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圪节公社,林建民家。
院子里早就被人里三层外三层围起来,这年有只要有笑话看,哪里都不缺人。
林父、林母此时再怎么痛哭也不会引来其他人的恻隐之心,这几年林建民去了刘云云早就买下祸根,尤其是前段时间林建民跟着去到燕京,妒忌的种子早已在这群人心里生根发芽。
都是吃大锅饭的,凭什么你们家有人能跑到皇城脚下?
“我这房子就是给我女儿留着,也不给外人。”
“你们就死了这条心。”
林母更是对着众人咆哮,不忘用手拍着女儿的背,安抚被吓坏的小儿女。
“对,我儿子不住,我还有闺女,平生么你们张张嘴就想拿走。”
林父平时就少言少语,此时也被迫说了这么多的话。
“大哥,林建民是什么货色你们能不知道,张朝和刘云云早就把你儿子当乌龟,你还在这里装傻充愣,以后林家的门楣坑定是我儿子撑着。”
林红侠的儿子今年考上高中,县上考上高中的只有两个人,他当然有这份底气。
“你不要脸,当年分家产的时候,你们多拿了多少心里没数吗?”
“要不是建民这几年慢慢给我们家减轻负担,我们早就被你们拖死了。”
林母虽然也是个本分人,但是触及到自己儿子和女儿,她就算再本分此时也压不住内心的怒火。
“他们拿走了最好的老房地基,甚至你爹留给我们家的钱也被你们拿走,你们还想要我儿子的这几间婚房,我告诉你们白日做梦,白日做梦!”
说到最后的时候,林母狠狠的用手指了指林红侠。
“你们林家倒霉就倒霉再你们家,看看你们这做派,我看你们林家八辈子都别想出一个明白人,你们这一支算是坏的骨子里。”
“现在都什么年代还要那这些事情说是,我看林老头在的时候,压根就没想着你们家能怎么样,看看林建民的情况,吃亏了连个屁都不敢放,到了燕京之辈别人踹了,真是笑话。”
“你们以后老子,能依靠你那个被戴绿帽的儿子?你们怕是在想屁吃,看看你们过的日子,林建民在外面肯定是要饭的命,还想等他回来,可笑。”
村民的话成了最后一根压死骆驼的稻草,眼看着林母就要走极端,上一世就是今天林母拿刀自杀的。
这些窝囊气,她不能忍受,更不能忍受这些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欺负,本以为林建民结婚之后就能过上好日子,没想到这才多久,这些人就又来盘剥自己家。
“今天这房子你们搬也得搬,不搬也得搬,我已经把族老请来了。”
林红侠根本不管他亲哥哥和嫂子的死活,甚至在心里一支觉得就是他大哥一家再给林家人丢脸。
“林红侠,我X尼玛,你今天就是把你爹从坟里挖出来,也没用。”
林建民一声怒吼从院子外面传进来,一时间整个院子里的人都寂静了。
大家纷纷转身去看,映入眼帘的事一个白色上衣、牛仔裤、白色鞋子的年轻人,时髦的穿搭与石圪子公社的成员格格不入。
众人的脸上都是呈现出疑惑之色,一个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似乎不敢确定面前的年轻人是谁。
“这人是谁,怎么会来我们公社,是不是远处寻亲的。”
“不知道,你看看人家穿着,这是城里人,我从娃娃的树上看过这样的装扮,就是城里人,而且是大城里的人。”
“大城市的人来咱公社干啥,刚才他是不是骂林红侠了,他认识林红侠?”
就在众人疑惑的时候,林建民的妹妹林素芬,终于看清楚门口的人,正是她大哥。
“大哥,是大哥回来了。”
林素芬快速的向林建民跑去,刚才的委屈惊吓在看到自己大哥的时候瞬间消失,在学校只要有人欺负自己,林建民都会帮忙揍他,现在也只有大哥才能压制住这些人。
“丫头别怕,有哥在呢!”
林建民揉了揉妹妹的头,然后把她拉到自己身后,然后大步走到自己父母身边。
“爸妈,我和刘云云离了。”
林建民狠狠的跪在自己父母面前,这是他重生之后就想做的,可是事情的发展太快,他必须存储好情绪,跟着刘云云到燕京。
想要改变母亲的命运,只有到燕京,自己如果还留在村子里,今天的事情他依然无法改变。
“林建民,刚才的话是你说的?”
“看我抽死你这没大没小的东西!”
等到众人从愣神的状态里走出来,林红侠的怒吼声也是突然而至,哪有人敢这么骂他,这段时间他更是凭借着自己儿子的关系,得到村里不少的照拂。
这年头高中生的概念或许还不明显,等到高中结束随便考上中专就彻底脱离目前的阶级,要是更加努力考上大学,那么不得了已经跨越了好几个阶级。
以至于不少人甚至包括村里的干部对待林红侠都异常客气,他们只是村里的管事,要是林红侠的儿子争气,以后到县里、省里也是未尝可知的,所以一个个都是提前打好关系。
包括林家的族老,在得知林建民离婚之后对待林建民一家的态度也变得很恶略,反倒是对于以后成就不低的林红侠一家非常关注。
“我去你吗的。”
林建民可不吃这亏,上辈子就是面前这个畜生把自己母亲活活逼死,让自己家破人亡的。
二十岁的小伙子正是血气方刚,林建民看着对方出手根本没有丝毫犹豫,起身一拳直接砸在林红侠面门,后者只觉得满眼金星,接下来就是一股暖流从鼻子里流出。
农村人打架哪有用拳头打面门的,一般都是两人抱作一团先摔跤,然后制服对方。
“想要我们家的房子,来啊,来拿啊!”
林建民一拳一拳的招呼在林红侠的面门,后者只能双手抱头,嘴上还是不依不饶。
“你等着,等着族老来,让你吃不了兜着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