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城的雨越下越大了,这里是我的故乡,难以想象我曾在这个多雨的城市里度过我庸碌无为的一生。

    “先生,你能帮我签个名吗?”

    蛮可爱的小姑娘,大概是从我脖颈上挂着的那枚玉坠上认出我的。

    我接过她递来的相片,在上面签上我最近二十来年的新名字,象征性地对她微笑着说了句“好好学习”之后,我收起伞,走入略显拥挤的大巴车。

    这是我经历过的第四千六百八十二次人生,和具体时间的误差大概有两位数左右。

    应该没三位数,因为活得太久而陷入疯狂的那些岁月,应该只有八九百年左右。

    我呢,在最初的人生中应该是个普通人吧,普通的家庭,普通的人生,普通的大学,普通的工作,和大多数不知道日子怎么过的年轻人一样,在父母的要求中匆匆忙忙地找了个妻子结了婚,有了孩子,最终在柴米油盐的日常中渐渐弯了腰,白了头,像是完成任务一样,最终在一场突如起来的疾病中无可奈何地闭上双眼,在灰白色的长廊中迎接死亡。

    之后的第二次,第三次人生,大概是场意外?

    第二次睁眼时还没搞清楚状况,只记得那时所有想说出的话语出口都变成了啼哭,等了不知多少时日后终于能够睁眼,看到的却是本该离去多年的父母。

    年迈其实是一种疾病,它介乎于心理和生理之间,是由逐渐升腾的无力感引发出的孤寂,是发现再怎么努力也无法改变现状的颓唐,是一切都开始褪色后的彷徨。

    至少在我看来,老化的本质,就是人类在接受自己即将离世的现实之后,潜意识里让自己不再留恋世间的一种做法。

    有一说一,挺窝囊的,和那只吃不到葡萄的狐狸没什么两样。

    至少在我获得第二次机会后的第三年,我就摆脱了这种心态,成功让自己变回了曾经那个对什么事都游刃有余的年轻人。

    第一次重生,因为眼界和思想都还只是个偏僻小城中的小市民,我从三岁起就抱着高中的教科书死读生啃,学习各种知识,事实证明智商这种东西还挺玄学的,上辈子拼死拼活也只考了个普通大学的我,这次居然真的在第三次高考,也就是我十二岁时考上了首都的大学,一度被媒体称之为“枫城神童”。

    之后经历了各种各样的折腾,因为知道未来基本走向的原因,在我毕业,成年之后,靠着投资多少挣了点钱。

    我过上了挥霍无度,醉生梦死的日子。

    这种生活真的很没意思,但很可惜我在人生中第二个三十岁后才发现这个事实。

    我开始环游世界。

    用了五年,踏遍了每个角落,淌过了每条大河,游尽了每片山野,穷到只能喝山涧的深村,奢华到以香槟代水的绿洲,终年无法落地的海船。

    在旅途中,我见了太多东西,有时候倦了,便在某座寺庙,或者教堂里静修个几生几世,妄图参透世间的本质,但最后的结果大都是些无意义的顿悟,佛者不能渡己,神仙无法救世,在发现所谓的信仰只是那些寿命有限的普通人用来说服自己安详离去的成瘾剂之后,我就烧了那间名家打造的金身罗相,从此不惑天象,无念神佛。

    事实证明,人活得太久,就不算人了。

    我有时候会去那些充满战乱的国度当个无恶不作的大军阀,率领着一众未受过教育的狂信徒们一路向西,期间屠戮妇孺,欺杀百姓,所过之处寸草不生,最后的结局往往都不会太好,有时候被敌人暗杀,有时候被友军背刺。

    我在所有国家都任职过高官,我清楚每个国家上不得台面的阴诡手段,我曾亲手送走了无数阴险狡诈的野心家,也曾带着一群内心充满信仰的有识之士打破规矩,守护正义。

    所以,我其实是能逃过那些惩罚的。

    但是那又如何呢?

    反正死后的下一秒我又会重新从母亲的怀抱中苏醒,再次为了呼吸而发出尖锐而悠长的啼哭。

    我已经不算是人了。

    人是注定在庸碌中死于病痛的一颗齿轮,是“文明”这个系统的一部分,他们每次呼吸都是为了文明能够延续,每次自以为是的心动都是自然的遗赠,每次荒唐的选择都是兽性和理智间互斥而诞生的恶果,是傀儡,也是基石。

    说真的,作为个体,我已经和文明站在金字塔的同一层了。

    我不死不灭,不老不朽,通晓古今,掌控未来。

    我都算是一个“神”了。

    “那个...年轻人,能给我让个座吗?”

    抬头,一个老太太站在我面前。

    她是左街拐角那家鞋铺老板的丈母娘,丈夫死于战乱,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那年闹饥荒,她背着尚在襁褓的小女儿,带着两个刚上小学的儿子,卖了所有家产才勉强换了张火车的站票,靠着蹭别人吃剩的饭渣才在火车上熬过那地狱般的两个星期,来到据说能吃饱饭的枫城打工的。

    “当然可以。”

    我朝她笑了笑,起身给她让了座。

    她的腿在下了那辆火车之后患了风寒,每到这种雨天都会感到刀割般的疼痛。

    “谢谢,谢谢。”

    老太太感激地朝我点了点头,解脱般的,一把坐下。

    我没再和她说话,我知道她是那种一开口就停不下来的老太婆。

    枫城的每个人我都认识,我当过他们的挚友,老师,伯乐,我了解他们的一生,我知晓他们的优点,缺点,我几乎算是他们的半个亲人,尽管他们全都忘了我。

    像是眼前这个老太太,我认识她的那次轮回,是我给她送的终。

    她死于心梗,孩子都在外地奔波,是我将她送入灵堂,点上香火,念往生咒,刻楠木棺。

    她的两个儿子都是有名的工程师,唯一的女儿正巧在外地旅游,他们走时逍遥自在,回来却匆匆忙忙,满是懊悔。

    “尘花巷,到了。”

    “年轻人雨打,记得看路啊。”

    “知道了,谢谢。”

    我向她告别,下了车,撑起伞。

    这种大黑伞用起来很舒服,尽管撑着它走向谁家都像赶去报丧的,但头顶厚重的黑色天幕遮住乌云和细雨时,真的能给人一种极大的安全感。

    我讨厌雨。

    尘雨巷和它的名字一样充满诗意,青砖瓷瓦,老墙旧门,淡绿色的爬山虎上时有几朵不知名的蓝色花蕊绽放,隔着老远就能看到中间那家院子里遮天蔽日的大槐树

    每到秋天,我都会带着两坛碎花酒上门拜访,那人闻到酒香,也不来招待我,转身便到厨房大火炒香两盘腰果,切二斤牛肉,彼时我与她坐在大槐树下的石桌椅上,吹着秋风,品着烈酒。

    叶落如画,黄昏似景,华浮安桑叶,蝉逸恍云间。

    岁清歌,此世何为难。

    道枯荣,彼岸谁人还?

    门上的狮环还在,想必她还没到落魄的那些年。

    我犹豫了片刻,最终还是敲了门。

    敲了十三下,很早之前养成的坏习惯,在某些地方这么做会被打。

    “谁啊?”

    慵懒的女声自那边响起,大概刚起床。

    “我。”

    “你是谁?”

    “旧人。”

    “我不信。”

    “你认识过那么多人,为何不信?”

    “我认识了那么多人,为何要信?”

    “凭我带的两坛酒?”

    “什么酒?”

    “好酒。”

    “酒在哪?”

    “树底下。”

    “哪?”

    “东面。”

    “...进来吧。”

    门开了,她撑着油纸伞,披着散发,打了个哈欠。

    “铲子在墙角,自己挖去吧。”

    她转身,给我指了个方向之后,便进了屋。

    我叹了口气,随她一起走进那间青瓦房。

    “你好歹给我一件雨披。”

    这雨披大概是她十岁之前用的,我穿上它,活像一个粉衣的雨夜杀手。

    凑活着用吧,我从煤房里拿出铁锹,走到大槐树下。

    冒犯了。

    我心里道了句歉,找到最粗的那个枝干,向下挖去。

    多亏了这场雨,土质变得很松软。

    早就该挑雨天来的,往日被这树所护着的土,又硬又黏。

    现在只是黏。

    三刻,四刻,五刻。

    终于挖到了。

    我将那个木箱子周围的土清了清,随后将铁锹打进木箱底下,往下一敲,在地底尘封了二十多年的老物便露出原貌。

    这是她父亲在她出生那年埋下的梅酒,在她父亲死后,便被人送进了记忆的尘埃,她记得这坛酒的存在,却不知道它的去处。

    这个酒坛很重,大概四五十斤。

    我废了很大的力气才将其抱进屋子里,放在那张实木圆桌的正中心。

    挖下的坑我还留着,木箱的盖子我也没关。

    这酒喝完,我会再用这个坛子酿上几曲新酒,将它重新埋进那个坑里。

    那样的话,下次我来时,又会得到一坛好酒。

    “饿了。”

    我脱下雨披,对旁边刷着牙的女人说。

    她刚才大概是睡了场回笼觉,现在依然睡眼惺忪,脸色糟糕。

    “等会儿。”

    含糊不清的声音从她充满牙膏沫的嘴里蹦出来,难以想象这种家伙会和我聊得来。

    她回头,拿起杯子漱了口,又凑到脸盆跟前象征性地抹了把脸。

    “还真给你找到了。”女人擦干脸上的水渍,“你认识我老爹?”

    我摇了摇头。

    “...算了,想吃什么?我给你做去。”

    “你看着来。”我走到木桌前,打开坛口。

    浓郁的酒香扑面而来,瞬间给这间朴素的屋子装饰了一股朦胧的白雾。

    “馋了。”

    她轻嗅两声,赞同地点了下头,当即便从冰箱里取出一袋熟肉,走入厨房。

    半刻钟后,肉香逸散。

    我已将桌椅摆到窗边,屋檐下有只麻雀正在躲雨,我想让它进来暖暖,没想打开窗的一瞬它就把我当作那食人的恶鬼,逃也似的飞走。

    绵密的雨丝滴进屋子,我却不想关上窗子。

    “你从哪来啊?”

    她端来切好的酱牛肉,递过一双筷子。

    “枫城。”

    “本地人?”她歪了下头,“我看你不像啊。”

    “我也觉得不像。”

    我熟练得从柜子里取出酒具,从坛里舀满一壶,坐下,倒了两杯。

    “你多大了?”

    “挺大。”

    “很大吗?”

    “挺大。”

    她耸了耸肩,拿起酒盏,一口喝尽。

    烈酒催醒了她昏沉的大脑,也带走了她些许理智。

    我们之间大多数初见,她都把我当成一场不算糟糕的辰梦,要等酒醒之后,她看到树下的那抔新土才能认清现实。

    “旅途累吗?”

    这么问着,她给自己倒了杯酒,夹起一块牛肉,“见过什么好风景?”

    “还行,前些年见过一滩凝滞的岩浆,像是染布,挺漂亮的。”

    我确实不像风尘仆仆之人,但我也懒得再问她为何总能一眼看出。

    “还有呢?”

    “天上有颗星星坠落,落在海里变成了岛,场面很壮观。”

    “什么颜色的星星?”

    “五颜六色。”

    “那岩浆在山里吗?”

    “在深海。”

    “和那个岛相邻?”

    “隔得很远。”

    “星星凝滞成了岛?”

    “不是。”

    “是流星?”

    “不是。”

    我们每说几句,便往杯中倒酒,雨从清晨流到晌午,从晌午滴进子夜,酒壶空了又添,添了又空,桌上多了盘花生,过一会儿又加了袋腰果,桌边的两人哭了又笑,笑完又哭,追忆之后满是空荡的忧愁,忧愁又随着再次添满的酒壶烟消云散,男人所讲的故事越来越荒唐,女人听的越来越认真。

    雨下了很久,苍青色的天际是始终没变的风景,潮湿的空气带着些许的海腥味,树下的土坑已经坍塌,泥水淹没了木箱,已经喝醉的二人却浑然不觉。

    过了不知多久,那披着散发的女人喝完了最后一杯梅酒,哼着儿时小曲,在男人讲故事的时候,惬意地趴在桌上,沉沉地睡去。

    男人依然自顾自地说着他在那个沙漠里遇到的孩子,在下意识地拿起酒壶,却发现酒坛里空空如也时才停下动作。

    都到这时候了啊...

    我看了看窗外的天色,乌云已经淡了不少,相信过不久就能见到淡红的朝阳。

    已经睡去的人打着微鼾,偶尔还会说几句梦话。

    我摸了摸她的头,将她抱到卧室里,给她盖上被子,脱了鞋。

    祝你好梦。

    这么念叨着,我将桌子搬回原位,洗了碗,拖了地。

    最后,我从冰箱里拿出青梅和酒曲,酿好新酒之后,将那个坛子埋到原来的位置。

    走时,雨已经停了。

    但乌云还在,所以我依然撑起了那把黑伞,独自离开这人烟罕至的尘花巷。

    这个地方我一生只来两次,一次初见,一次终老。

    她会一直在那颗大槐树下等我,尽管她不知道我的名字,大概也忘记了我的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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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

    某个偏僻位面的监狱里,脸上有一道可怖疤痕的少女敲了敲自己的脑袋,“你在干嘛?”

    “系统?”

    这是死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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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是男配的我只想当咸鱼最新章节第二百二十七章 天游记(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