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眼整个快刀镇,我能看得上眼的只有老蹇叔了。
倒不是因为他经常接济我和福全,而是他确实算个传奇。
据说他刚练成快刀的时候,一个人去北山上砍倒了十一匹狼,那年他才十五岁。后来他就出了快刀镇外出闯荡,再回来时已经五十了。除了一身的伤疤,老蹇叔只带回了一把刀。
镇里的人都说他带回来的是一把旷世宝刀,也有人说是一把裂了刃的废刀,但从来没人见他再拔出来过。越是如此,越显得神秘。神秘之余也难免遭人惦记,他回来这几年,有明争夺的,也有暗偷的,竟无人成功过。
实话说,我也惦记着能一睹刀容。但我好歹也是快刀镇一票人物,被拒绝了也是没面子,所以我就怂恿福全去问。
那天我和福全又去他家蹭饭吃,我叮嘱福全一定要吃完饭再问,结果饭吃到一半福全就按捺不住了:
“老蹇叔,你那把刀能给我看看呗。”
没理。
“老蹇叔,你那把刀能给我看看呗。”
还是没理。
“老蹇叔,你那把刀能给我看看呗。”
“等我死了。”老蹇叔没好气的回答。
福全呆了一下,然后又契而不舍的问到:
“那,那你什么时候死。”
于是,我和福全就被赶出了他的铁匠铺子。
可惜了那半碗臊子面,再有几口我就可以吃完了。
路上我埋怨福全不听指挥。福全说他守着这个任务他吃不香,实在憋不住了。
我真是打心眼里瞧不起这些下里巴人,心里只有吃,没什么精神追求。
话说我和福全是一个神奇的组合,他肯定以为我是他最好的兄弟,但他哪里知道,我只是想让他做我的免费随从。每次看到他真诚的眼神,都会激起我狡黠的得意感。
这个组合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已经忘记了。只记得当时我还没有家道中落,手里领着一包卤牛肉,边走边吃,福全和一支狼狗都看上了我手里的这包肉,但我果断的把肉给了福全。福全从那以后就跟了我,说那是第一次有人给他肉吃。其实我只是不想招惹那只狼狗罢了。
快刀镇建镇一百多年了,建在黄沙滚滚的西北边陲。老蹇叔的爷爷辈是第一批居民。当时所有男女老少加起来也不过两百人。要说这两百号人,可真是了不得,据说人人都使的一把快刀,不管附近的官兵还是土匪没有一个敢惹的,渐渐的也就成了一个安稳的地界。常年来,闹饥荒的灾民,逃债的赌徒,私奔的姘头,居无定所的流浪汉都汇集而来。幸好这块地界水源丰富,地貌平坦,滋养了不少肥美的良田,养活这些人绰绰有余。渐渐的人多了,形成了十几个大大小小的自然村落,又因为镇上的人善使快刀,这里就被人称呼为“快刀镇”了。
快刀镇以“快刀石”为中心,分成了四条街。这四条街的故事三天三夜也讲不完。现在单讲镇中心的这尊“快刀石”。它高有一丈,长有三丈,宽有两丈余,石头顶上正中心插着一把刀。据说是当年第一批居民的带头大哥在临终之时,使出全身的力气,将那刀抛入石顶,只露出一把刀柄在外,并预言谁能将刀拔出谁就可以带领族人重返中原。
这一百年来,并没有谁想过重返中原,但逞英雄的人还是很多,都想成为那个拔出宝刀的盖世英雄。可惜,没人有膂力拔出,连晃动一下都不行。我曾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的爬上去试过几次,结果可想而知。但经过近距离的观摩研究,我高度怀疑这个石头里面根本没有刀,只是一把刀柄被什么能工巧匠镶嵌在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