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光耀历898年。
被封印了两百年的魔族自深渊复出。
此时的人类,已经在光明神殿与神母的庇护下安逸了太久,王国几乎要把这个深渊之下的可怖种族遗忘。只有那些白发苍苍、牙齿松动的老者,才会不厌其烦地在孙辈面前讲起恶魔的故事。
“它们的头顶有着巨大的盘角,身上遍布丑陋的鳞片,还有尖利的爪和牙齿...但最可怖的是,这个种族有着一颗天生残忍邪恶的……嘿,听着,听着,小东西。你再哭,晚上就有魔王来把你抓走,吞到肚子里!”
“爷爷骗人!爷爷骗人!妈妈说,魔族早就被关在深渊里面啦,魔王早就死啦!”
“噢,小东西,你不知道魔王会复生吗?”
“那也会有神子大人再次杀掉它的,歌里都这么唱!”
……
风沙裹挟着血的气息,钻过土墙之间的断壁。
“复生”的魔王正百无聊赖地坐在大帐正中,他有着曳地的漆黑长尾,以及一对过分吸引视线的残角——但除此之外,他的面庞年轻,五官深邃。如果不是个生长着鳞片的异族,看到他的所有人都必然会惊叹一句英气。
此时,他正用指甲尖蘸着红墨水,在羊皮地图上画出一道血红的线——从深渊,纵横到王城。
大帐外面突然响起了一阵阵哀嚎声,血味也变得更重。
那并不是在交战,而是在处刑。
自从阴冷黑暗的深渊里爬出来,踩上这富饶温暖的土地之后,这群魔族简直像是疯了,一路烧杀劫掠,根本压制不住。
昏耀狠狠处理了一批胡作非为的士兵,小错断角,大错砍头,这才勉强找回一些军纪。
“没办法,”首领贞赞坐在旁边,“我们深渊的勇士,不像人类那样懦弱贪生,可太不怕死的家伙有时候也难管……”
说到这里,这位身材壮硕的中年女魔眼前一亮,说:“啊,说起人类,我的亲卫昨天抓了一个好看的人类献给我。”
“哎呀,我可从没见过这么细皮嫩肉的小家伙。脾气也可爱得很,尤其是冲着我无助地哭喊的时候……我都忍不住想将他带回深渊里养了。”
昏耀忽然抬头:“人类也能带回去养?”
他似乎一下子有了兴趣,扔下手里的地图,坐直了问:“怎么养?”
贞赞摇头:“养不久,养不久!不过嘛,能多品尝几个月也不错。”
好啊,原来贞赞也不会养。魔王扫兴地把脸转回去了。
不过也是,在绝大多数魔族眼里,人类再漂亮也是漂亮的贱皮猪,如果带到深渊,大概也就是个被当成畜生养的命运。
看来,如果想要学习怎么把人类养得久,还得自己下功夫,魔王暗想。
在王的授意下,魔族大军选择了最冒险的战略。
这群素来好战的异族,却并未在任何一座城池下久留,直接往人类国土的中央纵深而去。
昏耀将魔族大军带出深渊之前精挑细选了两个月,最后配备的全是最健壮的角马和最娴熟的骑兵。如果全力奔袭,人类军队的坐骑根本追不上。
对于这种高速行军,首领瓦铁率先不满起来。
“吾王。”他喊,“为什么不允许攻打城池?我的勇士们都疲惫了,需要美酒和鲜肉!”
昏耀骑在角马上,回头看向被抛在后面的城池轮廓,冷笑道:“靠近深渊的那几座边城,都隐隐有光明法力的气息……有人提前做过准备。你想送你的勇士们去死吗?”
首领黑托尔大声嚷嚷:“吾王,人类的法力有什么了不起?难道还能比得过我们魔族的魔息?何况就那点法力,最多就是一个防御阵。单靠我黑托尔一个,也能给它锤烂!”
昏耀指了指自己的断角:“有的人类早在七年前就知道来射魔王的角,深渊周围的几座城池会毫不设防?”
“至于美酒和鲜肉,”魔王扬头,眯眼让日光洒在脸上,“最美的酒,最鲜的肉,都在人类的王城。那里的好东西,才配得上我们的勇士。”
……
那天傍晚,魔族大军在一片荒郊安营扎寨。四周没什么人烟,附近只有一座空荡荡的小神殿。
黑托尔指着金灿灿的光明神母像,率先大声嘲笑:“这群愚蠢的人类贱猪,居然把神殿修得富丽堂皇,好过自己住的房子!”
“——现在呢,也没见什么狗屁光明神来拯救这群可怜的信徒啊!”
那座神像很快被打烂了,惨兮兮地只剩半个身子。魔族们将神母金像往外面的荒郊野岭里一丢,自己轮换着坐上神台,嬉笑耍闹起来。
昏耀没掺和这场无聊的闹剧,他看扎营已毕,就骑上角马,点了十几个亲卫亲自出去勘察。
回来的时候火烧云铺满了天际,那座被魔族占领的光明神殿里,有人在颤颤巍巍地唱歌。
由于一些众所周知的过往,魔王对光明神殿总是比寻常魔族惦记得更多些。他寻思是不是哪个神职人类来不及逃走被抓了,顿时有了点兴趣。
昏耀吩咐亲卫先回大帐,自己连坐骑都不下,直接纵马而入。
结果却令他有些扫兴。
里面唱歌的并不是这座神殿的神职。而是贞赞之前提到的人类俘虏:一个长得十分白净秀气的男人,或者说男孩儿,看起来只有十八九岁。
他被套上了一身不知从哪里抢来的,光明神殿长老的雪白长袍。两个魔族摁着他,逼他跪在地上。
首领贞赞坐在原本神像所在的位置,一边喝酒,一边挥舞着马鞭,似乎是在逼这男孩唱歌。
小家伙脸颊肿得厉害,身上也被抽出了几道血印子,含着泪水的眼里满是仇恨。他倒也有几分难得的骨气,正大声唱——
“……在那雪山的极北,黑暗的深渊下方,
繁衍着丑陋的魔族,与至邪的魔王;
火焰将其孕育,锻出贪婪的心腔,
残忍、冷酷与狡诈,化作尖齿、硬鳞与利爪,
那本是罪与孽的血脉,恶的同胞;
神母将其封印,在迦索的边界上,
直至恶魔重生,战火烧穿了城墙;
带来死亡的阴影,无尽的悲伤,
子民渴望拯救,哭声令人断肠……”
昏耀就是在这时纵马进来,挺拔的身形被夕阳镀了一层金红光边。
他穿了一身轻铠,落地时铿锵作响。原本又笑又骂的魔族们全都吓得腿软,再不敢胡闹了。
本已半醉的贞赞瞪大眼睛,像是屁股着火似的蹦了起来:“吾……吾王!?”
那人类少年也愕然瞪着昏耀,似乎没有想到传说中的“邪恶化身”是这个样子,脱口而出:“你——你就是……魔王?”
“丑陋的魔族,与至邪的魔王……”
魔王随意卸了甲,把在外面听见的歌词缓缓咀嚼过一遍,幽幽道:“唱得挺动听。”
贞赞的脸上当即恼羞成怒地涨红了。她对这个年轻男人还新鲜着,连他那过于文质彬彬的抗争也能看做猫抓老鼠的乐趣。
但她没有想到,如此大不敬的歌曲居然被王听了个正着,这简直是不敢想象的失礼!
“该死的贱猪!舌头生疮的乌鸦!”她双眼血红地骂了一声,气势汹汹地抓起马鞭,“就该早早活扒了你的皮——”
昏耀却不仅不在意,还拦下了贞赞的鞭子,对那少年说:“继续唱。”
贞赞:“吾王……!”
昏耀:“听我的。”
少年的表情变幻两番,很快便找回了憎恶与仇恨的情绪。他冷笑一声,扯开颤抖的嗓子,继续高唱起来——
“继承母神的意志,神子拉开了长弓,
射杀邪恶的魔王,在冰封的高崖上;
啊,我全知全能的神母啊,我光明的金太阳;
光芒照耀大地,
驱逐了罪与孽的血脉,恶的同胞,
子民含泪欢庆,为那到来的春光!
神母啊,神母……
恶的同胞,恶的同胞,
终将消亡在这大地上……”
……
这首歌到这里,终于唱完了。
那歌词越到后面越过分,周围的魔族早已心惊肉跳、噤若寒蝉。
昏耀正眼都不瞧他一个,懒散道:“挺熟练。这首歌,你唱了多少年了?”
少年挺直了腰板,恨恨道:“我们卡温村的村民,代代从出生起就会唱。杀了我吧,你们这些恶魔的结局,所有人都知道,不缺我这一个!”
代代,昏耀不屑地嗤笑。心想这小子姑且不论,但他的父亲学会唱这首歌时,自己大约还没降生。
原来在这片阳光普照的土地,有不知道多少人从他降生前就开始唱着歌咒他死。
很可惜,神子射杀魔王的大计并未成功。那就轮到这群爱唱歌的人类,来仔细体会一番什么叫“死亡的阴影”、什么叫“无尽的悲伤”了。
首领贞赞十分不安,坚称要将这个侮辱王的家伙处以极刑。昏耀反而拍拍她的肩膀,说:“行了,行了,别在我面前装模作样。你们几个首领当年咒我的时候,用词可比他恶毒得很。”
说完,魔王便径直走出去了。最后留下一句:“我们不会在人间久留,难得爬出来见一次太阳,提心吊胆的干什么……玩得快活点就行了。”
但最后,那个年轻男人不仅未被贞赞带回深渊,还捡回了一条命。
那是因为王城之战后,圣君兰缪尔以自身的臣服为代价,请求魔王释放所有被魔族大军俘虏的人类子民。
昏耀本来也没打算允许魔族将大批人奴带回深渊。不客气地说,与狡猾的人族相比,魔族们的脑子确实有些一根筋。
首领、祭司之类的大魔还好,那些吱哇乱叫的劣魔们只能用蠢笨来评价。让人类进入深渊,或许一时掀不起风浪,但容易埋下隐患。
因此他顺水推舟地答应了兰缪尔的请求,同时也成为了深渊里唯一拥有人类的魔族。
至于那个被贞赞首领玩过的少年,早就被昏耀丢在了记忆的不知道哪个角落里。
直到七年的波澜壮阔之后,仿佛终于风止浪息迎来结局的时候。
那首浸满了仇恨的歌曲却突然死灰复燃,像个冤魂般在魔王的脑中回荡起来——
和兰缪尔在深夜独自弹拨的旋律,冰冷地重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