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父母犹如催命符一般的催婚和相亲要求,最简单的办法是什么?
找个男朋友。
如果没有男朋友怎么办?租一个或者借一个!
这种办法很有效,同时也很危险,恋爱就要结婚,结婚就要生孩子,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万一玩脱了,就尴尬了。
五月二号,别人都在出门旅游,或者过二人世界,沈芳却被沈母拖着来到了一家西餐厅相亲。
不管沈芳在今天早上,如何的赖床,如果的不情愿,最终还是被‘温柔’的沈母给带出门来了。
沈芳今天穿着很随意,因为到了夏天,她穿着一件露脐的小背心,一条短的不能再短的牛仔热裤,脚上一双露趾凉鞋。
为了应付这次相亲,她还专门把指甲染成了五颜六色,包括脚指甲,脸上没有化妆,却背着一个很多年之前买的一个非主流的背包,看起来怎么都不像一个人民教师,反而像是一个不-良-少-女。
沈母对此是有很大意见的,觉得沈芳怎么也应该穿的正式一点儿,给对方留下一个好印象才对,可惜,在母女这场PK战当中,双方都妥协了,沈芳答应相亲,而沈母则任由沈芳如此的‘糟践’自己。
相亲的时间定在下午两点钟,但是,她们一大早就出门了,先是去了各个商场逛了一圈,最后,提前了半个小时来到了西餐厅。
本来,她们以为自己已经来的够早的了,没想到,她们来的时候,曹思喆和其母亲已经提前到了。
曹思喆很帅,身高一米八二,上半身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衣,外面套着一件藏青色的西装,脖子上系着一条领带,下身穿的是一条藏青色的西裤,脚上是一双一看就很名贵的皮鞋,皮鞋擦的锃光瓦亮的,其头型也是最常见的三八分头,头发被打理的一丝不苟,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眼镜,一看就是个绅士,不过,眼镜的度数有些高,反而给人一种书卷气。
在沈芳到来的时候,曹思喆立即站起身来,迎向她们,帮忙拉开椅子。
曹思喆先是很有礼貌的喊了一声阿姨,然后看向沈芳,喊了一声小芳,整个人看起来彬彬有礼。
沈母很满意,曹母也很欣慰,只是,曹母在看到沈芳那花里花哨的打扮的时候,眉头下意识的挑了挑,不过,没有说什么。
双方见面之后,自然免不了一阵寒暄。
其实,主要还是沈母和曹母在那里絮絮叨叨的,而沈芳和曹思喆都没有怎么说话。
沈母和曹母聊了一会儿之后,看到两个年轻人都不说话,两个人对视一眼,就心领神会的起身,说是想要去商场逛逛,于是,这张餐桌上就剩下沈芳和曹思喆两个人了。
“小芳......”
曹思喆率先开口了,只是,他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沈芳打断了。
“叫我全名。”
闻听此言,曹思喆有些无奈的摇摇头,脸上微微有些不悦,不过,这种不悦的表情一闪而逝,他依然微笑着说道:“你这些年过得还好吗?”
“挺好的,吃得好,睡得好,哪哪都好,谢谢关心。”
沈芳不去看曹思喆,只是在那自顾自的玩手机,完全都不想搭理曹思喆。
“听说,你当年考上了师范大学?”
“嗯呐。”
“你本来可以读研的,可以出国留学的,为什么不继续读研呢?反而去当了一个小学老师?”
“不想读研,而且我家里条件不好,没钱。”沈芳抬起头,瞥了一眼曹思喆淡淡的说道。
曹思喆先是一愣,随即苦笑着摇摇头。
如果是别人这么说,他也就信了,可是,他从小跟沈芳就是邻居,沈芳家什么情况他很清楚,虽然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却也不是那种没钱供孩子读书的家庭,沈芳这么说,明显是在敷衍自己。
如果不能拒绝相亲,那么,只能想办法把相亲搅黄了,其中最简单的办法无非就那么几种。
第一,给对方留下一个非常不好的印象,让对方远离你,自己滚蛋。
第二,吓走对方,可以说自己是从事一般人很难接受的职业,或者从事一些高危或低贱的行业,让对方丧失兴趣。
第三,不断的挖苦,讽刺对方,让对方下不来台,让其知难而退。
第四,谎称自己有男朋友,或者离过婚,亦或者是未婚先孕有孩子了之类的。
总之,不管是什么,就是让对方不要对自己产生兴趣和性趣。
沈芳也坚持并且贯彻了这个理论,打扮的如此流里流气,给曹母的第一印象就很不好,至于曹思喆怎么样,沈芳不感兴趣,但是,她看的出来,曹思喆在看到自己这身打扮之后,明显皱起了眉头,只不过,在沈母走过来的时候,紧蹙的眉头瞬间舒展开来了。
而第二点,对于曹思喆和沈芳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因为对方知道她是一个小学老师,老师这个职业既不让人难以接受,也不是什么高危职业,更不是什么低贱的职业,于是,沈芳决定尝试第三种方法。
然而,沈芳还没有开
始,曹思喆却先开始了。
“小芳,女孩子穿这么短的衣服,对身体不好,尤其是将来要生孩子的时候,会很难受的。”
“......”
“小芳啊,指甲油也不要涂了,里面有很多化学元素,对身体不好,不过,你今天没有化妆,这一点儿很好,我很喜欢,毕竟,现在的化妆品都含有各种化学药品,对皮肤不好。”
“......”
“你是师范大学的毕业生,怎么能当小学老师呢?我有个朋友是某高中的领导,我可以介绍你们认识,你去高中教学怎么样?”
“......”
“你是本科生毕业,现在成人也可以读研了,我建议你去读研,顺便拿个博士学位,我现在就是双博士学位,我准备在两年时间内,在拿一个博士学位,你要加油啊!”
“......”
“将来,我们在一起了,你是准备在哪里定居呢?国内还是国外?我现在在国外一家五百强的公司上班,我打算以后定居在国外,这样的话,你也跟着我去国外生活吧。”
“......”
“你是文科生,对文学应该很了解吧,最近在读什么书呢?”
“.......”
自从沈母和曹母离开之后,曹思喆就开始了喋喋不休的唠叨,就像是西游记里面的唐僧一般,让沈芳脑壳疼,更重要的是,这家伙似乎已经把自己当成她的男朋友,不对,是未婚夫了,开始规划他们的未来了,而且,还说的振振有词,让沈芳无力反驳,甚至还觉得这家伙说的真-他-妈的对啊。
随着曹思喆嘴巴的一张一合,沈芳觉得自己就是个垃圾,这三十来年都活在狗身上了,这让沈芳十分的憋屈,也十分的无奈,她数次想要反驳,可是,每当她反驳一句的时候,对方就能反驳她十句,沈芳要崩溃了。
“曹思喆,其实,我有男朋友。”
“嗯哼?!!!”
仰着头,滔滔不绝的曹思喆闻听此言,顿时一愣,有些诧异,不过,他很快就想到了什么,摇摇头,露出一个温和的笑脸。
“小芳啊......”
“叫我全名。”
“阿姨都跟我说了,你大学毕业之后就没有谈过男朋友,一直单身,上学的时候谈过三个,这个我知道,不过,你放心,我不会介意的,毕竟那时候你还年轻,不懂事儿,我可以理解的。”
“......”
沈芳嘴角抽搐,看着曹思喆,心说:【你不介意,我介意好嘛,什么叫年轻不懂事啊,说的你很有经验一般。】
“我真的有男朋友。”沈芳保持着僵硬的微笑说道。
其实,此时的沈芳已经有了掀桌子的冲动,很想把面前的那杯没有碰过的红酒泼在这个自傲的男人脸上,他还是和小时候一样,那么的自恋,那么的面目可憎。
曹思喆却摇摇头,非常自信的说道:“你别骗我了,在我回来之前,我就了解过你,知道你没有男朋友,如果有,那肯定是假冒的。”
【你不去当侦探,真的可惜了。】
沈芳心中暗想,她现在很无奈,也很绝望,从一开始到现在,她就一直处于劣势,谈学历,这家伙双博士学位,谈经历,这家伙出国留学近十年,在五百强公司上班,谈阅历,谈经验,她一个大学毕业就在小学当老师的人,怎么可能跟这家伙比?
看到沈芳那涨红的俏脸,曹思喆最近勾起一个动人的弧度,自信,是的,他非常的自信,于是,他那颗脑袋再次扬了起来,像多年前一样,仰着头俯视着眼前的女孩。
突然,曹思喆皱了皱眉头,因为他看到沈芳笑了,而且笑的很开心,她笑的时候是那么的美,那么的动人,那么的让人欲罢不能,就像当初她站在街道上拿到了想吃的糖果一般,可惜,曹思喆也发现了,沈芳的笑不死冲着他的,而是别人,这个人在自己的身后。
曹思喆顺着沈芳的目光转过头,然后,就看到了一个穿着一身廉价休闲服,一头白发,佝偻着身子,一脸疲惫的家伙。
【这家伙是谁?怎么看都要四十岁了吧?穿的这么土,一看就没什么钱,长的嘛,还可以,但是,怎么看都不舒服,尤其是下巴上的胡子,乱糟糟的。】
曹思喆看着径直朝他们走过来的男人,眉头愈发的紧蹙,心里愈发的不舒服。
“沈老师好!”
就在曹思喆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许琅身上的时候,一个奶声奶气的女童的声音响起。
“月月好,作业写完了没有啊?”沈芳笑着回道。
“啊?有假期作业吗?我怎么不知道啊?”小月月快步跑到沈芳身边,一脸无辜的看着沈芳。
作为班主任,沈芳在听到小月月这样的话语,下意识的板起脸,训斥道:“上课的时候你在干什么?难道没听到我的话吗?”
“开玩笑的了,作业我早就做完了。”
沈芳先是一愣,然后就笑了,伸出手宠溺的揉了揉小月月的脑袋,这是她第一次这么做,而小月月也是第
一次没有躲避。
“啊?沈老师,这个叔叔是谁啊?是你哥哥吗?”
小月月似乎这个时候才看到曹思喆一般,转过头,一脸童真的看着曹思喆,然后嘀咕道:“年纪不大,就是太丑了一些,跟沈老师一点儿都不像。”
曹思喆一愣,随即嘴角开始抽搐起来。
曹思喆长得丑吗?当然不是,曹思喆长得很帅,从小学到现在,追求他的女孩子数不胜数,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是如此,受到的情书估计可以卖好多好多钱,怎么可能会丑呢?
沈芳被小月月的话逗的想笑,但是,在看到曹思喆那抽搐的嘴角,硬生生的忍住了,小月月不愧是小月月,跟她爸爸一样,那么的聪明伶俐,那么的让人讨厌。
许琅这时候走了过来,站在曹思喆的对面,伸出手,说道:“您好,许琅。”
曹思喆的修养极好,他也站起身来,伸出手刚想和许琅握手,发现许琅的手上有一些乳白色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污渍,这让曹思喆皱了皱眉头。
曹思喆有洁癖,是的,从小就有,他伸出手简单的用指尖跟许琅的手触碰了一下,前后不到一秒,就缩了回去,然后说道:“请坐。”
原本,曹思喆以为许琅会坐在他身边,或者是他跟沈芳中间的位置,可是,他错了,许琅直接大咧咧的坐在了沈芳身边。
曹思喆的眉头愈发的紧蹙起来,一边拿起桌子上的餐巾纸,擦拭着右手,一边打量着许琅。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曹思喆在许琅的身上闻到了一股酸臭的味道,好像是好几天没有洗澡了,而且,这家伙的脸上还有眼屎,手指甲里黑乎乎的,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曹思喆越看心里越难受,更让曹思喆感到难受的是,自从许琅和小月月来了之后,沈芳就把他给忽略了,似乎他不存在一般。
“许......”
曹思喆决定先发制人,开口了,可是,他忘记许琅叫什么了。
“许琅。”许琅提醒道。
在沈母和曹母离开之后,服务员就端来了西餐,只是,沈芳的胃口似乎不好,没有怎么吃,而曹思喆也没有怎么吃,因为在他看来,这里的西餐太lou了,一点儿都不像西餐,跟国外完全没办法比较,这让吃惯了正宗西餐的曹思喆难以下咽。
许琅坐下之后,根本不理会曹思喆的打量,直接拿起沈芳的餐具,开始大快朵颐起来,好好的牛排被许琅吃成烤肉了,而那价格不菲的红酒,更是被对方当成饮料喝了,最可气的是,许琅这家伙在喝了一杯红酒之后,嘀咕了一句:“这玩意儿太难喝了,酸不拉几的,还没有可乐好喝。”
牛嚼牡丹,粗鄙,太粗鄙了!
曹思喆终于忍不住了,他沉声问道:“许先生是从事什么工作的?”
“警察。”许琅头也不抬的说道。
曹思喆一愣,随即就恍然大悟了,原来是警察,土包子嘛,难怪吃相如此的粗鄙,打扮的也如此的粗鄙,就警察那点儿可怜巴巴的工资,估计在这里吃一顿饭,要花费他们半个月的工资。
“许先生跟小芳是什么关系?朋友吗?”曹思喆又问道。
“啊?哦,她是我对象。”
【对象?好古老的词啊。】
“我记得小芳没有男朋友啊,你们什么时候确定的关系?”
曹思喆的眉头就快要皱成川字型了,也快到了他忍耐的极限了,因为对面这家伙把一瓶两千多的红酒当水喝了。
“嗯,我想想啊。”
许琅皱眉思索着,似乎,他忘记了他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了。
“去年年底啊,你忘了,爸爸。”
就在这时儿,小月月突然开口了。
【纳尼?爸爸?】
曹思喆把目光从许琅的身上移开,转向了坐在沈芳怀里的小月月身上。
“她是?”
“许月月,我女儿。”
许琅吃饱喝足了,把叉子随意的丢弃在盘子里,然后,拿起餐巾胡乱的擦了擦嘴,看到曹思喆似乎不相信的表情,补充道:“亲生的。”
“你们都有孩子了?我怎么不知道?”曹思喆提高嗓音问道。
许琅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站起身来,对沈芳说道:“吃完了没有?吃完了回家,家里的衣服还没洗呢,我都没衣服穿了。”
沈芳站起身来,对曹思喆说道:“那个,不好意思啊,我有事儿先走了。”
说完,沈芳就挽着许琅的胳膊,一行三人大摇大摆的离开了,留下一脸呆滞的曹思喆在现场凌乱。
其实,曹思喆这里的情况其他的食客都看到了,当看到许琅他们离开之后,就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曹思喆,那是看小三的眼神。
曹思喆的脸色异常的阴沉,他想掀桌子,可是,不等他发火儿,服务员走过来了。
“先生,请问您还有什么需要吗?”
“没有!”
“那麻烦您把账结一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