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如烟怔了一下。
宁月澜足足比方墨大了七岁,方墨都能够跑去电玩城打电动的时候,宁月澜怎么着也得二十多岁了吧?
她居然会喜欢娃娃这种东西?
柳如烟略微代入了一下宁月澜的角度,便是冲着方墨撇撇嘴;
“怪不得你后知后觉呢,你这个情商也太低了吧。”
“宁总比你大那么多,早就过了幼稚的阶段,她会接受你送她小黄人这么可爱的东西,不就是说明她对你有想法,才会接受你随手送出去的礼物吗?”
“不然的话,按照宁总的家室,容貌,身边追求者层出不穷,什么礼物没见过,她才不会收下那么幼稚的东西呢。”
说这话的时候,柳如烟自己都没发现。
她这番口吻语气似乎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抱怨。
好像是为那位素未谋面过的宁总打抱不平一般,在责怪方墨。
方墨闻言也是微微一愣,旋即笑眯眯的说道。
“嗯,你说得对。”
柳如烟这时候才反应过来自己语气略微有些重了。
她只是听故事而已,怎么还角色代入了?
她霎时间俏脸一红。
下一刻,方墨耸耸肩;
“你要说我真对月澜姐没什么想法是不可能的,毕竟她那么好看,无数人公认的绝色美女又是对我照顾无微不至的异性。”
“说没有过那么一两次心悸是骗人的,但要说心底里最深处的想法,在曾经那个阶段应该还是敬畏吧。”
这话一出,柳如烟眼底顿时掠过一抹小小的得意。
毕竟她那么好看这句话,戳中了柳如烟的心脏。
不知道为什么,女人一下子心脏就怦怦直跳了起来!
仿佛方墨夸的人不是宁月澜,而是自己一般。
这样想其实也没错吧,反正这段时间她已经被人无数人当成宁月澜了,或许两人真的长得很像呢……ßĨQÚ
嗯,我一定是这么想的,所以才会有种被人夸奖了一般的喜悦。
柳如烟调整了一下心态,又是平静的道;
“怪不得你会同意跟宁总闪婚,闪婚那一日是什么情况?是因为宁总给你表白了?所以你就见色起意了吗?”
方墨都承认眼里宁总是美女。
那她在成年之后面对宁月澜这种绝色美人忍了十三年突如其来的告白,接受似乎就显得有些顺理成章了。
毕竟男人嘛……
只是这样想着,柳如烟又有种错觉,仿佛心底深处有个声音在反驳自己,他不是这样的人。
“闪婚那一天的情况,其实,唔,怎么说呢。”
方墨歪着脑袋想了想。
就算是见色起意应该也不是自己对月澜姐见色起意,而是月澜姐对自己。
毕竟夫妻二人后来相处过程中,宁月澜也实话交代了,当时是她在酒吧举办的喝啤酒比赛,女人也一直在暗中陪伴着方墨。
直到眼瞅着方墨喝到六神无主,意识几乎都断片了。
咱们家月澜姐才鼓起勇气,做了这辈子最荒谬但也是最重要的一次决定。
结婚,领证!
不过方墨要是这样讲出来告诉柳如烟,似乎就跟自己写的那本《我当黑客之王那些年》情节有些出入了。
毕竟那本书里面也只是粗略的记载了一些事情的发生时间,可没有方墨自己亲身经历来的那么细致。
于是方墨摸了摸鼻尖;
“闪婚那一日,是因为我相恋三年的女朋友林汐晗跟我分手了,所以我才去了酒吧买醉。”
“喝到上头那一刻我大喊着一定要找一个全场最漂亮的女孩子领证,然后月澜姐因为商务局刚好也在那家酒吧,我俩就这样巧合地相遇了。”
柳如烟怔了片刻,才撅了撅红唇。
“我怎么感觉宁总每一次出现在你生活中,总能在你最需要她的时候意外跳出来呢?”
“你就没有怀疑过这是宁总刻意制造的偶遇?”
“我记得那本《我当黑客之王那些年》里你写到过,曾经有一次好心给一个要饭的送钱,结果手机反而被他给顺走了。”
“当时还有一位自以为很熟悉的邻家大姐姐跟你偶遇,你找她说明原委之后,女人不仅没有同情你的遭遇,还将你呵斥了一顿。”
“这个邻家大姐姐说的不会就是宁总吧?”
《我当黑客之王》那些年是方墨的自传。
所以他十七八岁发生的事情,也都被一五一十的收录了进去。
虽然柳如烟更喜欢后面闪婚之后的剧情,但这并不妨碍她认认真真的拜读了整本作品。
听到这话,方墨这才想起来。
在十七八岁的时候,好像还真是有这么一茬。
下一刻,柳如烟玉手拖着香腮,眼底掠过一抹释然和思索;
“怪不得我感觉《我当黑客之王那些年》,后面的剧情就像是亲身经历过一样。”
“原来是因为那些,都是你跟宁总闪婚之后的真实经历,所以写起来得心应手,很有代入感。”
“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灵感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吧?”
她心中也是轻轻自我安慰了一句,怪不得面对方先生我会有种力不从心的感觉。
可能就是因为看了那本书的剧情描写太过栩栩如生。
作为读者潜意识将自己当成的女主角。
于是心里对男主在现实里的化身,也就是那本书的原作者方墨先生产生了先入为主的好感吧!
要是让方墨知道柳如烟心中所想,估计会哭笑不得。
大姐,其实不仅仅是后半本书的最新剧情,就连开篇到成为黑客之王的前半段剧情,也是我的真实经历啊!
柳如烟那样想着,心里倒是舒服了很多。
但也不妨碍对方墨突如其来动手动脚行为的不满。
她心头暗暗发誓,买了版权之后就要跟方墨保持距离。
就在这时,突然始终没有动静的郑医生缓缓出声道;
“ok,点滴挂完了,针眼贴了创可贴,十分钟之后再撕,方先生,我先出去了。”
听到这话,柳如烟表情骤然凝固。
下意识的低头看去,只见一开始郑医生拿进来的那一瓶药已经打完了,而自己手上正好贴着一枚创可贴。
隐约可见其中有个针眼小红点。
方墨感激一笑;
“好,辛苦您了郑医生,我们老婆不懂事,还得麻烦您打个针都得悄悄咪咪的。”
“无妨。”
“女人嘛,特殊时期会有跟小孩子一样的行为表现也不难理解,毕竟都说一孕傻三年,再聪明精干的女人也逃不过这句话。”
说完,郑医生揶揄的调侃了一句,收拾东西离开了病房。
房间中只剩下一脸错愕的柳如烟和方墨。
下一刻柳如烟脸色煞白的喃喃道;
“你,你刚才是为了转移我注意力,才讲你和宁总之间那些往事的吗?”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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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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