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神话》世界,陈恒之完成了所有的任务之后,他便迫不及待的返回了现代社会世界。
看着熟悉的书房,他一时间百感交集,本次《神话》世界一行,不仅圆满完成任务,还指点了秦始皇嬴政,过了一把好为人师的瘾。
抬头看看墙上的石英钟,3点,拿起桌上的手机确认了一下,下午15时。
接下来做什么?
当然是先领取任务奖励。
“打开系统面板。”
刷~~!
一道蓝色光幕出现在眼前。
陈恒之直接打开了个人属性面板。
【宿主:陈恒之
性别:男
年龄:25/300
境界:三阶长生境第一层法力通玄
功法:武道·三阶
技能:咫尺天涯、其它
神通:小五行神通
个人拥有:君子双剑、战神殿、人道气运0.8方、天星、抽奖机会×1】
相比去往《神话》世界之前,多出了一个天星,和一次抽奖机会。
陈恒之没有犹豫,心中默念道:“抽取奖励!”
一个巨大的抽奖转盘出现,指针正转得飞快,三秒后,转盘停了下来,指向其中的一个。
“叮!”
“恭喜宿主,获得奖品:传国玉玺。”
陈恒之脸色一愣,这玩意儿,我要了有啥用?又不能光明正大拿出去换钱,不对,就算是能换也不换,千金万金都不换。
随后,他便释然了。
也罢,留着做收藏也好,以后空闲时,还可以拿出来把玩把玩。
…………………………
“咚!咚!咚!”
这是心脏跳动的声音。
磅礴的法力从泥丸宫紫府中奔涌而出,八条奇脉,十二条正经,三百六十五处要穴,尽数打开着。
带有一丝金光的血液,在体内血管中哗啦啦作响,蓬勃有力的心脏咚咚跳动,如同高压水枪一般,将精血运送到身体的每一个角落。
如同羊脂白玉般的全身骨骼、强壮的肌肉、光滑可鉴的皮肤、油光锃亮的头发,乃至是通红鲜活的五脏六腑。
在陈恒之的灵识注视下,分毫毕现。
精纯的银白色法力汩汩流动,走遍身体的每一个角落,如水银般浓稠,强化着身体中的每一丝、每一毫。
有一道模糊的、朦朦胧胧的、若隐若现的影子存在,它站在泥丸宫紫府中,注视着肉身内的一切变化。
这道身影,便是陈恒之的神魂,也就是普通人口中的灵魂。
待它彻底凝实,成为真实体,便是元神。
实力达到了三阶以后,他的身体强度水涨船高的变得强横起来。
便是不用法力,单单只靠肉身,陈恒之也可以硬抗下现代化大部分小口径枪支的火力攻击,初步脱离了热武器的威胁。
到了陈恒之如今的境界,可以说,基本上能够纵横九成的低武世界。
三阶境界,承上启下,至关重要。
这一阶段共有五步。
第一步,法力通玄:将真元打上自身精神烙印,使之成为法力,每一招每一式的攻击可附带锁定功能,而不再是死物,攻击威力可成数十上百倍增长,与此同时,意境也会成长为领域!寿元可达三百。
目前,陈恒之便处在这一步,而下一步,被称为法有元灵,需要将神魂融入到法力源泉的太极图中,使之在其中孕育。
法有元灵境的修行者,可以在法力中注入神魂,随手使出的招式如神通,能够短暂的如生灵般,拥有神智,有如活物一般。寿元可达五百年之久。
…………
冷风如刀,大地为砧板,众生为鱼肉。
万里飞雪,苍穹作洪炉,万物为白银。
冰天雪地,大地一片银白,尺许深的雪,使得野外已经没有了活物。
不对。
官道东边的一棵歪脖子树下,盘膝坐着一个闭目养神的年轻人。
年轻人有着白皙如玉的脸庞,乌黑深邃的眼眸,浓密的眉毛,高挺的鼻梁,透露出一丝棱角分明的冷静。
帅气的男人,不奇怪。
令人惊奇的是,在如此严寒的天气里,此人竟然身着一身薄薄的青衫。
更令人惊奇的是,此人身穿薄衫却并没有被冻僵或是冻毙,漫天飞雪在落到他三寸之外时,就自动消融。
他脸色红润,呼吸绵长有力富有韵味,显然,他正在修行一门上乘的功夫。
忽而,年轻人睁开了眼,神目如电,这昏暗的天地也仿佛亮堂了三分。
陈恒之长长出了一口浊气,嘴角露出一丝微微的笑意。
这天气,这地方,这世界。
叫做《多情剑客无情剑》,或者,也可以叫做《小李飞刀》。
熊先生的世界,不同于查先生的世界。
这个世界,到处都充满着危险,可能一个看起来手无缚鸡之力的三岁稚子,就是江湖上排名前十的高手。
一个客栈小二,就可以毒杀一名江湖一流高手而不在话下。
主角是阿飞,沈浪和白飞飞的儿子,后世的天下第一快剑。
然而,阿飞虽然是世界的天命主角,却有另外一名男子,完全抢走了他的戏份,也抢走了他的风头。
这个男人,便是李寻欢。
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他出身名门,历代缨鼎,可以说是家世显赫至极,李寻欢此人,才华横溢、天资聪颖,曾高中过当朝探花郎。
后来,官场失意。
李寻欢心灰意冷,索性辞去了官职,在家里疏财结客,他的慷慨与豪爽,就算孟尝复生、信陵再世,只怕也比不上他。
李寻欢不但才高八斗,而且还是文武全才,幼年时,经异人传授,他学会了一身惊世骇俗的绝顶功夫。
他与表妹林诗音订下娃娃亲,后彼此相爱,本来,这是一桩天作之合的美满婚姻。
而他李寻欢也算得上是人生赢家。
年少多金,才华横溢,武功高强,再娶上如花似玉的表妹。
人生圆满了。
可是,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
李寻欢的恩人,又是他最好的朋友龙啸云也爱上林诗音,形销骨立,病入膏肓,李寻欢不忍见其相思而死,满怀矛盾,刻意纵情酒色,令林诗音死心失望,选择了对她一往情深的龙啸云。
他将自己的家园全送给林诗音作嫁妆,一个人萧然而去,隐居于关外,独自舔舐伤口。
呸,渣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