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井之中,一个脏兮兮的乞丐坐在一个酒楼的窗户旁边,等待里面的客人能扔出一根没有啃尽的骨头。
里面一个穿锦衣的客人看了看外面的的乞丐,随手扔出一个馒头,乞丐面怀愁容,将地上的馒头捡起就吃。
“你们听说了吗?”扔馒头的客人对同桌人说道。
“什么呀,老哥?”
“七宗十二派,没了!”
外面的乞丐全身颤了一下,手里的馒头落到地上,乞丐看了看自己的双手,仿佛上面依旧残留这血迹。一只狗跑来,将地上的馒头叼走。
“哟!那可是个大门派,怎么没的?什么时候没的?还是咱秋雪国安全。”
“大概两三个月前,”锦衣客人继续说,“我进货的时候听说的。邪门得很,一夜之间,一万三千多人,全没了。不知道是什么人干的?”
“四周的宗门没人查吗?”
“谁去呀?大家忙着瓜分里面的宝贝。”
“你们说,要是有人瓜分宝贝时不小心看到自家的尸体,尴尬不?”
“嘿哟!这就是邪门的地方,那宗门之内,一万多具尸体没有一具是外人的。”
“难道是被一个人杀死的?不可能,七宗十二派的总宗主可是即将天地封神的强者,加上其余弟子,没道理会被一个人杀死。若是远强于他的强者,也不大可能呀!这七宗十二派经营多年,自己又是联合宗门,最精于人情世故,也不能去得罪这等强者。”
“谁说不是呢!诶?尸体上没有线索吗?”
“哎呦,我的亲娘,别提尸体了。”
“怎么啦?”
“那宗门内的尸体包括总宗主在内,每一个全乎的。”
“这得多大的仇啊!”
“是啊!得多大的仇?值得下这么狠的手。”乞丐说道。
“嘿!大爷说话,有你这乞丐什么事?”锦衣客人拿起盘里的鸡砸去,乞丐不躲不避,仍由它打在自己脸上。
乞丐将鸡捡起,一小口一小口吃起来。
“老哥,这乞丐有意思!吃东西竟这样文雅。”
“哈哈哈!”
另一只狗走来,眼巴巴望着乞丐,乞丐将自己手里的鸡丢给它。众人又是一笑。而这一切,都被酒楼老板娘看在眼里。
半夜的时候,老板娘撑开窗户,惊醒了窗下熟睡的乞丐。
“对不起,我马上走。”
“慢着。”
耳听一阵脚步声,酒楼大门打开了。
“你进来。”
乞丐进到里面,见桌上有两碟小菜,一大碗米饭。
“吃吧!”
乞丐坐到桌前,一口一口地吃起来。老板娘坐在旁边,饶有兴趣地看着他。
“你呀!是我见过最奇怪的乞丐了。别的乞丐吃东西总是狼吞虎咽的,就你斯斯文文,还有别人给你吃的,你可没说一个谢字。”
乞丐如没听到一样。
老板娘细看一番,将茶水倒在手上,抹擦起他的脸。
“哟!这……”老板娘吃惊道,“你是哪家落难的小姐?”
“老板娘,我是男孩子。”
“男孩子,原来是位落难的公子。”
“不是公子,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小乞丐。”
“你叫什么名字?”
“旷凌云。”
“旷凌云。有家人吗?”
“有爹、娘、哥哥、姐姐。”
“既然有家人,怎么不回家呀?”老板娘看着他,随后掏出一个钱袋,把它放到旷凌云手里,“拿着这些钱,回家去,你家人一定很担心你。”
旷凌云看着钱袋子有些发呆,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竹筒,“老板娘,我不白要你的钱,这一点蜜你收下。”
老板娘犹豫了一下,将其收下。
“你喝了它。”
老板娘苦笑一声,将其一饮而尽。
旷凌云拿着钱袋子,也不道谢,自行离去了。老板娘目送走了他,关上了店门。
过了几年,有个客人遗落一本功法,老板娘看了一眼,晚上睡觉那功法就自行运转,老板娘发现自己有修炼天赋,便卖了店,出门拜师了。这是另一个故事。
回说旷凌云拿了钱便往东去,他的心魂界已经可以自行开关,一般的时候,心魂界都是处于关闭状态,但一旦遇到危机,心魂界就会自行打开。否则,他的灵侍也不会仍由他当乞丐。
拿了一笔钱该干嘛呢?自然是花光了再当乞丐。过了四五天,旷凌云终于将钱花光。
“明天,又得要饭了。”旷凌云说着,脚下一滑,跌进山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