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会谢幕后,台下的同学纷纷上台致词。
只有沈欲目不转睛地看着宁依裴。
他忽然嘴角笑笑,拿出相机,对准台上的女人,在相机里,她有股清冽腐朽的气息,虽然穿着高奢,但宛如晚清的权贵,固执而衰败。
她只是轻轻将手搭在小提琴上,嘴角看向手腕下的小提琴时,有一丝微笑。
这瞬间,沈欲按下咔嚓,定格在此刻。拍立得吐出小小的相片,他将相片放在手心,来回摩挲,就像心爱之物般放在了内侧的口袋里。
最后,大家围在一起,拍了大合照。
简瀛忽然当着很多人的面,夸了宁依裴。
“姐妹,你以后一定能成为优秀的音乐家的。”
大家也跟风般祝福她。
香槟水洒满海边,冬日的冷风也遮挡不住的欢悦。肆意飘洋地彩带翻飞着,也落到了她直直的发梢。
宁依裴肉眼可见的眼底暗淡下来,只是扫了简瀛一眼,露出意味深长地微笑。
“也祝你,可以有个好的归宿。也祝大家,前程似锦!”
全场欢悦尖叫,他们好似都畅想着未来,只有宁依裴希望时间停留在此刻。
她的内心提前衰败了,她没有气力去面对未来,她连说爱的勇气都没有。
她羡慕那些被原生家庭宠爱,可以肆无忌惮地追寻爱的人。
人生没有那么多如果,就像青春只有一次。
她的青春在那惊天动地的一秒,每一秒都有沈欲的影子,他轻而易举打开了她的心,这是危险的预兆,但她却甘愿接受这份散发着希冀欲望的感情。
在游艇的角落。
她拉沈欲到角落,在幽暗寒冷的地方,她背着风,亲吻了他。
她总要在离开的时候,留下些什么。
这道吻顺着喘息,顺着被风吹散的眼泪,顺着难以言喻的誓言,无比凶猛与煎熬着。
他反口咬住了她的舌间,睁开眼睛,加深,他要将她融入生命,就像那断断续续的小提琴曲,是木条深深刻在生命的时间上,一个,两个……他要她永远出现在生命里,她的嘴唇是甜的,不是冬日,是暖阳,是最后的温柔。
“嘶……疼……”
他听见,她的娇嗔。
他的眼底不可察觉的骤暗,手指插入她柔软的发梢,扣住她的头,很温柔的举止,很热烈的吻,在此刻戛然而止。
他在风中,发梢零零散散散落在眉,眼角带着难得的笑意,意气风发,暗淡的眼底是耀眼的光。
宁依裴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看见这道光……
但,她想要,留下些什么……
“依裴,你也喜欢我,对不对?去从军三年,是你妈妈的建议是不是?我可以为你付出所有,别不要我……上次,我真做好了,被害人抢救死亡的准备。我不怕坐牢,我铁骨铮铮,顶天立地,我为了心爱的人去死,也不退半步。”
字字句句说着,他心惊胆战的爱。
她抬眼,注视着他的眼睛。
像是看见了布达拉宫升起的太阳,遥远的救世主。
他会是她的救世主吗?
宁依裴扯出一抹笑容,看起来欲言又止,最后整理好情绪后,只是淡淡说了几个字。
“沈欲,我等你。”
说完后,她消失在人群中。
几年后的沈欲,回想起这天,他觉得宁依裴是最残忍的女人。
她给了他希望与甜美,又要让他粉身碎骨。她丝毫没有愧疚心,她的心脏已经死在了九岁的时候,她所有的爱与恨只属于九岁的时候。
被折磨,被伤害,被困住一辈子的她。
沈欲到了大学最后一年,他靠着实习以及兼职,赚了一些钱,他都会汇给她。
尽管知道她不缺钱,但也宁愿苦一些,也要把钱给还了。
早出晚归,永远是第一时间回复她的消息,点赞她的朋友圈。
彼时的宁依裴已经毕业了。
她参加了毕业典礼,照了照片,发在了公众平台上,惹了不少粉丝在评论区里祝福。
毕业后,宁依裴好似没有太多个人时间,她总是在自家公司忙事务,会间接性回复沈欲的信息。
沈欲也没有多想,为了让宁家对他印象更好,他这一学期,没有迟到,没有打架,成绩名列前茅。
只是,每当他习惯性眺望对面A栋时,有些茫然。
A栋新来了一批富二代,他们都听过宁依裴的事迹,不免对她评价诸多,大抵是因为宁依裴已经毕业了,所以学妹们更加肆无忌惮地冷嘲热讽她。嫉妒她。
【宁依裴?听说她当年拒绝的男生,可以从东街排到步行街了!】
【她又什么好的?成绩不行,老是臭脸,说话还难听,哪里比得上我们月姐。】
【好好讲,人家好歹是学姐,而且,她外公在世的时候,你月姐的爸爸还要去底下讨口饭吃。】
【宁依裴去年办了一个音乐会,听说是沈欲给办的,音乐水平没话说,的确优秀。】
话题由此从宁依裴,到了沈欲身上。
大多都是来打赌的,但,看见沈欲真人后,又不禁感慨。
【怪不得能迷住宁依裴,他长得真的牛逼!】
【那身材很欲,人如其名。宁依裴喜欢的男生,我们谁追到了,谁就可以得到校园校花称号。】
【听说,沈欲不是和宁依裴很暧昧吗?他们真的只是朋友?】
沈欲关掉手机,又是一个夏天,他站着香樟树下,点燃烟。
烟丝缠绕,清瘦嶙峋,白衬衫,厌世的气质,鹤立鸡群。把耳机放进耳里,是西藏的歌曲,在他烦躁的时候带来安定。
可,偶尔音乐会忽然跳到记录她的小提琴曲。他会忽然感觉铺天盖地的寂寞。
他不能打扰她。
她需要承担宁家的事务。
不能让她厌烦。
毕业后。
他选了一条让所有人都瞠目结舌的路。
从军。
虽有六个月看守所经历,但未判刑,且是体育特长生,有过许多优秀奖赛历史成绩,顺利进入了当年宁依裴外公部下的军营。
这个军营很特别,是宁依裴的想法,是曾经她外公呆过的地方,缅北。
一个物质荒凉,但兵荒马乱的地区。
乱世出黄金,掠夺是这里的常态。
而,沈欲入队的队伍是负责运输与看守,缅与中的边境线。
他当时天真认为,这是宁家给他的考验——就像将他安排进外公去世前的部队。
他起初并不适应,因为,这里来自五湖四海的人,有些人很狡猾,会玩套路,导致他常常被罚。
他也慢慢学会了很多人情世故。
他常常沿着操场跑了几千米,负重半夜,把长官都看傻了。
沈欲即使在军营里,也争取得到第一,他次次打靶都在十环左右,一旦成绩不理想,他就会不停地练,有时候会把虎口磨得血淋淋的。
负重前行也是玩命,一般人和他玩不了。
同僚经常评价他是,无坚不摧,百折不挠。不爱讲话,只是会从口袋里拿一张拍立得照片,小小的,上面是位漂亮的女生。
沈欲唯一开心的时候,就是和班长分享,三年后,他会娶心爱的女生。
三年,足够改变一个人。
可,对于沈欲而言,他是一个习惯和命运做抗争的人。
寒冬腊月,他同奶奶视频后,得知她身体一切都好,又想着再写封信给宁依裴,可上次的信,她并没有回复。
耳边有时会想起,班长嘴里的司令,宁依裴的外公,他们听说那个老头当兵的时候,不要命,三次死里逃生。
那股劲头,和沈欲,如出一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