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内情的高杨他们没有什么表示,但汉克和布莱恩这几个人,却是一脸的错愕。
良久之后,却是塞西斯一脸不可思议的道:“不会吧?不为纽约洋基打球,去为鱼腩德州游骑兵?”
弗莱耸了耸肩,道:“就是这样,我得去德州游骑兵,不过,什么时候能去就不好说了,也许今年,也许明年,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去,我说过,我暂时不会打职业棒球的。”
汉克一脸的困惑,道:“为什么你现在还不能打棒球?这是为什么呢?”
弗莱沉声道:“不为什么。”
谈话似乎没有进行下去的必要和可能了,汉克一脸的无奈,看了看布莱恩之后,却是耸肩道:“好吧,看来我只能接受这个结果了,不过,史密斯先生,我们真的是很有诚意的,我想说的是如果你什么时候改变主意了,纽约洋基随时欢迎你,这里的大门一直为你敞开。”
看来汉克要下结语了,这时布莱恩却是急声道:“嗨,弗莱,既然来了,为什么不去玩一玩呢?我们有球手在练习的,你可以去活动一下扔几个球嘛,我们的场地可是很好的,还有,你清楚自己的实力吗?我们有专业的设备可以帮你搞清楚自己的实力,比方说,测个球速什么的,不是挺好的吗。”
弗莱有些意动了,让他离开撒旦去打职业棒球他是不肯的,但只要不让他离开撒旦,他乐意用所有的空闲时间打棒球。而且他也确实想知道自己的能力到底达到了什么地步。他光知道自己投球快。可到底快到了什么程度却是不知道的。
弗莱看向了高杨,他已经习惯了听高扬的话行动了,当然,除了让他离开撒旦这件事。
高扬笑道:“去吧,玩玩也不错,我们又没有什么事。”
弗莱立刻点头道:“好啊,那就去玩玩。”
布莱恩立刻笑道:“很好,我们已经做好准备了。请跟我来。”
汉克看了看摩根和塞西斯,轻声道:“我们也去看看吧。”
塞西斯急声道:“去,去看看。”
浩浩荡荡的一行人走到了球场上,此时球场上已经有四五个人在训练了,他们是住在纽约的洋基球员,虽然新赛季还没有开始,但他们会每天都到球场上进行训练以保持状态。
纽约洋基的主教练也在,另外还有教练组的两个人,另外,球探罗杰鲁斯也在。
看到弗莱之后。罗杰一脸的欣慰,他走到了弗莱的身前。伸出了手笑道:“年轻人,辛好你来了,否则我可就难做了,来,投几个球,吓他们一跳!”
弗莱和罗杰握了握手,笑道:“对不起,我当时有些意外。”
罗杰连连摆手道:“没关系没关系,来,我们开始吧,你要换身衣服吗?先热热身。”
弗莱看了看棒球场,他确实还没在这么好的球场上打过球,脸上浮现出了笑容之后,一边挥舞着手臂,急声道:“不用换衣服了,就这样吧。”
布莱恩大声道:“把测速枪打开,吉拉迪先生,给我们的客人安排个击球手。”
主教练明教约瑟夫吉拉迪,他得知弗莱已经到了球场上,立刻就带着教练组的人赶了过来,不用布莱恩吩咐,他也早已经打算好了。
“迪马乔,你来击球,卡莱尔,你来做接球手,好了,我们来个小小的练习,测速枪准备好了吗?好的,可以开始了。”
两个球员走到了位置上,击球手是纽约洋基的主力击球手,基本上都是挡任第二棒或者第三棒的位置,虽然不是最重要的那个强打,也不是全明星,但实力绝对是职棒大联盟里的一流水准。
让一个主力击球手为一个新人做训练练习,迪马乔心里确实是有些不爽的,但是迪马乔可不傻,不爽归不爽,不过看到大老板,经理,主教练全都来了,而且还很重视那个新人的样子,迪马乔只会好好的配合,而且还会用出所有的本事来争取打出几个好球。
主教练亲自站到了裁判的位置上,对着手里拿着球的弗莱大声道:“准备好了吗?开始。”
弗莱屈身将身体舒展开后,奋力将棒球以上投的姿势扔了出去。
咻的一声后,接球手将棒球接在了手里,而那个名叫迪马乔的击球手,却是在一棒抡空之后,脸上极不自然的正在挥舞着球棒。
“好球!”
主教练大喊了一声后,随即把视线投向了看测速枪的一群人,而这时罗杰用兴奋的语气大吼道:“六英里!”
布莱恩连连的点头,他终于亲眼看到了弗莱的投球。
在老板面前证实了他没有吹牛说大话,也没有浪费老板亲自出马把弗莱请来的所耗费的功夫,这很好,但是让布莱恩郁闷的是,弗莱表现再好,却不肯加入洋基。
一球成名,也就是这样了,当弗莱第一球就扔出了一个超过一百英里的速球时,很多事就已经注定了。
主教练一脸的兴奋,看那个叫做迪马乔的击球手再次将球棒扛在了肩上,做好了击球准备后,立刻挥手示意弗莱可以继续投球了。
弗莱没有改变战术,他再次将球扔了出去,没有什么改变,还是速球。
“英里!英里!”
这次是布莱恩自己大声喊出来的,而汉克把头凑过去看了看代表球速的数字后,再看向弗莱的眼神,已经变得很热切了。
弗莱第三次把球扔了出去,飞行轨迹和落点几乎毫无变化,可那个击球手就是打不到。
迪马乔尽力了,可他就是打不到。
“英里!”
布莱恩再次大吼了一声,球速还在上升,这很正常,弗莱没怎么热身,这还只是他投出的第三个球而已,如果他把身体活动开了,天知道能把球投到多快。
对于投手来说,几乎所有的投法都可以练出来,但是速球不行,速球不是练出来的,速球是天赋。
时速超过一百英里的投手不是能练出来的,弗莱就凭他投出的三个球,完全能让职棒大联盟所有球队向他抛出橄榄枝,哪怕其他的什么都不会也没关系,有这球速就够了。
但弗莱可不是只有球速,他有天赋,但他不只是有天赋,还有技巧。
如果这是一场比赛,迪马乔已经被三振出局了,而且还是在弗莱完全没有改变球路,投出的轨迹完全以相同的路线飞行的前提下,不过这只是为了让他验证一下弗莱的能力,所以可怜的迪马乔还得硬着头皮继续下去。
迪马乔已经决定了,只要弗莱投球,就按照刚才的轨迹打下去,什么都不管了,只要能及时把球棒放在球路上就行。
弗莱第四次投出了棒球,这次他的球速确实大幅下降,但是,迪马乔挥出的球棒再次落了个空。
“啊,蝴蝶球,上帝啊,他可真是个宝贝。”
汉克的脸色很复杂,皱着眉头,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而主教练他们却都是一副惊恐的模样,罗杰说的没错,弗莱确实成功的吓到他们了。
弗莱笑的很自信,很开心,他拿起了球,每次都换个方式把球投出去,他在展示自己的绝技,告诉别人他是个怪物。
一个天才的诞生,源自一个父亲带了个棒球作为礼物送给自己个孩子。
能从五六岁开始就拿着棒球扔,没有陪他玩的伙伴,没有观众,甚至周围连个能正确拼写出棒球这个词的人都没几个。
弗莱的棒球之路很孤独,没有人能帮弗莱接球,所以弗莱只能把球扔的很准,只有一个棒球,不能弄丢,所以弗莱只能拿着石块儿当棒球扔,到了后来,弗莱不用任何人教,自己就开始摸索所有能投球的方式了。
就这么从小扔到了大,一个能耐住寂寞,玩着与环境格格不入的东西也坚持玩到了大,能做到这些,必然是对这项运动有真爱。
“上帝啊,他是上帝的杰作,我看球这么多年了,还未见过如此,如此疯狂的投手,我现在不想知道他会什么,我想知道他到底不会什么!哦,可怜的迪马乔,他可真坚强。”
塞西斯是个棒球迷,他的嘴从张开就没合起来过,而他之所以对迪马乔产生了同情,是因为那个一流的击球手竟然一次都没打中。
一次都没打中,如果这是比赛,迪马乔已经崩溃了,实际上他现在也已经接近奔溃边缘了,不过在老板和经理还有主教练面前,被一个新人打的惨不忍睹,迪马乔的心理素质已经够好了,他很坚强。
汉克一脸的狂热,咬牙切齿的道:“我必须得到他!不管付出什么代价,他必须到纽约洋基来,德州游骑兵配不上他,他属于纽约洋基!”
塞西斯急声道:“汉克,你必须做点儿什么!绝不能让他去德州游骑兵,他有改变,不,他有颠覆整个联盟局势的本事,他是块瑰宝,而你是第一个接触到他的,如果这样还被德州游骑兵把他抢走,这是耻辱!”
汉克点了点头,一脸庆幸的道:“没错,没错,我们的运气太好了,不,或许我们该感谢大都会,如果我们真的能得到他,我一定会正式发表个声明感谢大都会的,你等着吧,伙计,弗莱一定会代表洋基打球!而我也一定会感谢大都会!”(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