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在穴居人的洞穴里呆了三天,养足了精神才离开。
他还有远方去征服。
这三天内他带领着小猴子们猎到了不少凶兽,这也让小猴子对他的离去很不舍,撒唧唧撒唧唧的呼唤着,跟着走出洞穴很远。
尤其是母猴子们,她们还在幽怨这位强大的存在,不在她们的身体里留下生命的种子。
对这群臭烘烘却表现得很可爱的小猴子们,詹姆斯很喜欢。
尤其是在相处中,他很意外的发现这群穴居人有神奇的方向感——哪怕是在黑漆漆的洞穴与地底下,他们都能准确的辨认方位。
这也让他觉得这群黑皮猴子很有价值。
比如,当爱因斯克家族与另一个火神大主教家族开战的时候,让这群穴居人挖出一条出口在城堡内部的地道,将会左右一场战事的走向!
当然了,这是以后再操心的事。
至少在他没有突破强者桎梏、能活着返回爱汀城之前,一切都还为时过早。
因而,在离别之际,他走到穴居人首领的前面,将自己的长匕首塞入对方手中并高高举起,大声喊了一句撒唧唧,带动了所以穴居人的高呼后,然后才转身头也不回的远去。
对此,小猴子们很开心,但也随着詹姆斯的身影消失而变得失落。
“撒唧唧!”
突然,小猴子们的首领高呼了一声。
他用长匕首劈下一颗钟乳石,快速雕刻出一米见高的小石雕,从轮廓和身材比例来看是一名人类。
撒唧唧!
所有的小猴子都兴奋了,他们将这个小石雕当成了詹姆斯的化身,和那个很像男根的钟乳石放在一起每天顶礼膜拜...
可怜的詹姆斯,相信他知道了以后一定会后悔把长匕首送出去了。
一个人的旅程,很难计算时间的流逝。
詹姆斯不知道是过了三十天,还是四十天,反正冬季已经过去了,因为每隔一天阳光都会变得炙热一些了。
他的身上携带的盐巴早就用光,伤创药也没有了,上身的衣服早就破烂不堪,连那张岩斑猞的毛皮都破了好几个洞。
最致命的是他大腿三天前受的伤到现在还没有好。
那是被一群狼留下的。
一共十三只,大小和洛基达然狼长得差不多,只是眉间到鼻子没有一条白毛线。
詹姆斯也没有让它们好过。
当场宰了八只,还砍废了两只,剩下三只逃之夭夭。
大腿上的伤是明显大出一圈的头狼咬的,没有伤到骨头,却留下四个深深的伤口,在炎热的夏天里不停的化脓。
没有了伤创药,也意味着伤口无法结痂。
他的心情很糟糕,一只伤腿带了很多不便,尤其是捕猎。
连一条很弱小的无毒蛇都追不上,只能饥饿难耐的、眼睁睁的看着它优哉游哉溜走。
作为爱因斯克家族的继承人,他这辈子都没有如此弱小过。
失去了实力,再光鲜显赫的头衔也帮不上一丁点忙。
这点他早就知道了。
只是第一次感悟得如此之深。
该死的!
伤口的周围已经开始腐烂了,闻起来像放久坏了的奶酪,而且他觉得自己也有点头昏眼花了。
这是个很危险的信号。
如果他再想不出办法处理好伤口,有可能就再也见不到妻儿了。
他努力想起妻子和两个儿子,让亲吻着他们的额头道别的场景就如昨天;偶尔也会闪过拉斐尔老头子的严峻面孔,和父亲酒色过度的死鱼眼袋,还有一直深居在爱汀城里心思很单纯很疼爱自己的母亲。
变得滚烫的脑袋,不停跳动的脑门青筋,只有想起家人才能减轻一点痛苦。
才能激发自己求生的本能。
斜斜躺在长满碧绿水草的小溪畔,他沉醉在回忆中,直到泡在溪流里的小腿传来疼痛才将他拉回了现实。
深入水中的小腿与脚面上,满满都吸附上了水蛭。
密密麻麻的一层,画面不是一般的美丽。
他睁着充满血丝的眼睛看了好一会儿,然后才轻轻的说了一声,“也许,该死的火神也不想我死在这里...”
拖着伤腿蹒跚上岸,找了一块干燥的地方升起火堆。
充分的光照,让这里的枯枝很干燥,所以火堆很快就燃烧得很旺,不一会儿就留下了不少红黄色的炭,幽幽的冒着白烟,他便一把直刀埋在了炭火中。
这时候詹姆斯才开始抓小腿上的水蛭,一只一只细心的放在了大腿伤疮口,看着这些贪婪的吸血鬼将脓血慢慢的吸走,让发臭的烂肉变得苍白。
做完了这些,便用另一把直刀小心的剜去烂肉,另一把烧红的直刀从火堆里抽了出来。
我是一名爱因斯克,我不该死在这里!
他把一根小木头咬在了嘴里,在心里告诉自己。
然后将把刀面朝第一个伤疮口按了下去。
呜!!
压抑的疼呼,惊扰了这片只有草木光阴的大地。
他的脑门上一下子冒出了好多汗珠,因为奋力咬合的嘴巴让整个脸庞都变得狰狞。
呼...呼...
终于,他的神情松垮了,大口大口的喘息着,低头看了一眼烫过的地方。
效果还不错,看起来有点像煎糊了的牛排。
嗯,闻起来也像。
我将带领爱因斯克走向辉煌,所以我不能死在这里!
等到直刀再度变得通红,他又一次鼓励自己。
然后又在未来的半个小时之内鼓励了两次,因为头狼的上下獠牙,给他的大腿带来了四个小洞口。
当最后一个伤口冒出丝丝青烟时,詹姆斯觉得自己以后会和妻子一样,对瓜果蔬菜的需求更甚于肉食了了。
不过他也没有感慨多久。
虚弱的身体就开启了自我保护,让他很顺利的进入了昏迷中。
有的时候,睡眠是最好的疗伤药。
当詹姆斯再度醒来,发现已经过了一天。
额头不再发烫了,也没有感到头昏目眩了,应该是烫伤口时冒出太多汗水的关系。
大腿的伤口依然很痛,但是已经消肿了!
哦,感谢上苍,也开始结痂了。
他艰难的爬起来,捡起两把直刀削尖一根树枝来到小溪畔。
已经两天没有吃到任何东西的他很饿。
而小溪里有鱼,他昨天就看到了。
在小溪畔呆了五六天,伤腿终于可以不需要拄着树枝才能走路了。
但他依然很虚弱,没有盐的食物会让力气偷偷的溜走。
该去狩猎了。
詹姆斯告诉自己,他需要为身体补充盐分。
在人烟罕至的荒野,人类想获得盐分只有一条途经,和野兽一样畅饮猎物的鲜血。
令人欣喜的是,在这片阳光之南,猎物有很多。
小到吃草的兔子到翱翔天际的巨龙,都随便猎杀,只要你有足够的实力。
詹姆斯很幸运,在小溪畔的这几天,他没有受到任何肉食凶兽的袭击;也很不幸,他这几天没有被凶兽袭击的缘由是,这里是一只双足飞龙的栖息地。
所有的肉食魔兽要么被啃了,要么被吓跑了。
在詹姆斯离开小溪畔继续往南走,太阳还没有偏西,但却有一片阴影就从他头上掠过,飘向了树林深处。
这只双足飞龙连头到尾长达五米,双翼展开至少有九米以上。
詹姆斯发誓自己没有看错。
因为在大主教拉斐尔建立的护教骑士团里,就好几位骑士的坐骑就是被驯化了的双足飞龙。
不同的是,现在遇上的这只更巨大、更强壮。
它展翅掠过的时候,连树木都被气流压弯下了枝梢。
被圈养了的凶兽在失去自由的时候,也接受了被阉割的野性。
人也一样,在安逸的环境里诞生不了强者。
詹姆斯有些进退维谷。
继续向南,就必须跨越过双足飞龙的巢穴;后退再绕着圈子避开,又不知道将遇上什么。
他腿上的伤还没有完全好,对付一只双足飞龙是不可能完成的挑战。
虽然说,双足飞龙只是一种亚龙族,巨龙族从来没承认它们是伟大的龙族支系之一,但这不影响它们拥有强大的实力。
每一只成年的双足飞龙都有战士巅峰的实力,甚至有不少能达到强者境界。
受了伤的詹姆斯很清楚,自己现在硬拼一只双足飞龙,结局只能是自己成为它的晚餐。
前进?
或者绕道?
这是个难题。
不仅关乎勇气,更关乎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