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张文月咬牙,冲着丁卫东的胳膊就狠狠打了一巴掌,气道:“能不能一次性说完?说半截是想恶心谁?”

    “哎呀,我错了。”丁卫东嬉皮笑脸地捂着胳膊,凑到张文月耳边又说了几句好话,才将话题转到正题上:“我打听了,他们家小儿子确实还没结婚,也没谈对象,跟爱云同岁,今年才从省城读完书回来,是个根正苗红的好小伙。”

    “听起来倒是不错,你见过吗?长什么样啊?”太磕碜可不行。

    “这倒是没见过,但我见过他和他媳妇儿啊,两口子都不丑,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再怎么样也生不出来太丑的吧?”丁卫东挠了挠头,有些不确定。

    “有道理,那人家有没有想找结婚对象的打算啊?”张文月摸了摸下巴,她也见过几次许家夫妇,确实长相不差,而且人也很谦虚守礼。

    要不是这样,她不会首先考虑这一家。

    但是她看上许家了,许家瞧不瞧得上她又是另一回事了,毕竟是城里人,家里条件也很好,眼光高无可厚非。

    说实话,张文月也没指望许家能点头,这不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要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来看待这件事情,万一成了呢?

    人都是视觉动物,美貌是女孩子拿得出手的必杀技之一,张文月自己靠这个拿捏住了丁卫东,让他不顾门第之差,说服家里人心甘情愿娶了她,所以在她看来,比自己长得更好看的林爱云根本不怕没“行情”。

    许家看不上,还有张家、李家……总能留在城里过好日子。

    要是这件事办成了,也算是给张文华一个交代了。

    可是没想到,丁卫东居然嘿嘿一笑,“肯定有啊,他说早就想问问你家那边有没有适龄的亲戚了。”

    “啊?”张文月一时没反应过来,呆愣在原地。

    丁卫东啧了一声,解释道:“荣浩和小春小时候,我不是经常带他们去我单位玩儿嘛,洪建兄喜欢的很,一直念叨着想要个这样的孙子孙女,我还以为他开玩笑的,结果居然是真的,哈哈哈。”

    这么一说,张文月就明白过来了,丁荣浩和丁荣春两兄妹长相大半都随了她,长得漂亮又精致,那时候没现在这么爱玩,皮肤白得发光,就跟年画上的福娃娃似的讨人喜欢。

    附近的邻居争先恐后地排队要来抱抱他们,这是出了名的。

    生了两个好孩子,也算是她彻底在丁家站稳脚跟,获得掌家权的契机。

    “那感情好啊,既然他们愿意,我们也不算上赶着。”张文月拍手,思索片刻道:“刚好这个周末大家都有时间,干脆直接安排两孩子见个面。”

    “这会不会太快了?”

    “快什么快?要是合适就处,不合适就拉倒,别浪费彼此时间。”

    说完,张文月转身出了厨房,没走两步又回头道:“你把锅碗都洗了,我要洗澡去了。”

    “哎,这么多,我一个人洗?”丁卫东看着堆成山的碗筷,顿时一个头两个大,说好的他们两一起洗呢?

    张文月挑眉:“下午是谁给全家人送的伞?”

    “媳妇儿你快去洗吧,我可以的。”丁卫东脸上的笑容灿烂起来,推着张文月往浴室的方向走,“放心吧,我肯定把碗洗得干干净净。”

    “这还差不多。”张文月得意勾唇,说完扭着杨柳腰离开了。

    *

    隔日天气放晴,阳光穿过高大的树木在尚且潮湿的路面上形成奇形怪状的斑点,极具迷惑性,但是大家都吃了昨日的教训,哪还敢不带伞出门?

    林爱云走在路上,心里装着事,一时不察,差点儿被迎面飞过来的雨伞来了个当头暴击,幸好她及时伸出手挡了一下,才免于这场祸事。

    她皱起眉头,看了眼手中破破烂烂的雨伞,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口。

    “抱歉。”耳畔传来好听的男声,尾音微微上扬,像是春日拂过湖面的清风,有着别样的温柔。

    林爱云抬起头,对上一双圆眼,大得惊人,微微凹陷的眼窝显得整个人很没有精神。

    声音和长相完全不符合,说的便是眼前之人。

    他长得很高,目测快一米九,可偏偏又很瘦,乍一看只觉得像是竹竿,身上穿着一件灰色的短褂和长裤,也不知道是不是找的裁缝不好,裤子短了好长一截,露出发黑的脚踝和早已看不出颜色的布鞋。

    林爱云想起了他叫什么名字——牛文山。

    小姨说遇到他,得躲着走。

    察觉到自己盯着别人看了良久,林爱云颇为尴尬地收回视线,将手中的伞递了过去。

    “对不起。”再一次的道歉伴随着收伞的清脆声。

    “没事。”林爱云颔首点头,算是打过招呼,加快脚步离开了巷口,直到走出很远,才敢停下来往后面望上一眼。

    要不是那处是必经之地,林爱云都想绕道而行,因为每次经过,她都会感到一股湿滑粘腻的不适感从脚底蔓延全身,久久不散。

    勉强收起思绪,朝着刘家而去,意料之中,并没有碰到萧城,昨日的一切都像是恍如梦寐,极其不真实。

    “爱云,趁着今天天气好,咱们抓紧时间把这些回心草给晒了。”刘惠端着簸箕从库房里走出来,招手喊了一声林爱云,后者赶忙从堂屋里搬了好几把椅子放在院子里。

    前世因为在风源村待了那么久,老了又小病不断,常年与医院打交道,她多多少少学了一些药草方面的知识,所以林爱云还是知道回心草是做什么用的。

    做草药入药,其味微苦,性平,具有清肝明目、养心安神、消炎镇静、益肾的作用。

    晒干后还可以泡水喝,对失眠之人有很不错的效用。

    也不知道是给谁用的。

    两人忙活了许久才把所有的回心草整整齐齐铺在簸箕里,保证每一面都能受到阳光的照射。

    “这年纪越来越大,腰就越来越不行了。”刘惠扶着腰,在走廊的木椅上坐下,微微眯起眼睛,笑着调侃道。

    “可不是嘛。”林爱云深有体会。

    这话说完,林爱云一愣,察觉到话中的不妥,接着补充道:“我娘也是这样的。”

    “哈哈哈。”好在刘惠并没有多想,歇一会儿后,就让林爱云帮忙一起抄写药方。

    脊背挺直如松竹,一笔一划皆风骨,娟秀小字又不缺大气,行云流水,字字珠玉,上一世老后就喜欢做一些文艺的事情,请了位书法大家给她教学,萧城也没少指点一二。

    可她嫌累,通常是两天打鱼三天晒网,偷懒的时间比学的时间还长,所以也只堪堪学了个皮毛,比不得那些系统学过的人,但是跟普通人比起来,却是好了不只一星半点儿,毕竟钱花了,还是有所收获的。

    “字不错。”

    低醇的嗓音缓缓荡至耳边,却比任何事物还要令人心悸,林爱云笔尖一抖,差点儿毁了一页纸张,还好有人及时握住了她的手腕。

    粗砺的指腹贴紧掌心,肌肤相触让心跳骤然加速,沉默缱绻的气氛渐渐升温。

    “谢谢。”

    林爱云按捺住脑海中不断突破禁锢的小鹿,并未第一时间挣脱开他的手,而是微微侧过头,抬起下巴对上他的视线,从这个角度她能清晰瞧见他完美的下颌线。

    肤色匀称,脖颈修长,虚虚环住她,空气中萦绕着一股好闻的淡淡香味。

    直到萧城不自觉再凑近一些,才发现那是她的发香。

    “不客气。”萧城望了一眼正盯着这边,欲言又止的刘惠,主动起身松开了林爱云,皮鞋砸在青石板上,发出细微的声响,好像在宣泄主人的情绪。

    “萧先生先坐着休息一会儿,我马上给您安排药浴。”刘成章出声打破了沉默,这时她们才发现两人是一起进来的,难怪没听见敲门声。

    由于家里都是老人和女人,刘家无论白天还是晚上,都会将院子门锁得紧紧的,只有透过门缝瞧见熟人的面孔才会开门。

    只是这两人走路都是没声的,一点儿动静都没听见。

    “慢慢来,今天我都待在这儿。”说这话时,萧城明明没有看林爱云一眼,但是莫名的,她觉得他是故意说给她听的。

    闻言,林爱云没有做出什么反应,只是重新执笔在纸上落下线条,过了许久,才借着将碎发挽到耳后的动作,躲在掌心后勾了勾唇角。

    萧城大爷般窝在主座,坐没坐相,大长腿磕放在矮凳上,手肘撑在木椅扶手,食指有一搭没一搭地摩挲着下巴,一张俊脸面无表情,不知道在想什么,好似已将脑子放空。

    刘惠给他倒的茶,一口没动的放在手边。

    林爱云知道是他那挑剔的老毛病又犯了,从小尝遍了好茶好酒,一般货根本入不了他的法眼,倔脾气上来了,那是宁愿渴死也不愿碰这些一口。

    但是要说他矫情,在与出生入死的兄弟们一起吃饭喝酒时,几角钱一斤的自酿白酒也能往嘴里灌。

    矛盾二字出现在萧城身上,她一点儿也不奇怪。

    “上过学?跟谁学的字?”

    萧城也许是待得无聊了,竟主动起身走到了案桌前,随手捞起一张她刚抄写好的药方,只是仔细看了一会儿,浓眉便下意识地蹙起。

    这里面为什么会有他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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