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萧漠本打算一个人出去寻找机会的,但不得不说,萧漠身边必须要有一个人跟着。\泡)更新超快/
以前还在萧家的时候,萧漠只觉得自己生活在牢笼之中。整日被刘氏、萧慎言所管教着,没有丝毫自由可言。
但现在刘氏远在寰州,而萧慎言也不大管他了,萧漠却反而整日窝在了小院中,除了最开始来到单县时曾在单县周围游转了几圈之外,之后极少再次离开小院,除了萧漠本身在这段时间内一直都在刻苦用功的读书练字之外,也有在一切皆定之后,萧漠自身懒散性格作祟的原因。
而萧漠这种态度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他如果想要外出,因为不识路的缘故,还必须需要王霁睿带路。
反倒是王霁睿,因为经常外出买菜做饭,所以对单县的布局和道路都很清楚。
离开自己小院之后,王霁睿向萧漠问道:“少爷,我们要去哪里?”
虽然萧慎言并没有规定萧漠不得随意外出,但这次毕竟是萧漠第一次在没有经得萧慎言同意的情况下外出,所以王霁睿此时的神色看起来颇有些紧张兮兮的味道。
“单县有书店吗?”
萧漠问道。
不知道萧漠为何会为这些,但王霁睿还是答道:“有,大概有三家,都在县城西面。”
萧漠点了点头,说道:“带我去书店那里。”
“少爷你要买书吗?”
“我要卖书。”
就这样,在心中满是好奇的王霁睿的带领下,萧漠向着县城西区漫步走去。
一路走来,萧漠发现这里不愧是毕竟是商业氛围最为浓重的云州,虽然只是一个县城,但繁华之处却已是不逊色于家乡长治城,而商贾之盛,更是远超萧漠想象,尤其是在进入县城西区之后,街边两旁,到处皆是摆摊小贩,叫卖声不绝于耳,恍惚间萧漠甚至觉得自己来到数百年后的某个小镇中。
正如王霁睿所说,单县内共有三家书店,分别是“崇文书店”、“久儒书店”及“云州书店”。三家书店皆是位于县城西区,彼此间的距离也不是很远。
萧漠在三家书店门外打量徘徊片刻后,最终选择了看起来规模最大也最为正规的“崇文书店”。
说是三间书店中最大的一间,但实际上却只是一间宽长约六七丈的大房子,但看起来却很整洁,四壁之下书架林立,摆放着大量书籍,种类齐全,分门别类,倒是有些后世正规书店的感觉。
书店内有一伙计坐在内中看店,见到萧漠领着王霁睿进来后,连忙站起来相迎,笑着问道:“小哥要买书吗?我们这里有最齐全的经义注解,有新版的各类道藏佛经,还有张丞相的诗集……”
萧漠一直笑着等这名伙计说完之后,才说道:“不是买书,而是卖书。”
“卖书?”
“对,请问你们店里有替人印刷书的买卖吗?”
距萧漠所知,在这个时代,在很多时候贩书商人与印刷商人都是合二为一的。
听到萧漠这么说,看着萧漠的年纪,这伙计显然把萧漠当成了某位读书人的书童,问道:“请问小哥,是哪位老爷要出书了?”
萧漠摇了摇头,笑着解释道:“不是,是我自己写了些故事,想找你们印刷贩卖。”
听到萧漠的话后,这伙计明显一愣,细细打量了萧漠一番,喃喃道:“这么小的年纪怎么也会这一招。”
原来,在这个时代,有很多文人为了给自己赚取名声,都会找印刷商和书商将自己的作品大量印刷并廉价贩卖,当然,和那些稍有名气的文人出书时的情况截然相反,他们的作品并没有达到可以印刷成书进行贩卖的标准,所以一向是他们向印刷商和贩书商支付钱财的。
显然,这名伙计也把萧漠当成了这类文人,神色少了一些热切,但依旧客气的说道:“如果你想将你的书大量印刷贩卖的话,需要先支付给我们三十贯钱的押金。我们这里的规矩是,每印刷一本书价格三十五文钱,卖出后所得钱财则是五五分成,当然,你印刷的数量如果很大的话,这个价格还可以适当降低一些……”
听到这名伙计的话,萧漠不由一愣,自己写书是为了赚钱,怎么到了这个伙计这里,竟是变成了自己需要给他钱了?
看着那伙计的神色,萧漠终于恍然,不由苦笑,看样子跟这个伙计是说不清楚了。
突然,萧漠想到了什么,又向伙计问道:“你们这里寄卖吗?”
伙计又是一愣,然后才答道:“我们这里可以寄卖,但一般只寄**较珍贵的古版孤本,而且还需要一贯钱的费用。”
萧漠思索片刻后,从袖中把他写的那篇《仙道求索》拿了出来,递给伙计,说道:“我寄卖这本书。”
说着,萧漠又把腰间的玉佩拽了下来,那是之前杨守成送给萧漠的,此刻正好作为寄卖费用,同样递给伙计,说道:“这个玉佩至少值三贯钱,给我找个比较显眼的位置寄卖。”
伙计看了看左手那装订粗陋的书册,又看了看右手那价值不菲的玉佩,然后疑惑的看向萧漠,待萧漠将自己的要求再次复述一遍后,伙计神色怪异的点了点头,估计心中已经把萧漠当做了一个怪人。
“小哥,你这本书寄卖的价格是多少?”
伙计把萧漠的《仙道求索》放到书架上一显眼处后,问道。
“三十贯。”
萧漠神色不动的报出了一个令人想象不到的数字。
伙计脸色一僵,但还是点了点头,拿出一根短毫,在《仙道求索》的位置下写下了“三十贯”三个字。
待一切结束后,萧漠笑着点了点头,说道:“三天之后我来拿钱。”
说着,萧漠就带着王霁睿离开了,伙计呆呆的看着萧漠渐渐远去的背影,喃喃道:“可能卖得出去吗?还要回来拿钱,这个孩子想钱想疯了。”
之后,伙计就把这件事抛在了脑后,也没有去看看那本价值三十贯的“奇书”究竟讲了些什么的**,在他看来,这本书出自一个不过十二三岁的少年之手,又能写的有多好?只把这件事当成一件奇闻异事记了下来,想着日后向朋友吹捧。
这么想着,伙计再次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等待着下一次客人出现。
就在伙计刚刚坐下之时,就见一名儒生打扮的青年,举步进入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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