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风得知秦标昏迷。
已经是两天后的事儿了。
“好好的怎么就昏迷了?”
秦风眉头皱起。
红鸾摇头。
“是御医第一时间派来的人,要辽地的老山参以及活鹿等药材。”
“必须要最快速度送到京都去。”
秦风点头。
“派人安排了吗?”
“奴第一时间就奉王爷命令调遣了快船,让东胡部落送来了活鹿,合着辽地医院内的珍稀药材,都送到了京都。”
“做得很好。”
秦风听此,松了口气。
“大哥绝不能出事儿!”
事关大庆皇位延续。
绝不能出现半点差池。
有父皇跟大哥在。
就有人能给秦风遮风避雨。
虽说秦风如今已能为庆皇与太子遮风避雨。
可这种亲情,往往是最为难得的。
秦风不希望秦标有事儿。
而这态度。
必须要跟下面的人说清楚。
以免辽人出现了误判,从而产生做了不对的事儿。
最后造成无法挽回的影响。
“属下清楚。”
红鸾自称属下。
就代表着这事儿会告知所有辽人。
秦风点头。
“可惜辽医并不擅长这类疾病。”
秦风满是感慨。
心疾,一冷到一累到心脏就不舒服。
也不知道心脏的血管会不会堵。
一旦堵住。
在大庆基本就无药可救。
秦风倒是知道能在心脏处放支架。
但那需要外科手术达到极高的水平。
而且支撑心血管的材料,以辽地目前的能力,还远远制造不出来。
辽地的材料学。
还相当原始简陋。
更不用说。
秦风也判断不出大哥到底是什么病。
“不能累到,只能静养。”
“好在打完北胡后,大庆应当也就没有什么大事儿了。”
秦风觉得,似乎该提一提速度了。
“白平姜平,前往中原了吗?”
“已经动身两天了,估计得耗费二十多天的时间,才能选调完毕,到时乘船来辽。”
在铁路无法贯穿大庆南北时。
辽地的蒸汽船,反而成为了最快的交通方式。
至少往倭地流放大庆犯官后人。
就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只是。
往倭地流放的。
有个很严重的问题。
就是流放过去的,全都是男人,根本没有女人!
女人在任何时代,任何时期。
都是稀缺资源。
犯官家的女子,无论姿容还是家教,毫无疑问都是相当不错的!
这自然不可能轻易流放到大庆境外去。
而一群男人在倭地,通过劳作去生存。
未来这些犯官后人别说后代崛起了。
还能不能有后人,都是两说。
“倭地倒也需要一些人,继续在那种地。”
秦风想了想。
准备以后有机会了,往倭地送些高丽女子。
如今的高丽境内,男丁基本快绝了。
也许差一点,就快成为彻彻底底的女儿国了。
总之。
倭地必然会成为补给地之一。
至于要不要给倭地重新起个名字。
秦风还没想好。
准备以后再说。
而且。
这个由汉武帝时期赐下的名号。
形容的当真很形象。
秦风微微摇头。
“五哥最近如何了?”
“意气风发,当牛做马。”
红鸾毫不犹豫答道。
“嗯?”
“五哥对那两个儿子很上心,办事儿也比往日稳重了许多,处理事务也没有往日那么端着,也能脚踏实地了。”
身为辽王侧妃。
也是能跟秦风一样,叫秦博一声五哥的。
秦博以往最大的问题。
毫无疑问就是眼高于顶,无比的傲。
总想着强爷胜祖。
上来就给自己的人生,来了最高难度的挑战。
试问古往今来,能胜过庆皇者,怕是一只手都数不过来。
若让历代帝皇,拿着庆皇这个天崩的剧本开局。
怕是也很难走到今日这一步。
毕竟就一个碗开局。
拿啥玩?
老五想超越的,再过个几百年上千年。
又有几人能做得到?
好在。
如今的老五,已经认识到了现实。
而且似乎是随着两个儿子的出生,变得稳重了。
“这是好事儿。”
“就是五哥有空就向辽人询问,该如何才能更好的打儿子。”
秦风听此,嘴角不免有些抽搐。
辽人的儿子。
普遍都住在学校里。
从小到大,都是集体生活的。
而辽人若是打儿子的话……无论说再多,都有可能是在跟五哥吹牛。
因为辽地的男人要是敢打儿子。
打完后基本要被老婆揍。
揍儿子揍的兴许没多疼,总不至于下死手。
可要是被老婆打。
那真的是往死里打!
如今的广宁城,有一家棋牌室。
辽人,有几个爱下象棋打麻将的?
如今还没有这个习惯。
而那个原本冷门的地方,如今已经成为被媳妇家暴的辽人聚集地。
辽王府里。
就有这么一位亲兵。
若论打仗啥的。
啥说的没有。
绝对一等一的好汉,各项能力都不差了。
可回到家里。
似乎就跟个受气包似的。
被媳妇打了好几次了。
连手都不敢还……
在大庆。
被打的往往是女人。
在辽地,这个情况则被颠倒了过来。
辽地的女人。
特别是最早的那一批。
一个个比男的都要更加彪悍。
再加上辽地女人工作,并不比男人差太多,地位相对也高。
也就导致了如今这种情况。
当然。
这多跟辽人不愿意跟女人一般见识有关。
五哥来问辽人这事儿。
可真是问差人了。
给的经验,但凡要信了……
那秦风也不知该说啥是好。
“有机会跟五哥说声,能不打还是不打的好。”
秦风交代了句。
这个老五啊。
简直让他这操碎了心。
“另外再跟他说说李渔的事儿。”
“堂堂的辽地海军统帅,就因为回家打了儿子一下,被他老爹追着抽。”
“一点海军统帅的脸都不给留。”
秦风希望五哥,能从这件事儿里,有所领悟吧。
已经暗示的不能再明显了。
“奴会如实派人告知五哥。”
秦风点头。
“本王再写信一封,连同药材一同送到京都。”
秦风提笔就写。
往常写信,秦标要求用毛笔写。
秦风估摸大哥也有收藏癖好。
喜欢收藏好字。
毕竟秦风的字,如今也算得上一字千金了。
至少论书法,大庆能与秦风比肩者并无几人。
太独一无二了。
只不过如今事情匆忙。
用钢笔写,更方便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