭敬敬、甜言蜜语,其实心中根本看不起自己,背后没少骂自己是老阉奴、老阉狗!
与之相比,秦锋请自己到后宅中落座,喝平常酒、吃家常菜,态度不卑不亢,这才是真拿自己当成了朋友,王承恩自然高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