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妈妈不怎么喜欢我,他们只在乎家里的男孩,我从小就不知道什么叫做感情。
我从爸爸自己私藏私房钱的小柜子里,找到了一个特殊的碟片,在去顾家以前,我打开看了看,瞬间脸红。
不过,也挺意外。
……原来世界上还有这么奇妙的事情。
萝莉身,成熟女性的行为,很容易把那些男人勾引到手,让他们为了我一个笑容,拼死拼活地为我做事。
我洋洋得意。
这种被众星捧月的感觉,真好。
我越来越不想把自己的心脏送出去,于是我开始接近顾父,并且在他面前说顾晚晚的坏话。
那女生看起来挺好欺负的样子,可实际上,就是个小刺猬,碰一手全是刺。
我不甘心。
我一次次跟她作对,可到最后,赢得都是她。
她总会在我面前放肆的笑,在别人面前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
我那时候想,她只有在我面前的时候,才是真正的她,只有我知道,她到底是怎样一个人。
我爱上了跟她作对的感觉,这让我觉得世界很有趣。
可是……
她突然走了,她不要我的心脏,嫌我脏。
我被赶出顾家,我不甘心,我仍旧要活着,哪怕以最卑微的姿态,也要活着,等有朝一日,能再见到她。
这一等,就等了十四年。
她回来了,挽着别的男人的手。
她的眼里不再有我,甚至都没有看我一眼,只是以一种谨小慎微的姿态窝在那个男人怀里。
男人搂着她的腰,带有侵犯意味地摩挲着。
我嫉妒了……
嫉妒是种让人很难受的情绪,它像一团火,占据了我的所有思想,所以我都没有去想,我为什么会嫉妒。
她让男人出去,问我,愿不愿意帮她逃跑,我……我答应了。
看着她澄澈的眼睛,我没办法拒绝。
不过,我存了私心,我把她藏在沙发底下,告诉她,等男人走了,我再帮她逃跑。
可到最后,我却把她带到了自己的家里。
还好,她没再嫌弃。
可我有点自卑,不想让自己染脏了她,于是我拿给她新衣服穿。
她笑着接过去。
看着我的衣服穿在她的身上,我心里油然而生一股满足感。
真好……
她很听话,整天在家里,哪都不去。我也觉得我灰暗惨淡的人生,突然间多了一抹光亮。
我会考虑她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吃什么。下班以后再也不抗拒回空无一人的家,反而很期待和她的每一次见面。
夜晚,她就躺在我的身边。
她睡觉没个定型,还喜欢搂人。
我每天半夜都要起来去洗手间洗小衣服。
我想,自己也真是够恶心的,让她知道,她也会嫌弃自己。
那几天我过得愉悦就纠结。
后来,有一天,下着雨,打着雷,她心脏病犯了。
我把她抱下楼,泪水和雨水交织在一起,心里只有一个念想,顾晚晚,你不能死!
为什么,当初没有把自己的心脏给她?
我好想你活着,哪怕用我的生命来交换。这次,我心甘情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