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阅读网 > 谁懂啊!美国太适合魔修啦最新章节 > 第一卷:默认 第104章 我都没动手,你丫跑什么?

    林悠呼出一口浊气。

    他把怀里的四个盒子,按照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直接砸在地上。

    盒子的盖子微微开阖,露出里面,锈迹斑斑的铁剑。

    张达依旧把手按在探照灯上。

    试探着开口。

    “真的要关灯?”

    “要不还是开着吧,那棺材里的怪物,就怕光亮!”

    “道爷,您把他逼出来,我这探照灯,没准能帮你压制那怪物。”

    当林悠说出那句“我要斩妖”之后, 他自然而然的,把对林悠的称呼,从先生,变成了“道爷”!

    他把林悠当成了,高塔姆特意请来“除妖”的道士。

    林悠扭头看向张达,他忽然咧嘴一笑。

    “不,你错了,能帮我的不是你手里的探照灯,而是你!”

    张达愣了一下。

    他抬起手,指着自己憨厚的脸。

    “我?”

    “我能做什么?”

    “道爷你别开我的玩笑了。”

    “我只有高中文凭,脑子不灵光,在国内工厂里,是打螺丝的,被忽悠到美利坚后,也只能干体力活……我能帮上道爷什么忙?”

    可林悠看着张达,脸上的笑容却越加灿烂。

    他没有再多说什么。

    而是在张达震惊的目光中,一拳砸烂了张达身前的探照灯。

    随后,还不等张达反应过来。

    林夜已经伸出一根手指,划破了张达的手腕……鲜血,汩汩的从张达的手腕流出……

    张达大叫一声,想要捂住自己的伤口。

    但是却被林悠把受伤的手臂拽了过来。

    “不想死,就听话。”

    张达的眼角,滑出眼泪。

    他意识到林悠要干什么了。

    这位道爷,是要把自己当诱饵,引蛇出洞!

    “道爷,咱是同胞啊!”

    “出门在外,咱们同胞,应该互帮互助,我要是死在这里,道爷你也难辞其咎。”

    林悠瞥了张达一眼。

    “你觉得美利坚的警察,会管你一个非法移民的生死?得州对待非法移民的态度,你又不是不知道。”

    张达哭喊的更大声。

    “可咱是同胞啊,是同一片土地生养的咱们啊……”

    林悠嗤笑一声。

    “这就对了,今天本道爷就教你一个道理,留洋海外,最不能相信的,就是所谓的同胞。”

    “更何况,你不是觉得祖国不好,才偷渡来的美利坚吗?你想要当成为美利坚的公民,所以,谁跟你是同胞?”

    林悠加大了手上的力度。

    张达手腕流出的鲜血更多。

    他很快就变得面无血色……

    他绝望的,看着林悠,一把鼻涕一把泪,声音近乎哀求。似乎想要唤起,林悠那不存在的良心。

    “我错了,道爷。”

    “我就不该移民美利坚,我,还有和我一起移民的那些老乡,都是被移民中介忽悠过来的,以为来了美利坚,三个月就能买别墅,以为这里,有人权,有自由,有民主,以为我们这些国内底层,只是生错了地方,去了美利坚就能翻身。大家都对祖国还有自己的生活不满,包括我。”

    “但是真的来了美利坚,我们才知道我们错了,错的离谱,美利坚是有自由,但他们的自由是抽大麻,是抢劫,是在大街上,随便开枪杀人!”

    “美利坚要是自由民主,哪来那么多无家可归没有工作的流浪汉!我以前搞不懂什么是社会主义,但现在我明白了!社会主义,才他娘的是最公平的。谁他娘再说社会主义不好,我跟谁玩命。”

    “在社会主义下,我这种国内底层,比美利坚底层,活的有尊严多了。我以前在京城,睡一天大街,第二天就有社区收容所的人来找我,问我要不要帮助,给我提供临时食宿,帮我找工作,授我以渔。在美利坚睡大街只会被警察驱赶骚扰,虽然有大量救济餐,但那种东西有个屁用?都他娘的事作秀!”

    “道爷,我错了,我还想回国,所以我不能死在这里……”

    “洋装虽然穿在身,但我心依然是华夏心,道爷,我在老家,还有七十岁的老娘……她一直以为我在美利坚赚大钱,我真的不能死啊……“

    张达此刻,歇斯底里。

    但他的声音,不可控制的,越来越微弱。

    从他手腕处,流出的鲜血,越来越多。在林悠的脚下,形成一滩血液。

    他不是没想过挣扎。

    可林悠只是抬脚,踹了他小腹一脚,就让他直接跪倒在地。

    再也站不起来了。

    而林悠则是蹲下身子,用另一只手,在那一滩血迹上,轻轻勾画。

    很快,他在那摊血迹上,画出一道符箓。

    在符箓形成之后。

    那摊血迹。

    也诡异的开始蒸腾,变成一旁红色的烟雾,飘散空中。

    林悠的目的很明确。

    他要用张达的血,引那只“血妖”出来。

    如果没有张达。

    林悠原本的计划,是用自己的血来引出猎物……

    但自己的血中,混杂着灵力。

    可能会让那头“血妖”或者说“吸血鬼”提前戒备。

    但用张达的血,就不一样了。

    张达只是个普通人。

    他的血液气息,不会让那只血妖,察觉到异样。

    血妖,不论修为。

    对血液的气息,都极其敏感。

    人类的血液,是他们唯一的食物来源。

    高塔姆之前说过,矿山的十几个矿工,都遭到了那个“血妖”的袭击。

    这代表什么?

    这代表那头血妖,对于血液的质量和来源,并不挑剔。

    这是一个饥肠辘辘,不挑食的吸血鬼。

    所以张达的血液,足够把他引出来。

    吸血鬼的那副棺材,林悠不想破坏……林悠看出来了,那副棺材,材料特殊,可以用来改造升级自己的招魂幡……

    在血色的雾气,飘散,弥漫空中,张达因为流血过多,都要晕死过去的时候。

    不远处的矿山上。

    那座镶嵌在矿山里的棺材,此刻,棺材板子,微微颤抖!有赤红的血液,从棺材的缝隙里流了出来。

    而林悠看到这一幕后,脸上露出笑容。

    “终于要亮相了,小宝贝儿!”

    “这个气息,实力堪比炼气期第十二层,没到筑基期!”

    “怪不得不挑食!”

    “要捕获的话,有点困难,但问题不大。”

    他狠狠的一跺脚。

    地上的四个盒子,盖子被震飞。

    四把锈迹斑斑的古剑,出现在林悠的视野里。

    林悠咬破指尖。

    四滴鲜血,飞射而出,落在四把古剑上。

    鲜血像是某种溶解剂一样,竟然开始溶解古剑上,斑驳的锈迹。

    锈迹被溶解后,终于露出古剑,真正的本来面貌。

    第一把古剑……剑长三尺三(古制,约1.1米),剑身是金色的,剑柄是红色,长剑造型古朴,竟给人一股宁静祥和的感觉,那是长剑……大慈大悲!

    第二把古剑,剑长三尺,剑身白色,剑柄青色,造型如青铜剑,那是灾厄之剑,剑灵为兵灾的……救死扶伤!

    第三把古剑,剑长三尺,通体为黄褐色,剑柄和剑身上,都有繁杂的花纹,那是能把他人,化做提线傀儡的天下为公。

    第四把古剑,剑长三尺六,剑体细长,琉璃质地,是能掠夺他人寿命的……正道沧桑。

    林悠看着这四把古剑,却皱了皱眉!

    “当年的至宝,如今竟然黯淡成这样?果然,再珍贵的宝物,多年没有保养,也会明珠蒙尘!”

    “大慈大悲,需要时常以人血滋养;救死扶伤,需要吸收战争之怨;天下为公,要以魂魄作为献祭品;正道沧桑,则需要汲取他人寿命……”

    “以后不仅要供给自己修行,还要时常保养法器,修行之路,真是艰难……幸亏,我现在是在美利坚……”

    而就在林悠感慨的时候。

    不远处的矿山。

    镶嵌在矿山上的那副棺材的棺材板,被一把掀开。

    一道红色的虚影,从棺材里,飞了出来。

    那道身影,并没有像林悠设想的那样,直奔张达而来。

    而是在钻出棺材后,身体漂浮在半空。

    血红的双眼,看了林悠一眼。

    随后转身,扭头就跑……

    林悠抬起头,表情一下子狰狞。

    “我都没动手,你跑什么?”

    “混账!给我站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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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懂啊!美国太适合魔修啦最新章节第279章 他们放弃了星空,开始内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