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铃兰香的女子不多,大多数女子都喜欢玫瑰百合这等大气又娇艳的花,鲜少人愿意用这种不起眼的小花做香囊。
江烟见涂翰懿的表情,便知晓,他认得出这肚兜是谁的。
江烟解释道:“这是属下在林墨的风衣里掏出来的,还有温度和香气,想来是刚脱下不久——”
换句话说,这贴身之物,要么就是顾晚晚亲自送给林墨的,这女子私生活浪\/荡的很;要么就是林墨偷来的。
不管是哪一样,都是对督军大人的一种侮辱。
江烟本以为,涂翰懿会一气之下把顾晚晚弄走,因为这种不干不净的女人,可以逢场作戏,但是不能纳为己有。
可涂翰懿只说:“林墨……五十多岁?嗯?据说有腿疾,常年吃药?你去给他药里加点儿金水吧。”
“……是。”
涂翰懿果然是最狠心的。
所谓金水,就是指的粪\/水。
伤口之处,原本就忌讳脏乱细菌,他还把充满各种真菌细菌等微生物的金水弄到林墨腿上,那就不仅仅是想要废了他的腿了,还想让他特别痛苦地死去。
江烟想,他可不可以当作,督军大人这是在为顾晚晚出气呢?
但是仔细想想又不太可能哎,一个妓\/子而已,哪里值得费那么多心思呢?
江烟斗胆问了句:“那督军大人,今夜要……要宠幸千枕姑娘吗?”
“宠幸”二字在好久之前就不流行了,可对于涂翰懿这样的大人物来说,此时用这两个字,最配他。
涂翰懿看着顾晚晚所住房间的方向,道:“她能活的过今晚,我便赏她一次。”
江烟:“……”
涂翰懿甩了甩手里的马鞭,道:“沈婆婆要了许多的火信子和油,今夜她怕是不好过了。”
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女人……好吧,现在还不是真正属于他的女人,陷入火海之中,却不搭救的,他怕是千古第一人。
一刻钟以后,柔软绿色丘陵上,骏马驰骋,马上的健美男儿双腿夹紧马肚,眉头微微皱着,好好扬起马鞭。
然后,是“唰”地一声巨响!
动作之俊逸,眼神之犀利,身材之矫健,让人忍不住想、想变成他身下的那匹马,任他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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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灯初上,夜色微凉。
用完晚膳,沐浴好的顾晚晚,躺在床上,盯着窗外那抹鬼鬼祟祟的身影,看了半晌。
今夜用膳的时候,沈婆婆就腆着一张皱纹横生的脸对她嘘寒问暖,还给她带了许多新衣服,让她去试。
顾晚晚也没有拒绝。
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犹豫了许久,沈婆婆终于下了手,火信子泛着暖黄色光亮,渐渐的引起大火。
今天傍晚,趁着顾晚晚去换衣服的时候,她往她房间的各个角落都洒了油,为的就是一举拿下她的命,把她给杀死!
沈婆婆第一次杀人,心里虽然一点儿负罪感都没有,但确实有些害怕冤魂索命的。
所以往外走的时候,身子还有些哆嗦。
她扶着墙,碎碎的脚步突然停下,脚腕上传来一道剧烈的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