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店商铺前
商铺老板抱着那七八岁的孩子,脸色铁青。
水果店里的蛮修们旁若无人地畅谈,不时摘下一枚水果,上嘴就吃。
他对这些蛮宗吃的水果倒不是很在意,卖水果的别的不多,就是水果多,就算把这些水果全送了,倒也无伤大雅,亏那么一点点钱还是可以承受得起的。
但这些蛮宗的修士已经连续待了好几天了,往后还不知道要待多久。
这样下去生意还做不做了?
现在江坡的物价越来越高,高得吓人,凭这水果店的收入,他也只能勉强维持温饱,做其他生意,又没有门路,去外地,大齐七星的掌控能力又差,随时可能掉到什么坑里,死无葬身之地;去大齐七星的工厂好一点的工作也要门路,找别的小家族开的工厂恐怕死得更快……
生活很难,生活来源一断,要不了多久自己或许就会变成路边的枯骨,但要是把自己的女儿送出去……
蛮宗是什么地方?女儿去了那里,还能有命在吗?
大齐七星的控制力在这一年来急转直下,江坡的秩序逐渐出现了崩坏的迹象。
毕竟移山宗本来也不是什么正经宗门,是蛮宗,蛮宗里面全都是邪修,要不是因为大齐国师的约束,要不是因为对飞鹤宗的忌惮,加上代表着大齐国师的大齐七星也具备一些威胁他们的能力,他们早就把这可笑的大齐给掀得天翻地覆。
现在尽管移山宗从上到下都有约束的死命令,他们明面上不敢挑起是非,但暗地里搞些小动作,大齐七星负责维护秩序的人一般也不敢管,
毕竟就算现在有人犯了事,也是大齐七星一方的人去找移山宗讨说法,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大齐七星去找移山宗讨说法恐怕没什么意义。
他望着怀里的女儿,鼻子一酸,突然落下泪来:
“娃,爹对不起你……”
“爹……”
那女娃大概也清楚了自己今后的命运,那张嘴一下子就扁了:
“俺不想跟他们走……”
“爹没办法,爹也没办法,娃子,你莫耍性子,也别怨爹,爹也想活下去,再不把你送走,爹也活不成了……”
“……”
那女娃只是直勾勾地望着他,似乎不想让他难过,但心里也真的一点也不想跟那些蛮族的人离开。
她害怕他难过,也害怕落到那些人手里,一下子就陷入了两难。
就在这时。
“干嘛呢?干嘛呢!都堵在这里干嘛呢!还给不给人买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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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士到了元婴,只要修为稍微深厚一些,就已经基本可以凭自身修为长途飞行,在金丹境界就有些困难。
等到了化神,修士凭自身飞行的速度已经不下于金丹御剑的速度了。
四年过去,法河的修为还在化神,这有些出乎云凡的意料,以法河的资质,四年的时间早就应该突破返虚了。
不过这样也好,安夏的修为已经到了元婴,又是可以御剑的剑修,追上法河不难,倒也不用因为跟不上所以窘迫地让法河飞慢点。
“师傅,我感觉那个老和尚有点奇怪……”
安夏抓了抓云凡的袖子,有些犹豫地说道:
“感觉他今天和昨天,完全不一样了。”
“你留意到了?”
云凡点了点头:
“他身上确实有问题,他的神智有些不清醒,昨天至少还可以和我们交流,今天我看他眼神都模糊了,或许被控制了意志……”
顿了顿,他又说道:
“不过,这和我们无关,秃驴的事,让秃驴自己解决,我们又不是物管,还能管天管地管空气?”
“嗯,师傅!”
安夏点了点头:
“那我们出发了吗?”
“出发吧。”
云凡犹豫了一下,见安夏已经把后背贴了过来,便叹了口气,趴在安夏的背上。
安夏嘴角微勾,好看的眼睛出现了几分狡黠,那不安分、不老实的手又轻轻捏了一下,随后不顾云凡郁闷的抱怨,御剑升空,缀在两个老和尚身后朝着中洲的方向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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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距离云凡二人所在的小岛并不算远。
不过三日,中洲的轮廓便已经若隐若现。
“终于回到中洲了!”
云凡趴在安夏的背上,望着那越靠越近的繁华,不由得在心里默默感慨。
四年不见,中洲的城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高楼大厦、灯红酒绿,还有停靠在路边的一辆辆光鲜亮丽的轿车,这些唯有在现代才能看得见的东西,此刻在中洲这个修士为首的世界重现,
唯独不变的,是一个又一个眼神茫然的普通人,正一如既往地、机械般地在安排好的“生活轨道”上来来回回地行走。
飞进了这座中洲北部的城市,这种感觉越是清晰,这里有修士时代的阶级分明,也有现代的光鲜亮丽。
有修士在路边高谈阔论,西装笔挺,又有强者身着长袍,仙风道骨,他们身后都跟着簇拥,有美丽窈窕的女伴,也有阿谀奉承的狗腿子,他们不需要保镖,但也不打算什么事都亲力亲为,
修士是不沾人间烟火的,比如他们想要什么东西,只需要往那一坐,头也不回地吩咐几声,狗腿子就会让人把东西送过来。
就像那个看中了一间水果摊主怀里那七八岁孩童的一名身上画满了蛮纹的蛮宗修士,叫齐了几十个狗腿子坐在那间水果摊店门口,正高声叫嚣着:
“我也讲文明、讲道理的嘛,邬家那个臭娘们说城市里不许抢东西,不许抢人,好的嘛,我也没抢东西,也不抢你女儿,我就坐你店门口,你总不能赶人吧?”
这修士倒也没做什么过激的事,但这几十号人往这水果摊一坐,这水果摊老板也就没法做什么生意了。
前世这样的修士,云凡手底下有一大把,当时时局混乱,妖魔肆虐,云凡要依靠这些修士才能与神明对弈,尽管心里厌烦,却也不得不妥协。
有些东西如果真的一竿子打死,就没人替你卖命了。
而且这种无辜的、可怜的人,也不能去救,除非给这一两个人留下属于自己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