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阅读网 > 我在北海道当剑仙最新章节 > 正文卷 第一百二十章 养马

    对于一匹赛马来说,哪怕成绩平平,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也能带来数千万円的收益,比如门票分成、培育补贴以及比赛赏金——像春丽那种终身连败的马匹终归是少数。一般来说,就算普通的赛马也会偶有闪光时刻,在低级别赛事中跑久了,前五名总能争到几次,多多少少也能混到几个子儿。

    这些钱基本就和马场在纯种马上的投入持平了,不至于让马场亏损巨大,再也无法经营下去,不然赛马业的基石动摇了,曰本中央竞马协会第一个不答应,而马场只要可以一直养下去,总有机会能养出一匹表现好的马,马场瞬间就能扭亏为盈,甚至要是有一匹“大爆炸”那样的神马,马场连续十几年靠配种日进斗金也很正常。

    而对于赛马业来说,也只有这样的赛马才能在退役之后继续活下去,才能充当种马、繁育马,若是成绩不好,一般退役就会被处死,不然纯种马在本身娇嫩、饲养成本很高的情况下白吃十多年闲饭,一般马场很难承受这笔支出。

    赛马业其实相当血腥,无论是比赛过程还是参赛选手的下场,都是血淋淋的,只是极少有媒体会报道,也极少有动保人士能看到——这是个年营收额高达120亿美元以上,有形无形资产无法估量的产业,内情错综复杂,涉及利益者无数,动保人士惹不起,也就只能看不到。

    雾原秋插手进来,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救了“深水乌贼”一命,依它正常的成绩,它九成九是不可能成为种马的,在五六岁之后,差不多也就该面对死亡。

    所以,哪怕仗着丽华的势硬抢了这匹马,他也心安理得,只是准备将来把长尾次郎损失掉的钱补起来,算是让他没有白白练了一年多的马。

    只为了一个“讲究”,雾原秋还是很在意这个的,一般不会仗势欺人,而且按照以前“深水乌贼”能拿到的赏金来看,长尾次郎能分到的赏金其实也没几个子儿,估计也就两三百万円的样子,付了他也不心疼。

    等长尾次郎走了以后,雾原秋也是踏下心来,开始跟着市力川以及马工大崎山学习怎么伺候马。

    是的,是伺候,没用错词。马这种动物本身就相当娇气,更别提纯种马了,这家伙一个照顾不好就给你疯狂掉膘,甚至直接病死给你看都正常。

    而从赛马行业的特性出发,你也必须照顾好它,不然哪怕是一场小小的感冒都会影响到它的竞技状态,回头就给你跑个倒数第一回来。

    他干脆安心在丽华的马场住下了,学着喂马、溜马、洗马,学着怎么和马相处,甚至要学习怎么处理马粪——马这动物是真能拉,边吃边拉,一会儿工夫就能拉好大一堆,简直活生生是一台造粪机器。

    你这边给它送上饲料,辛苦完转个头还没喘口气呢,它那边“啪啦啪啦”就拉起来了。

    他突然有些理解为什么旧时代陆军被戏称为“马粪”了,原来只要是养着马,你每天就是要花大量时间和马粪打交道,真是铲屎铲到天昏地暗,身上就是带着一股子马粪味,不被人戏称为“马粪”都不行。

    但他就老老实实地学,老老实实地干,他知道自己资质平平,如果该付出的时候不全力付出,那自己在将来落不到什么好果子吃。

    人贵有自知之明,而且很多人现在说努力无用了,努力不如平躺,那是社会在逼迫人努力,逼迫人不得不努力,并非出于自愿,更不会努力就能得到收获——什么事情一逼迫,味道就变了,人应该有选择的权利,愿意努力时去努力,需要享受生活时去享受生活,这时努力才有价值。

    他这边不一样,他只要努力就能得到回报,那为什么不多卖点力气?

    市力川和大崎山在丽华的命令下陪同了几天,也开始对雾原秋有些刮目相看了,无论如何一个能连续铲三个小时马粪都毫不在乎的人,你要还说他是小白脸,那也太昧良心。

    在他们看来,这样的人放在哪都值得尊重,所以他们也教得更加用心。

    “这是精饲料中的无氮浸出物,为‘深水乌贼’特意制作的。这是制作用的公式和配料表。”马工大崎山倒没藏私,反正不管养哪匹马他的薪水是固定的,如实交代饲养“深水乌贼”的一些细节,认真道,“都是经过专业机构反复调整过的配方,完全适合深水乌贼的身体情况,雾原桑请不要随便变动。”

    雾原秋接过,奇怪道:“喂马还需要请别的机构帮忙?”

    大崎山倒是理所当然,笑道:“里面用到的一些氨基酸自动分析设备、原子吸收光谱设备马场没有,只能求助于他们。”

    雾原秋打开细看:“原来是饲料再加工,骨粉和羽毛粉不算在里面吗?”

    “不算,浸出物是日常口粮,骨粉和羽毛粉隔三天添加一次便可以。”

    雾原秋点点头,准备回去照猫画虎。

    以前他小瞧养马了,这年头想当个马夫起码也要念完大学。比如这位大崎山虽然是个马工,但他是大冈大学畜牧专业正经毕业的大学生,正经学了四年的,甚至黄金马场哪怕仅是一家小型马场,也绝非普通人想象的那么简单,只是赶着马去吃草就完了——以前雾原秋还奇怪好好的马场养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动物禽类、开了那么多荒地有什么用,结果现在看看,人家养了种了就是有人家的道理。

    比如,就马的饲料而言,像是粗蛋白、粗脂肪、粗纤维、粗灰粉一样不能少,日常口粮比人类吃得都精细,那像植物根茎、骨头、羽毛都大有用处,为了节省成本,那自然要自己再养些鸡鸭鹅,也要自己再种些土豆地瓜。

    哪怕就是那匹夏尔马,原本他以为那单纯只是丽华的宠物,但接触了几天才发现,那马也是匹赛马,并不是一个吃闲饭的家伙,只是参加的是挽马赛而已——拉着一吨重的铁橇爬坡,也能用来博彩,就是比赛场次不多,也不太刺激,没有平地速度赛马受欢迎,赚不了大钱。

    “雾原桑,日常口粮一定要注意,必须让深水乌贼的稳定脂肪率保持在15%以上,最好能有20%。”大崎山交代完了配方,又特意强调了一句。赛马冲刺一公里,消耗的体能是慢步前行的78倍,大约要700大卡的热量,这些全来自燃烧脂肪,所以马掉了膘就等于赛车没了燃料,你车再好也白搭,绝不能轻视。

    雾原秋连连点头:“我知道了,到时饲料还要你们提供一部分,特别是干饲料和多汁饲料,精饲料我那边会自己制作。”

    马吃得很多,平时要吃大量的干草、青草来填饱肚子,不然不高兴,而精饲料属于加餐,用来上肥膘。雾原秋只准备用“灵米”来制作精饲料,起码代替掉碳水化合物那部分,不然全让马吃灵米,他那里暂时只有两千多斤,恐怕不够这马吃的。

    “大小姐说过了,我们会定期运去札幌。”市力川在旁边插嘴说了一句,接着又叹道,“但削蹄怎么办?”

    马蹄子也要养护,换马蹄铁并削切蹄子修整,必要时还要涂油,不然蹄子会烂,而马的蹄子就像赛车的轮胎,你轮胎都坏了,不出事就不错了,想跑得快连想都别想。

    这可是个技术活,没按表调配饲料那么简单,雾原秋短时间内想学会也不可能,但他也不太担心,六周才削一次蹄,还早得很呢,估计到时“深水乌贼”都开始参赛了,自然会有专业的马场工作人员随行,哪怕就是灵米没那么快见效,了不起再把马送来处理便好。

    他只是答道:“我日常会检查,要是需要削蹄就通知你们。”

    市力川叹了一声:“也就只能如此了。”

    他搞不懂为什么非要把马送到札幌去,那边又没有犬金院家的牧场或马场。札幌开发得太早,十九世纪就基本定了格局,犬金院家现在一时无法插手进去,非常不方便,但雾原秋坚持要带走这匹马,丽华身为马主还同意了,他们也没办法,只能多尽尽力,希望让这匹马少受点罪。

    雾原秋也尽力学,就听专家的话,这马就是他以后的印钞机,他必须伺候好了。看深水乌贼吃过了饲料,拍了拍它的脖子,笑道:“我带它去溜溜。”

    马爱动,不喜欢长时间站在马厩里,你必须经常带它出去溜溜弯,不然它又要不高兴了。

    “去吧!顺便我们再练习一下固定鞍勒,千万注意不要伤到它。”市力川和大崎山全力配合,真能说一声尽忠职守。

    “好,这次我来,你们看着。”雾原秋自然不会拒绝练习,马上去搬鞍具。

    “深水乌贼”就很安静地站在那里让他摆布,只是偶尔打个响鼻,斜着眼看看他。

    赛马通常情况下脾气都不是太好,脾气太好的赛马也不是好赛马。放到比赛中,为了争胜全力奔跑到吐了血,硬切内圈失去平衡摔翻了的,乃至把自己腿跑断还一撅一拐走向终点的,比比皆是,那有这种品质的马,特别是公马,略有不爽给人一蹄子真是再正常不过。

    它老实只是因为吃过雾原秋的苦头,被雾原秋按在地上摩擦过,而它挺聪明的,确定了自己搞不过雾原秋,也就不搞事了,只是还是会斜着眼看他,绝对没有一般马匹那么温顺。

    雾原秋也不管它是不是斜眼打响鼻,只要上了赛道它能发疯一样跑就行,平时态度不需要计较,只在那里小心装鞍勒腹带,随口问道:“今天没看到犬金院同学,是又去札幌了吗?”

    大崎山没答,跟在雾原秋后面检查,免得表面看起来没事,回头跑起来鞍具、勒带摩擦弄伤了马,而市力川也在旁边认真看着,生怕出错,嘴里答道:“是的,大小姐一早就走了。”

    丽华很喜欢和雾原秋一起玩,但身为大小姐,她也不可能来陪雾原秋铲马粪,硬陪了一天后就溜了,估计现在正和千岁、三知代以及美佐混在一起玩得正高兴——她早就想和朋友一起玩了,抓到这种机会怎么可能放弃。

    雾原秋自然不会在乎,多个人缠着美佐那小东西挺好。

    等一切准备就绪,翻身上马,骑着深水乌贼就出去溜达了——学得也差不多了,该把这马运回去了,到时装进壶里慢慢喂!

    …………

    好快乐,真的好快乐!

    这是美佐这几天的感受,三个姐姐大人还有小花梨带着她跑遍了札幌,又玩又吃又笑又闹,让她快乐似神仙。

    当然,也有让她奇怪的地方。

    千岁姐姐就不说了,这似乎是阿秋的正牌女友,或者该说两个人就差一层窗户纸没捅破,不然早该正式交往了,那她陪同算是正常。丽华姐姐也算正常,她虽然有时喜欢充大瓣蒜,经常说一些非常自夸的话,但她本质上挺单纯的,玩得比谁都起劲,那她陪着也算合情合理,但三知代这位漂亮大姐姐整天也跟着,这就有点不太正常了,总不能她就是为了每天一起吃饭团才愿意花时间到处乱晃,她看起来也不是多热衷团体活动的那种人。

    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了,这三个大姐姐,都喜欢阿秋那蠢货!

    令人难以置信啊,没想到阿秋那蠢货竟然还会受欢迎,原本以为他会在札幌孤苦伶仃,饥一餐饱一顿,结果他在札幌过得这么舒服。

    而且这也太令人惋惜了,明明这三个姐姐都这么好。

    千岁姐姐性子聪敏,做事有条有理,能把事情安排得妥妥当当;

    丽华姐姐性子娇憨,傻傻的却也单纯有趣,而且家里超级有钱;

    三知代姐姐很有教养,待人礼貌,颜值还特别高,跟在她身边回头率都能上升100%。

    这三个人无论是谁都配得上阿秋那蠢货,没想到竟然都和他一腿,真的是鲜花插在了牛粪上,好白菜全让猪拱了。

    美佐吸着果汁,真想背刺雾原秋一下,拆穿他的真面目,但又有些犹豫,毕竟要真有三个这样的嫂嫂,那她以后可是爽翻天了。

    不行,不能背刺阿秋,要让他把后宫开起来!

    美佐一握小拳头,再次坚定了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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