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在纽约华人街的“安良总堂”由司徒美堂掌管着,它成立于1905年。最早“安良堂”建立在波士顿,后来随着安良堂的分堂在美国各个城市铺开,总堂就搬到纽约华人街。
安良堂的出现绝非偶然,它是华人团结起来,对付恶势力的一种手段。因为整个西方,包括自称没有种族歧视的法国,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机关会为华人的利益主持公道。虽然审判往往在合法的泛围之中,但没有社会地位的华人依然难以得到保护。
司徒美堂是“安良总堂”的总理,也被一些分堂的人称之为“大佬”,不过大部分华人来见他时,都称呼他一声“叔父”。
1904年,孙中山以“洪门大哥”身份赴美进行革命活动,司徒美堂被孙中山革命理想所打动,决定亲任保卫员之职,洪门组织从此开始从人力、财力等方面支持孙中山的反清革命活动。
辛亥革命成功后,孙中山曾经邀请过他回国当监印官。但司徒美堂却以“功成身退”和“不会做官”为理由,婉言拒绝。
“我们是什么?我们是社团,比起回国参预那宛如一团乱麻的政局,哪里比得上在这儿为了我们华人做一些实实在在的事重要呢?”
这就是他的想法,这并不需要激流勇退的打算,这不过是一个明智的洁身自好的选择。
只是由于12岁就来到美国,基本上来说他算是在美国长大的人。对于国内谈得人多,争权夺利的人多,而真正想把中国建设好的人少的这种情况之下,他并没有打算去牵扯进入到这些“无聊”的举动里去,毕竟正如同他自己所说过的那样。
“少放屁、多做事,一切才会好起来!只放屁、不做事中国永远不会好起来!”
这或许是他个人的想法,或者是他不回国参政的理由,总之他拒绝了邀请,依然在纽约做他的“大佬、叔父”。实际上他的年龄并不大,到现在为止不过是48岁他依然掌握着华人街的事物。
而他处理的主要事务就是,美国那些黑社会向华人街内的商铺下手时,他肩负有保护之责。当然,接下来的事情往往都会出一些黑社会打斗的场面,大略情况就是这样简单。
“司徒先生,您所说的这件案子……”
说话的是司徒美堂管理下的“安良总堂”的法律顾问,他是一个坐在司徒美登对面软椅上风度翩翩的大约30多岁的青年。
听他的口气大约正与司徒美堂谈一件什么案子,华人的案件近年呈升高与手段越来越激烈的趋势。这位律师先生非常清楚,这些案件的升级与面前这个被别人称为“叔父”的人是分不开的。他就仿佛一个坐在蜘蛛网里的老蜘蛛,每一根线上最轻微的颤动都会使他有所行动,而对于行动就如同他的身体一样,手段永远那么强硬。
“虽然这样,他依然是一位值得交的朋友!”
作为一个名有政治抱负的律师,很显然这样一所社团会给他带来相当的助力,虽然他们的团体不过20000多人,可他们代表着几乎所有在美国的华人,这也就是他为何可以以纽约州参议员的身份来为他服务的原因。
正在他们谈论案件的时候,忽然司徒美堂的私人秘书估计还兼保镖的人来到他的身边。这是一个年纪只二十来岁的青年。参议员律师也认识他,他是司徒美堂的义子之一,名叫司徒尚,是个相当有名气而又心狠手辣的家伙,如果查证一下,他最少和二十件以上的无头案有关。
“叔父,有一个人来找您,他说他叫唐云扬!”
虽然青年律师听不懂他们的中国话,他依然猜测到这位青年是来告诉司徒美堂有人来访,而且这个人的到来一定在他的雇主意料之中,但又稍有意外。
尽管青年参议员律师有些好奇,因为眼前这个中国人很少有这种表情,他的表情大多时候使人感觉他同其他那些中国人没有什么区别,一样的和善一样的温驯。美国人里,恐怕也只有他才会知道,惹怒了这样的人会有什么结果。
“司徒先生,我们的案件进展我想大约也就是如此了,如果有进一步进展的话,我会第一时间给您通知,如果我本人没有空,我会要我的秘书来的。如果您允许的话……”
青年参议员律师告辞的时候显得当礼貌,他知道中国人对于礼节是真心实意的尊重,对于朋友也是真心实意的交往,这一点他们与只注意表面的日本人不大一样。
“且慢,罗斯福先生,请您稍等一个下,我想这个人您也许愿意认识一下!”
司徒美堂并没有多说什么,依然端坐坐在他办公桌后面的太师椅上,只是伸手阻止了富兰克林.罗斯福的离开,似乎来人与他有些什么法律方面的纠纷,需要社团的法律顾问在一旁保护他的利益。
没错这位青年的,纽约州参议员,“安良总堂”法律顾问的人,正是历史上连任四届总统的美国总统——富兰克林.西奥多.罗斯福。只是,这时年轻的他还没有太大的政治声望,也没有坐在轮椅之上。
“那好吧,司徒先生如果您需要我留在这里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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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罗斯福放下了公文包,重新坐回到软椅这上。他注意到这时司徒美堂不在有谈话的兴趣,大脑之中似乎在紧张的思索着什么事情。
“会是什么人呢?难道来的人会与这位司徒美堂先生有什么法律上的纠纷吗?”
心里猜测着司徒美堂留自己在这儿的用意,眼睛则瞟向办公室的门口。他倒想看看这位能令一贯稳重的社团领导人,因为思索而失去谈话兴趣的家伙长得什么样子!
此刻,司徒美堂的大脑在飞速的转动着,虽然他料到唐云扬可能登门拜访,可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他来的居然如此之快。
至于他留下这位富兰克林.罗斯福先生的目的,并不是什么他需要一位法律顾问,只是他认为,他们两个一个在报纸上频频露面,另外一个几乎霸占了无线电台的所有黄金时段,或者他们能够谈到一起也说不定!
“有了朋友就有了共同利益,在社团里,这将会是永远的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