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里兰是日出之城,更是海滨之城。
300年前的贝里兰城,只是一个小小的渔村,夏尔王朝建立之后,钢铁公爵分封到北地,贝里兰才被定为出海的港口。
历经三百年发展,小渔村逐渐扩张成一个城市。
作为海滨之城,贝里兰和大陆各地的沿海城市互通有无,港口运送货物的船只来来往往,不仅带来了大量来自世界各地的货物,也带来了许多冒险者、旅行者、偷渡客等等,城中,尤其是码头附近,汇聚着世界各地的来客,有南月公国的来客,有银月森林的木灵、还有海中的鲸人,地底的矮人、地精等等,可谓是鱼龙混杂。
“嘟~~~嘟~~~”
尖锐的海哨声中,又一艘大货船靠岸了。
‘噗通~~’
大货船挺稳后,一块舢板架到了码头上,溅起一大片乌黑的泥水,过了会儿,船上走下一个金发、蓝眸的年轻男人。
这个年轻男人的容貌俊逸极了,身材匀称而高大,尽管身上的衣服显得有些破旧,左肘上还打了补丁,却丝毫无损于他身上散发出的无穷魅力。
当他那双清澈晶莹的蔚蓝色眼眸转动时,眸中仿佛荡起了一朵朵水晶海浪,那一头被海风吹拂着金发,就如灿烂的金色阳光。
个年轻人长得实在是太好看了,比漂亮女人都要吸引人,甚至超过木灵、鲸人这些不朽种族。
他站在码头中,就好像一只白天鹅站在一群黑水鸭当中,想不引人注目都难。
这年轻人出现后,附近的人,无论男女老少,目光都不由自主地转过来,并随着年轻人的脚步而移动。
有那么一瞬,往日喧嚣的码头竟出现了罕见的寂静,连海鸥都感觉到了异常,情不自禁地闭上了聒噪的嘴巴。
这年轻人腰间悬着一把剑,背上挂着一把鲁特琴,一个棉布行囊,到了码头上后,他大步朝最近的一个码头卸货工人走去。
等到了工人面前,年轻人微微俯身行礼,一脸认真地道:“日安,陌生人。”
码头工人平时遭够了冷眼,哪里受过这样的礼遇,更没见过这样几乎可以被称为‘辉煌’的绝顶容貌,一时间又是激动,又是窘迫,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了。
挣扎了好一会儿,他好不容易才挤出一句:“噢~雅缇纳的**呦.......不不不,不对,向您问好,年轻人。”
粗鄙的码头工人笨拙地学着金发青年的样子,对他俯身致意。
年轻人脸上带着和煦的笑意,仿佛发着光芒的太阳一般:“您能告诉我,城里哪家旅店既便宜又干净呢?”
码头工人不断地搓着手,满是老茧的手掌距离摩擦着,发出‘沙沙沙’的声音:“呃~小......小伙子,那你可真是问对人了。你转身看那里,母马之家。对,就那个外墙上画着一匹黑马的那家,住一天只要60比索,一杯贝里兰麦酒只要10比索,特别的便宜。老板娘也特别勤快,没事就晾晒床单,房间肯定干净。”
金发的年轻人满意地点了下头,再次对码头工人点头致意:“非常感谢您,陌生人。”
码头工人就觉得脑子晕晕乎乎的,被对方那双俊朗无双的脸庞给完全占满了。
他作为一个活了快40年的老男人,第一次觉得自己有些理解了**犯的苦衷了。
另一边,金发年轻人走到母马之家门口。
门口坐着几个醉鬼,一边吹海风晒太阳,一边说着黏糊的荤话,见到年轻人,其中一个个醉鬼立即对他吹了声响亮的口哨,醉醺醺地大笑:“哈哈~竟然来了这么一个漂亮伙计,贝里兰的姑娘们可有福啦~”
另一个醉鬼‘嚯嚯嚯’地笑,就好像是呛水的海狗:“不不不,卢迪福,有福的可不止是姑娘们。许多老爷也都好这口呢。”
这话一出,几个醉鬼顿时哄堂大笑。
金发年轻人只当没看见,推门走进了旅店。
旅店大厅是一个酒馆,酒客特别多,空气中充斥着浓烈的劣质麦芽酒的味道,阴暗的大厅中,一个个粗鄙的醉鬼们正肆无忌惮地大笑着。每当人群中的女招待们经过他们身边时,总是会伸手去揩油,于是便惹起一阵半真半假的嗔骂声。
当年轻人出现在门口的时候,大厅里顿时出现了和码头一样的寂静。
大厅里所有人都转过头看着他,酒鬼忘了喝酒,侍从倒酒倒地发了呆,以至于酒满出了就被都不知道,那些女招待们更是忘了去驱逐伸进裙子乱摸的怪手。
所有人都呆呆地看着金发年轻人。
安静持续了至少3秒,才逐渐出现了说话声,但所有人的注意力,却仍旧若有若无吊在年轻人身上,难以转开。
没法子,这个年轻人的模样实在是太惹眼了,是看一眼觉得惊艳,看上两眼就能记上一辈子的那种人。
但凡一个人长成这这幅模样,无论是男是女,都可以被称为绝世美人了。
金发年轻人似乎习惯了被人关注,他脸上带笑,从容朝大厅里面的柜台走去,走到一半的时候,一个酒鬼伸出手要来拍他屁股。
手伸到一半,没拍到屁股,却碰到了冰冷的剑。
这柄剑很不简单,剑脊上亮起了一行若有若无的符文,剑刃上闪耀着一缕白色寒气,让人不敢轻举妄动。
那酒鬼呆了一下,眼中显出一丝畏惧,但他的脑袋被酒精给麻醉了,让他难以在第一时间做出正确的反应。
他呆着不动了,手也忘了缩回去。
金发年轻人脸上依旧带笑,冰冷地剑脊轻轻推了下醉鬼的手腕:“伙计,我今年已经砍掉了三十只手掌,暂时还没想砍第三十一只呢。”
虽然在笑,但说话语气中带着一丝冷意。
酒鬼再次看了眼发出微光的剑刃,眼中惧意大增,如闪电一般缩回手腕,惊道:“你......你是法师?”
金发年轻人嘴角微微一翘:“要不然,我凭什么能活到现在呢?”
大陆上,法师多偏爱使用法杖,但也有不少法师,喜欢使用法剑,显然,这金发年轻人就是其中一员。
出了这么一个小插曲后,大厅中许多人纷纷收起了脑子里的歪念头。表面上看,旅店大厅再次恢复了正常秩序。
金发年轻人走到柜台前,对着柜台后的女老板微微一笑:“夫人,我想在这你这里住一段时间.......”
女老板大概三十多岁,身姿苗条,面容姣好,头发是火红色的,天然卷曲,就好像是热烈的火焰。
没等年轻人说完,她就连连点头:“当然没问题,住多久都行。”
金发年轻人脸上现出一丝惊愕:“夫人,我话还没说完呢。”
“哦哦~你继续。”女老板一眨不眨地盯着年轻人的脸,碧绿的眼眸闪着光,涂得猩红的嘴唇紧抿着,就好像是准备捕猎的猛兽。
“我没钱。”
女老板脸色顿时一冷。
这年轻人虽然容貌俊逸,可这玩意又不能当饭吃,她开旅店是为了赚钱的,可不是当慈善家的。
金发年轻人又道:“但我鲁特琴弹的不错,如果您能让我住这里的话,并给我提供一日三餐的话,我每天可以在大厅里弹上10首曲子。我想,这足以替您吸引更多的客人。”
这话很有道理。
不管这金发年轻人的琴弹的怎么样,只要能勉强入耳,凭借他这张迷死人的脸蛋,就足以为旅店吸引许多新客人了。
女老板又不傻,立即对一个女招待喊道:“翠丝,给他整个房间,就二楼最里面那间吧。”
女招待翠丝脸上现出一丝莫名的笑意:“梅丽珊,你确定是最里面那间吗?”
“我很确定!”
“如你所愿,梅丽珊。”
女招待对金发年轻人招了下手:“跟我来,小伙子。”
她扭着腰走向了楼梯,金发年轻人跟了过去。
不远处,有几个酒客也听见了对话,脸上顿时露出暧昧的笑意,有人冲着金发年轻人直眨眼睛,还有人大声笑道:“哎~老汤姆家里的羊又有嫩青草吃喽~”
金发年轻人跟在翠丝身后,听见这句话,忍不住问:“老汤姆是谁?”
女招待抿嘴一笑:“老汤姆就是梅丽珊的丈夫呀,要不然梅丽珊一个人怎么能撑得起这么大的旅店?”
“噢~原来是这样。”
金发年轻人一脸若有所思,又走了一会儿,两人走到了二楼走廊,他见这女招待偷偷瞧他,便道:“不用偷瞧,想看就看,我早被人看习惯了。”
这么一说,女招待立即从偷瞄改成注视,看的特别认真,一脸花痴样:“我能知道您的名字吗,法师先生?”
“康德,我叫康德。”
“噢,康德先生,您长得可真是好看。”女招待两眼发着光,平凡的脸蛋似乎也多了一丝韵味。
金发年轻人微微一笑:“对我等凡人来说,容貌不过是随时都会消散的云烟,不值得过多关注。”
女招待听得似懂非懂,但一双眼睛却始终黏在金发年轻人脸上,须臾不离:“怎么可能不关注呢?每个人第一眼看的就是对方的脸呀。我要是长得和您一样漂亮的话,也不至于当一个旅店招待了。”
“哈哈~~你说的也不算错吧。我这张脸,的确为我带来了很多方便。当然,也带来了不少麻烦。哎,不说了,前面就是我的房间吗?”
“对的。”
女招待翠丝打开了房门,不舍地目送年轻人走入房间,一直等门关上了,才依依不舍地转身离开。
房间内,金发年轻人走到一面镜子旁边,对着镜子里的人看了几眼,心中忍不住感慨:“果真是一张难得的漂亮脸蛋呀!不枉我花了50个小时进行微调。”
金发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使用镜像重生伪装的罗兰。
镜像重生这个法术很巧妙,它的所谓复制,其实不是复制目标,而是复制施法者脑海中想象的目标。
换句话说,如果施法者能凭空想象出一个模样,那镜像重生也能按照这个模样进行伪装。
当然了,一般人凭空想象出来的模样都和现实有些脱节,容易被人发现破绽,所以需要一个实际存在的目标进行参考。
罗兰却不存在这个问题。
他首先是雕塑大师,立体想象力非常好,而后他有思维实验室,可以不断地进行微调。在思维实验室里,他以前世地球的男明星为蓝本,又按照这个世界的审美习惯进行微调,并弥补了所有微小的缺陷,然后就弄出了这么一个绝世美人。
这脸实在是美啊,连罗兰自己都有些入迷了。
对着镜子欣赏了一会儿,他才恋恋不舍地放下镜子,解下背上的行囊,拿出换洗衣物和贴身物品放好,而后走到了窗边远眺。
窗外大约一里外的地方,就是城市中心贝叶斯广场,广场上矗立着一座宏伟的教堂,那是光灵的驻地,也是北地最大的生命女神神殿—圣玛丽兰大神殿。
看着神殿,罗兰心中默念:“但愿这趟行动能一切顺利,不要出什么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