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水市的一处出租房内,虽然现在已经是晚春,天气却还是一阵一阵炎热和一阵寒冷。
白色纱窗后面是一间八十平米左右的白色卧室,一个女孩儿正在趴在桌子上酣睡,脚下的电热毯被她踢掉了,胳膊、小腿、和肩膀都裸露在了外面,乌黑锃亮的一头短发。
若是不考虑趴着睡觉对于脊椎不太好的情况下,女孩儿的睡眠质量绝对可以得到一定的真传,可能是因为太困了,女孩儿睡觉的姿势是那样的沉,忽大忽小的呼吸声音也是那样的匀沉,女人不过三十岁左右的样子,看起来保养的还不错,她的皮肤上有一种玉石一般的质感。
“孙子来电话了,孙子又来电话了。”早上七点半,一阵令人觉得厌烦的声响直接传来。一个有些消瘦的身影没有抬头,用手不断地在桌子前面摸索。顺着这串声音,也是特别顺利的找到了手机,果断的关上了电话。房间重新归于安静。过了二十分钟,一直趴在桌子上的人终于抬起来了头,揉了揉自己蓬松的头发,睡眼惺忪之中又在摸索着自己的眼镜。
只剩下装满了咖啡的水杯和一直亮着屏幕的笔记本,无言地说明自己的主人昨晚到底经历过了什么。
直到凌晨之前房间中充满了无奈的叹息还有噼里啪啦的键盘声,却在天刚刚擦黑的时候变得异样的安静。
终于在一堆草稿纸下面翻找到自己电话的王爽生无所恋看着自己的书桌上厚厚的一沓草稿纸,静静地发呆。
她是一名靠着文字吃饭的自由编稿人,从一流传媒大学毕业的她曾经也是光鲜亮丽的都市丽人,大学刚刚毕业便去了一家知名报社做记者,凭借高超的文学功底和文字水平很快便写出了许多震惊社会的文学故事。
只不过爬得越高摔得也就越惨。
树大招风的她很快就被许多黑心企业联手坑骗了一把,从知名媒体人变成了无良撰稿人。
就连不知情的民众也在社会舆论的倒向下口诛笔伐,王爽很快也就被迫辞职,好在这些年自己存下了不少钱财,出国去散了散心,今年十月份再一次回到了流水市。
王爽关上了有些昏黄的台灯,那一杯早已经冰凉的咖啡早已经失去了昨晚的温度。
王爽闭着眼轻轻的揉搓着自己的鼻梁,佩戴许久的金丝眼镜就放在一旁,同一个经历过三天三夜的士兵一样,金丝眼镜已经不会在灯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了。
这是她的习惯,只有每天晚上才会坐在笔记本电脑前面不断敲击着键盘。
黑夜是她的伙伴,咖啡是她的伴侣,因为在自己最为无奈的时候,也是只有这两样东西没有在最后关头背叛自己。
本来挂掉电话的王爽还想在睡一个回笼觉,不料电话又重新响起。
王爽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有些无奈的开到了免提,十分熟练的堵住了自己的耳朵。
“王爽,你大爷的,给你打电话你也不接,刚才主编还问你的文稿写到什么地步了,我告诉你,我可是给你圆过去了。下周你要是再不给我一篇满意的小说,后果自己考虑好。”
嘟嘟嘟。
电话再一次挂断了,来电人是兔子,也是王爽的大学同学兼任死党,虽然兔子在有些方面不如自己,可是这么多年稳扎稳打下来,也算是有所成就,目前在一所三流报社担任娱乐媒体半天的副主编。
也是多亏了兔子,才让王爽算是有了一定的经济来源。
两个人约定好了,由兔子给王爽提供素材,而王爽负责对其撰稿,再由兔子负责整理润色。因为王爽在新闻界臭名远播,所以也就只好出此下策了。
王爽却还没有在睡意之中走出来,老僧入定一般地看着没有一个字的电脑屏幕,狠狠地扇了自己一个嘴巴。
随着狗仔队的大规模流行,许多当红小生和网络潮人对此也是十分在意,出门不是将自己包裹的像是粽子一样,就是坐在车中不下来。
这一番举动对于素材的积累也是造成了一定的不便,都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素材的支持,王爽也是不知道该从何处下笔。
王爽站在出租房的窗外自言自语地说道:“哎,昨晚又一个字没有写出来。”
自暴自弃的王爽走到了阳台,拉来了窗帘,一束十分耀眼的强光照射了进来,满屋子的阴暗也是一瞬间被清扫干净。
王爽看了看满地搓揉成团的草稿纸和电脑屏幕上空无一字的屏幕,狠狠地跺了跺脚。然后开始了洗漱。
三天已经没有出过门的她,今天终于决定要给自己购买一些余粮顺便在吧那一块坏了半年的闹钟给简单的修一修。
那个闹钟是她在上大学的时候在校门口抽奖抽出来的,那是一个类似于皮球的黑色球形物体,看起来比鼠标还要大上一些。
它的存在可是说是王爽的噩梦,因为每一次王爽都会在它的督促下,即使心中一万个不情愿,还是要起来按时码字。
然而自从那件事情出现以后,受到了严肃打击的王爽便停笔不在继续撰稿了。
有些事情说玄就是很玄,那一款闹钟十分皮实,每一次在最关键的时候总是不断的在桌子上翻滚,即使在一两米的桌子上摔下来,闹钟却还是坚持不坏。
而且它根本没有小睡片刻这个模式,一旦你没有及时的控制它,它就会满屋子乱滚随后声音越来越大。
在原来的时候,不管王爽怎么折腾它都没有坏,可是在不用这个闹钟几天之后,闹钟便像是死机一般一动不动了。
至于零食和方便面,现在这些可是王爽晚上所必备的东西,远的不说,方便面应该在准备上一点了。而且再不去晒晒阳光,可能自己就离死不远了。
经过几分钟的穿着打扮,王爽也是打开了门,摆出了一个厌恶阳光的姿势。
今天的风有点大,虽然已经过完了新年,大街上的人群之中却仍然充满着开心和愉悦。
王爽走到热闹的人群之中,却感觉到自己丝毫的融入不进去,自从自己被网暴之后,那种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仿佛一夜便丢失了一般。
现在的王爽早就下定决心了,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过一天算一天,靠着自己闺蜜的帮助,虽然不说大富大贵,却能勉强糊口。
老天爷却一点也不想让这个年轻人好好的生活下去,最近的王爽打开电脑,思绪全无,有的时候干坐半天却写不出来一个字。
“元宵喽,新出笼的元宵喽。”街道两边传来一阵阵的吆喝声。
王爽看到了各处商家都趁着元宵节打着卖元宵的活动。
今天是新年的第一个月圆,自己要不要应景买上一些。王爽想到这里立马摇了摇头,希望自己可以把这种想法给摇晃出去,一斤元宵可以购买两三袋泡面,而且元宵那种东西,还不如外卖来的方便。
自己可不想为了一顿元宵让自己在麻烦一顿。
王爽下定了决定,一路小跑抓紧时间离开了这里。
不行,前面也是居民街不能在那里走,我要绕路。
王爽下定了决心,然后走了一条自己从来没有走过的小路,这应该是一条能够直接通向大学城的小路。
虽然自己极少出门,但是对于自己出租房周边的地理环境还是比较熟悉,因为这里靠近学校,但是远离市中心。
对于那些上班族和工作党来说,这里的位置有些偏远,可是对于学生和像是王爽一样的自由职业者来说,这里的房价便宜并且实惠。
王爽觉得好奇怪,自己已经生活在这条街道半年多了,为什么从来没有走进来过,走了一段时间的王爽突然有些后悔自己的行为,今天的天空那么晴朗,这条小巷确实那么的与众不同,幽暗的小巷之中没有一丝的光亮。
王爽下意识地裹紧了自己身上的围脖,水管的滴答滴答声也是听得一清二楚。这条幽深的小巷好像没有尽头一般。
王爽看了看自己的手表,心中吃了一惊,自己感觉已经走了很久,才过了五分钟吗?
王爽有些惊恐地看着手表,心里下意识的嘀咕了一句:“我去,不会大白天的碰到鬼打墙吧。”
王爽加快了脚步,一边跑一边看着自己的手表,终于一束光亮照了进来,是出口!
王爽不禁加快的脚步只不过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一个冲刺竟然撞到了一位大妈。
大妈有些厌恶地看着王爽,下意识地捂住了自己的手提袋,嘴里嘟囔着:“你这小姑娘,看着文文静静的,怎么大白天的到处跑啊,小心撞到人啊。”
王爽回过了神,回头望去,这条小路其实没有那么长,站在这头直接可以看到那头。
这可真是大白天的遇到了怪事。虽然心里是这样想着,嘴上却连忙的道歉:“对不起,阿姨,我有点急事,我要赶紧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