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格沃茨特快列车已驶出伦敦,正沿着遍地牛羊的田野飞驰。
目中无人的棕发少女,用自高自大的语气和她那“渊博的知识储备”,狠狠打击了一番初次见面的两名同龄男孩,让纯血家族的罗恩韦斯莱与救世主哈利波特感到十分不爽。
而低情商的少女,却没有半分已经得罪人的自觉。
正当她打算离开这节车厢,去其他地方帮助健忘少年寻找丢失的蟾蜍时,视线的余光一瞥,脚下的步伐瞬间凝滞。
——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左手边,一名五官精致、黑发黑瞳的干净少年,正捧着一本书,耐心地阅读着。
“在火车上也要读书?”
赫敏忽然生出了一种紧迫感,仿佛自己在学习方面,被对方比了下去:“卑鄙的学霸,这是不正当竞争!”
出于攀比心态,她不爽地凑了过去,想要记下对方手中那本书籍的名字,打算等到有空了,自己也将这本书的内容全部背下来。
主打一个不能比任何人差!
黑发少年却是敏锐地抬起头,与少女四目相对。
他唇角上扬,勾勒出一抹极富亲和力的笑容:“你好,美丽的姑娘,你也是霍格沃茨的新生吗?”
“我来自伍氏孤儿院。”
“在入校之前,我是一名作家,喜欢阅读,擅长写书,依靠稿费维持生活开销。”
在这个车厢之中,与《哈利波特》世界的主角团三人组见面,并非巧合,而是方焰蓄谋已久的“偶遇”。
闻言,赫敏眼睛一亮,认可道:“我也喜欢读书,我叫赫敏·格兰杰!你这么小,居然可以凭借写书赚稿费啦?”
“或许,我们可以成为朋友!”
仔细观察了黑发少年之后,她觉得,对方没有自己最开始以为的那么讨厌。
对方皮肤白皙,谈吐得体,相貌俊美,干净整洁,优雅大方,博学强知。
和99.99%的同龄人比较起来,都要强出太多倍了!
聪颖又强势的少女,自来熟地探出小脑袋,看向方焰捧在手中的书籍。
几行文字印入少女的眼帘——
【上帝:“每次按下这个按钮,世界上会有一個你不认识的人死去,但是你可以得到……”】
【嘭!嘭!嘭!嘭!……】
【少年疯狂拍击按钮。】
【上帝:“我还没有说,你可以得到什么。”】
【古月方焰:“嗯?我还以为‘让一个不认识的人死去’本身就是奖励了……哈哈哈哈哈!抱歉啊,朋友,我这个人性子有些急躁,伱接着说。”】
【上帝:“你这样的人才,不去哥谭的阿卡姆疯人院深造,有点可惜了。”】
这段文字让赫敏看的呼吸一滞。
她像是被一把无形的大锤在脑袋上抡了一下似的,头昏眼花,盛气凌人的气质,也骤然消散无踪。
棕发少女的眼眸之中,浮现出了善良和困惑的清澈:“书里这个叫‘古月方焰’的人,一定是个大坏蛋,大反派吧?”
少年笑着回应道:“不,他是主角,我想写一个非主流的故事,你不觉得,从新颖视角展开的故事,会更加有趣么?”
赫敏:“有点道理,但是……诶,还没问你名字呢?”
少年:“方焰,我的名字,是方焰。”
赫敏被他整不会了,讷讷道:“你看起来是个好人,应该和书里的那个人只是恰好同名,对吧?”
方焰笑吟吟地说道:“那是当然的了!现实中的我,是一个诚实善良、同理心极强的人。”
“这一点是经过了科学检测的——神秘东方古国的最前沿科学研究实验成果表明,人类的同理心源自于催产素。而那些反人类的坏家伙们,体内这种激素含量全都是极低的水平,甚至近乎为零!“
“而我不同,我的体内,这项激素含量很高,所以,我方焰是一名同理心极强的、科学认证的大好人!”
赫敏咯咯一笑:“你说话真有意思!”
这个黑发黑眼的男孩,貌似比自己还要博学一点?
真厉害呀!
邻座的世界主角哈利波特与男二号罗恩,全程见证了两人的对话之后,用一种近乎仰慕的眼神望向方焰。
赫敏这种强势、傲慢、自大、目中无人的家伙,竟然被他三言两语就“制服”了。
有机会的话,一定要向他学习一下对付讨厌精的秘诀!
不过他俩也很清楚,赫敏这样的反应,有很大因素,是看方焰颜值高。
倘若方焰相貌不堪入目,赫敏早被吓跑了,根本不会被他拉扯。
看着主角团三人组的反应,方焰就知道,自己计划的第一步,已经成功了。
把赫敏当做切入点,原因很简单——自己长得帅,谈吐得体,是个颇具魅力的人。
知道自己有魅力,何不利用起来?
自从知道自己居住多年的伍氏孤儿院里,曾经出过一个名叫汤姆·马沃罗·里德尔的家伙,方焰就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哈利波特》的世界。
随后,他就开始了绸缪布局,尝试着规划自己的未来蓝图!
经过自我暗示、情绪诱导与魔力爆发的三大阶段性自我实验之后,方焰成功觉醒了魔力,证明自己运气不错,并非毫无超凡天赋的麻瓜!(“麻瓜”指的没有魔法才能的人)
可惜……
经过长时间的自学和练习,他已经确认,自己的天赋只是正常人水平,终其一生,也只是在魔法部当傲罗的水平。(傲罗:魔法世界的“刑警”,专门打击犯罪分子。)
虽说傲罗的的确确是一份体面的工作,但上限太低,也就只能囿于“公务员”的身份,过完平平无奇的一辈子。
方焰是个极有野心的人!
好不容易从平平无奇的地球穿越到这个伟力可以归于个人的世界,不登临绝顶,成为至强,他是绝不甘心的!
既然自己的天赋有限,那么,就要超越自身,将作为穿越者的优势发挥到淋漓尽致才好!
极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先知先觉】!
利用剧情之中的一切重要角色,可以谋取的利益,太大太多了!
像尼可勒梅、邓布利多、伏地魔这种暂时比较遥远的人物,姑且不论,单看主角团三人组身上,方焰就有一万种方法搞到好处,借助他们的力量,突破自己作为“普通巫师”的天赋上限!
魔法石!时光转换器!隐形斗篷!
老魔杖!复活石!福灵剂!
众多具备强大玄妙力量的魔法之物,方焰志在必得!
正因如此,哈利波特、罗恩、赫敏等人,在他眼里,根本就是一个个的人型移动宝库。
刷取好感,只是第一步!
驾驭他们,让这些重要的剧情角色为自己所用,为自身牟利,才是方焰的真实意图!
既然一人之力有限,那便让整个魔法界,皆为我所用!
方焰收摄思绪,友善地看向圆脸男孩,温声道:“你们是在寻找一只宠物蟾蜍?”
在这个世界,曾经有一则极为著名的预言——“有能力战胜黑魔王的人走近了……生在曾三次抵抗过他的人家,生于七月结束的时候……黑魔王会把他标为自己的劲敌,但他将拥有黑魔王不知道的力量……他们中间必有一个死在另一个手上,因为两个人不能都活着。”
二代黑魔王汤姆里德尔以为,这个预言指的是哈利波特,实际上,它适用于两个巫师男孩——额头上留着闪电疤痕的哈利,以及方焰面前的圆脸少年纳威。
原著剧情之中,纳威毁了黑魔王最后一个魂器,哈利波特则击杀了黑魔王的本体。
不论伏地魔的诸多操作在方焰看来有多么迷惑、有多么的纯洁可爱,至少,将他的魂器作为战绩,足以证明纳威的潜力、才能与价值。
听到方焰的话,纳威涨红着脸,猛猛点头:“嗯!嗯!”
方焰笑了笑,抽出魔杖,轻轻挥动:“ACCIO——蟾蜍飞来!”
咻!
一只丑丑的蟾蜍凌空飞来,落入圆脸少年手中。
“感谢上帝!”纳威伸出双臂,欣喜若狂地喊道:“非常感谢,方焰先生,您真是个大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