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音乐上是富有才华的。”从城堡西南角塔楼二层,伯爵夫人那个精美的大房间出来,海莲娜就恭维路易莎道。
海莲娜作为安东尼·斯科特的女儿,如今在布鲁多宫廷的身份却是路易莎的侍女——这当然不是对安东尼这个知名学者的羞辱。此时侍女不同于女仆,更接近于‘女伴’的概念。地位稍低的贵族给地位更高的贵族做侍女,是非常常见的,前者只会觉得荣幸。
一开始,海莲娜成为路易莎的侍女就是一种优待,当然斯科特父女也是乐意的。安东尼考虑未来女儿的前途,觉得在女儿在宫廷里谋生也不错,这就是个好的开始(海莲娜对婚姻没有兴趣)。
至于海莲娜自己,她对成为侍女不感兴趣,但她也知道除非是去做修女,不然总要给自己找个出路的。
而随着和路易莎相处,她倒是越来越喜欢给路易莎做侍女了。
路易莎不是个难伺候的主人,别说是侍女了,即使只是一个女仆,她也非常和气。她当然也有强硬的时候,但她往往只会对那些身份高贵又不懂得尊重人的家伙,摆出布鲁多郡主的派头。
除此之外,路易莎还很‘有趣’。是的,很有趣,从海莲娜的视角来说是这样的。她从小跟随父亲去过很多地方,除了少数时候在学校里,多数时候接触的都是大贵族,所以海莲娜不乏和贵族少女相处的经验。
相比普遍让她觉得无聊的贵族少女,路易莎真的非常有趣。
时下的贵族少女要么孱弱而虔诚,即使活在世俗世界,也像个修女一样,连斗篷前襟的系带系法都会让人联想到念珠。要么未免过于专横、喜好享乐,什么都要她们说了算。而且她们的喜好显然和她们的父兄高度相似,谈不到什么良好品味。
路易莎不一样,虽然她过去在修女院呆了超过十年,却一点儿没有修女的乏味、呆板。那种被修女院每天固定时间吃饭、睡觉、祈祷(一天要祈祷八次,每次都是固定的)等,规训出来的一板一眼。
她也不专横,喜欢的东西虽然多,却样样叫人觉得有品味。即使那些喜欢的东西里,有一些过于‘俗气’的东西,她做来也是不同的。就比方说‘美食’,路易莎对食物非常挑剔,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暴食、庸俗、欲.望。但只要见过她是怎么做的,很难不向往她。
“哦,音乐,你说音乐?”路易莎还抱着自己的琉特琴,轻轻用羽毛管拨动了一下(此时的琉特琴不是手拨的,一般用羽毛管当拨片拨弹)。
“我很喜欢悦耳的音乐,那是一种美的享受。而且我不得不说,练习乐器也算是一种难得的乐趣了。”
路易莎上辈子会一点儿尤克里里和口琴,前者是跟风学着玩儿的,后者是她有一个堪称文艺青年的长辈,跟着学了一点儿。但都是‘样子货’,她二十年的人生里,和乐器、音乐没有太大的缘分,她也没发现有那方面的天赋和爱好。
只能说中世纪日子无聊,这也算打发时间了。大概正是因为心态不同,再加上从小就有现代成年人的理解能力,她才能学的那么好吧(对比同时代的普通人)。
海莲娜注意到了,路易莎说到这些的时候丝毫没有装腔作势,她如自己所说的那样,认为宫廷生活中诸多乐趣‘不过如此’。而且就算是她给予了肯定的乐器演奏,也看不出她有多沉醉,仿佛随时可以扔下一样。
说实话,这种满不在乎的劲儿,比海莲娜见过的任何一种‘贵族风度’还要贵族风度。
“这方面您真是宫廷女子的典范,我听说您不只是会演奏琉特琴、绞弦琴和竖笛,演唱各类多节诗、回旋曲、骑士田园恋歌等歌谣。还能自己撰写优美典雅的诗歌和散文,真是令人佩服。”海莲娜半是真心地恭维。
“那不算什么,我并不认为我的水平很高。只不过因为我是一个女人,所以稍有水准就会引来惊奇,仿佛这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一样。”路易莎是真的这样觉得,这些事她学得快完全是因为她有现代人的见识。
华夏有‘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的说法,现在情况也差不多。身为现代人她看过的古代作品都是精品中的精品,大量的文字信息充斥了她的日常生活。可能她觉得有些俗气的比喻修辞,此时看来就惊为天人——第一个将姑娘的脸比喻成红苹果的人也是天才!
要知道,英语成熟还得等到莎士比亚之后呢!因为莎士比亚作品中大量的短语和句子,极大丰富了英语的表达,而莎士比亚已经是文艺复兴时的人了...中世纪不是所有国家都像英国,要等一个莎士比亚,但文学上的不成熟是一样的。
“我认为,以海莲娜你的聪明才智,如果你愿意的话,也能做到这些。”路易莎认真地对海莲娜说道:“只不过你不愿意,是不是?你和老师一样,着迷于炼金术...我也觉得那挺有趣的,但仅限于其中一部分。”
“像是长生不老药、点石成金,《绝学》那样的文章里介绍的将水银转化为银...这些就算了。”
路易莎听说安东尼是知名炼金术师的时候非常吃惊,她没想到‘炼金术’这种东西居然是可以摆到台面上的——过去她很长时间都生活在修女院里,这让她对中世纪时的宗教环境有了比较切实的了解。
和想的不一样,虽然这是一个几乎全民信教的社会,但‘怪力乱神’之类的东西是不受认可的。天主教认为,不存在其他超自然的力量,如果有人认为巫师、妖魔、小精灵等真的存在,那就是‘迷信’。
虽然私底下,尤其是偏远的乡间,那些东西总有人相信......
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为什么在宗教力量强盛的中世纪,非常少见‘焚烧女巫’。反正路易莎在中世纪生活十多年了,还没听说过焚烧女巫的事——因为从根子上来说,天主教根本不承认女巫的存在!
历史上焚烧女巫运动是在15世纪后半叶到18世纪后半叶这300年(最‘兴盛’的时期是17世纪前后,那时候文艺复兴都过去了),怎么都和中世纪无关了!
焚烧女巫和宗教热情也没什么关系,本质上是那个时期社会结构、风气等剧烈变化之下,人们将越来越无法调和的民族矛盾、阶级矛盾等,转换为对弱者的处刑——被指认为女巫的,往往是外乡人、单身女性、位于群体边缘的人,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女巫’,而不是‘巫师’这个包含男女的大群体,也进一步说明了问题。要知道,即使是最弱小的男人,也有比他们更弱小的女人呢!
因为有对‘迷信’的认知,所以路易莎还以为炼金术也和其他‘迷信’一样,在这个时代属于上不得台面的,只有偏远地区的‘愚夫愚妇’才会信。如安东尼这样的知名学者,怎么会是炼金术师,还大家都知道呢?
她却没想到,此时炼金术虽然不属于主流,暧.昧地在科学和神学之间左右横跳,但在世俗世界却不算忌讳。有的炼金术师甚至会公开和教皇通信,说明炼金术的好处——一般来说,教会官方对炼金术都是不支持,也不反对的。
斯科特父女的到来等于是给路易莎打开了一扇炼金术的小窗,她在安东尼那里找到了一些炼金术文章,就像她刚刚说到的《绝学》。这里重点当然不是‘炼金术’,而是炼金术里真正科学、理性的那部分...是‘化学’啊!
炼金术针对各种材料,进行溶解、熔化、过滤、升华、煅烧、蒸馏等操作...路易莎这个现代人怎么能不感兴趣呢?
“您说的真有意思。”听到路易莎的话,海莲娜显得有些不自然:“炼金术的最终目标就是炼制出‘贤者之石’,而贤者之石意味着长生不死药和金子,您一下将它们全部否定了。”
这时候也回到房间了,路易莎发现让娜送来了下午茶的点心,就放下乐器说道:“我并非不尊重您的追求,但我相信哪怕是最乐观的炼金术师,当下也不会真的将‘贤者之石’当做目标了...至少我们得现实一些。”
“制作一些有希望做出的东西,追寻一些不那么虚无缥缈的知识。”