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这几日间,有关秦漫修的传闻不断进入李世峰的耳中。可以说,秦漫修算不得什么英雄,于国于家,从没做出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来。论文采,及不上那些举子文人,论武功,莫说他现在内伤严重,使不出一点功夫,就算是原先有的那点,也绝对拿不上桌面的。文韬武略,江湖侠义,报效朝廷,这样的英勇之词似乎与秦漫修完全挂不上钩。他做的事情,都是再平常不过,甚至还处处被动。可是,为何,为何听了他的故事,自己心中竟有如此的感动?
他可以经历百花馆而出淤泥不染,可以不顾自己安危成全别人的亲情爱情,更多次救人于危难之间。从嗜血的怪物,到百花馆的男妓,从紫嫣庄园的仆从,到无意卷入江湖纷争的小人物,从军中士卒,到欣园奴隶,从朝堂上惊艳四座的天籁之音,到再为奴隶的下贱,他的经历不可谓不坎坷,他的身份从也没高贵过,然而,他无怨无悔,始终一如既往的在走他自己的路,执着、善良的走他自己的路。
或许,他能感动人的地方恰是在此吧,而非他如玉的外貌,和高超的琴艺……
秦威,你好福气啊,有这样一个好儿子。为了给你翻案,他宁可舍去他的生命。叔叔,如果你见到这样的他,会不会也被他感动呢?反正我是被感动了,一如这东京城里的杜家,林家,还有许许多多的人被他感动了一样。
可是,我能做的,是尽量减少他对世绫的伤害。看得出,世绫记得他,虽然他当时只是出于为世绫解围,才那般做的,可是,世绫记得他。如果,让世绫知道您要买去折磨,买去为卿娘娘祭奠的奴隶就是他的话,世绫会是怎样的感受呢?
是我错,不该带世绫来宋朝的,更不该带她去逛什么观音庙会,最最不该的,是竟然贪恋一个初次见面的女人的手温,和心动的感觉,而至世绫于不管不顾。然而,发生的事实不会倒退改变,命运既然如此安排,那是否就代表着我们也必须要经历这次历练呢?
世绫,哥哥会帮你,然而,能帮多大程度,哥哥也没有把握了。但愿,但愿你能平安度过这一关,早早的,将他忘了吧。
“哼,哥哥前后说法不一。你不是说奴隶也是人,也有千古留名的英雄吗?怎么现在又说奴隶除了做些劳力,还有什么本事?哥哥不是一向主张人人平等的吗?怎么现在又这般说话?”
“能千古留名的英雄本就少之又少,像卫青那般的更是凤毛麟角。世绫莫不是以为所有的奴隶都能成就一番事业的吧?”
“哥哥这话说的好没道理。难道只有像卫青那般名垂千古的才是成功的奴隶吗?只有驰骋沙场,立下赫赫战功的才是英雄人物吗?我倒是觉得,只要积极的生活,遇到困难也不轻言低头屈服的,就是个成功的人,就是英雄!”
世峰听妹妹如此说,心中又是一颤。妹妹,真的长大了,虽然见到新鲜的玩意儿,仍会像小孩子一样扑过去玩耍,但是,她的心,终究是长大了。英雄,这就是她理解的英雄的含义,与自己想的如出一辙。可是,这样能说的通的话,那奴隶秦漫修岂不就已经是英雄了?
不知该怎样劝说妹妹了,可是妹妹似乎今日也与自己话不投机半句多的意思,再没多谈几句,便不欢而散了。
该来的,恐怕终究会来吧!
次日一早,世绫便打扮的漂漂亮亮,世峰来了,也没多话,便急着去见叔叔了。
李世峰的心隐隐作痛。
随着妹妹的脚步,世峰也出了门,腿上如灌了铅一般,很不情愿的一步步挪向了大厅。而那里,果然高坐着叔叔和叔母,今天的叔叔,看起来似乎眼睛都在放火,看来,他期待这一天已经很久了。
世峰回想起十五年前,叔叔当时在他家中做客,当一个士兵悄悄在他耳边禀告了几句之后,他甚至不顾母亲也在场,当场便把所有能见到的东西都砸了个稀巴烂。当时,叔叔的眼睛也如这般红,然而却是嗜血,绝望的红。
后来听父亲说,是杀害卿娘娘的凶手已被他人杀害,连那凶手的家人也是一死一失踪。叔叔疯狂的派人潜入到宋朝寻找那失踪的一员,可是,整整寻了三年,也毫无结果。叔叔甚至慢慢相信,连那失踪的一员,也是死了的。
如今,死了的人重新出现,叔叔又能为卿娘娘报仇了,他如何能不兴奋?只不过,怎么看,都觉那红红的眼睛有些可怕,甚至比将他家中东西都砸烂的叔叔更加嗜血、疯狂。
“叔叔!”
“世绫?你怎么也来了?”
“还不是想叔叔了!”
“你这个小丫头,准是又偷跑出来的,看我回去不告诉你母亲,让她好好的教训你。”
“叔叔!叔叔最疼世绫了,不会说的,是不是?”
“这丫头,越大越没规矩了。都是大人了,以后,不要再如此了!”
“谢谢叔叔,世绫就知道,叔叔最好了!”
世峰以仆从的身份跟进了世绫,见了叔叔,却以正常的礼节拜见道,“参见王爷。”显然,叔母是提前告诉叔叔了,因此,叔叔见到他时,波澜不惊,只嗯了一声,并没与他多语。
高座上还同坐着周可夫妇,以及他们的女儿周欣然。
周欣然身边的护卫,那个沈云城,显然有些紧张,是怕他们将那日听到的告诉周家吗?要告诉早说了,又何必等到今日?
双方彼此客套了一番,因见世峰的脸色不好,叔叔竟体谅般的没有提联姻一事。而话题,终于落到了什么礼物上,看到世绫还有些兴奋的样子,世峰的心更疼了。
先奉上来的礼物无非就是什么珍奇异宝,世绫虽也稀奇,但到底也是见过大世面的小姐,因此都是微微一笑便过去了。直到周欣然提起日前王妃要了个奴隶,正好并这些礼物一同让其带走时,世绫的脸色才微微一变。而此时,她竟是没有注意到,一旁的哥哥早已面如土色了。
“奴隶?夫人要的什么奴隶啊?西夏不有的是,何苦因这等小事也要烦扰周将军?”
世绫听到此,眉头微微一皱,若不是那日听张思宜亲口说是王爷要那个奴隶的话,今日听叔叔如此一说,还真要将所有的不是都归罪到张思宜身上呢。叔叔这是唱的哪一出呢?
“王爷有所不知,周家的这个奴隶与普通的奴隶不同,极通音律,又会读书识字,还是有些功夫的呢。”
“哦?是吗?到底是宋朝的大将,连家中的奴隶都能培养到如此程度,在下自愧不如啊!”
“王爷说笑,这奴隶也是机缘巧合才得的,本就是身份下贱的物件,幸好能入了王妃娘娘的眼,能进王府伺候也算是他的造化了。”
“如此,就多谢将军了。只是,刚夫人说他极通音律?略懂一二还说得过去,夫人说辞未免有些夸张吧。”
“王爷,这王妃倒确实没有夸张。小女听过他弹奏过两曲,确实非同凡响,只不过……”
“不过什么?”
“不瞒王爷说,这奴隶生性倔强,只怕让他弹奏,也会有意隐藏实力,扫了王爷王妃的雅兴的。”
“哦?难道是本王孤陋寡闻?这奴隶不是最下贱的物种吗?怎么还能有不听话的奴隶呢?莫不是周府管不了了,推到我西夏去治?”
“王爷言重了。来人那,带那奴隶过来,为王爷王妃助兴。”
世峰捕捉到了刚刚有下人悄悄对周可说了几句什么的场景,之后,周可似乎就满腹自信,得意洋洋,看来,他是有确定的手段能让那秦漫修显出自己的实力来了。也好,听听他到底什么水平。
过了一会儿,一个手脚脖颈都被锁上链子的奴隶被带到了大厅外。世绫好奇的向外张望,可惜离得距离远了些,那奴隶又一直跪着伏在地上,根本看不清长相。不过,倒比自己想象的看起来好些,衣服,好似很是整洁,虽然破旧了些。
“王爷,奴隶是不可登堂入室的,就让他在厅外伺候可好?”
“厅外如何能听得清楚?传他进来吧。”世绫抢先说道。
见王爷没有反对之意,周可微微一笑,说道,“去,让那奴隶爬进来伺候!”
世绫一愣,爬?登堂入室居然是爬进来的吗?
与她想象的那奴隶会倔强的反抗不同,只见那奴隶乖乖的匍匐爬进了厅堂,并寻了处角落,依旧俯身跪地。
“来人那,把琴给他。”
世峰是站立在世绫身边的,他一直注视着伏在地上的奴隶。他的手在颤,不是紧张,也不是害怕,是……愤怒!世峰的心一沉,原来一个奴隶竟是如此有尊严的!
“伏在地上如何弹得了琴?将军,让他坐起来抚琴吧。”
“世绫,奴隶是有奴隶的规矩的。伏在地上不能抚琴,那就跪着抚琴好了。反正也只用双手,又何必在乎是坐还是跪的姿势呢?”
叔叔今日也奇怪,与哥哥一样奇怪!世绫不服气的看向了哥哥,却见哥哥的眼睛一直没离开过那个奴隶,眼神中似还有些同情,悲悯……莫非,错怪哥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